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10-08 08:36   

机构名称: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202

机构职责:

第一条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农业农村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加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第三条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二)起草柳江农业发展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和巩固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含甘蔗)、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区渔政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地方标准草案并提交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组织和监督全区农业产业标准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柳江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协助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源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组织指导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承担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柳江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实施柳江区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 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农业投资及政府性专项基金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农业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4. 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拟订柳江区农业综合开发规范性文件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实施年度项目计划,检查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决算。

5. 负责全区农田整治项目保护: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农田整治和保护工作。

6. 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kw>、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田间配套工程等)管理职责。

7. 负责拟订全区蔗糖生产发展规划。拟订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蔗“保护区”划定、管理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 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农业农村局相关的行政许可职责,区农业农村局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及后续监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二层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区委有关部门工作。

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承担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柳江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局社会保险的缴费、变动等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三)质量安全与法规股。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三农”工作方针、政策、重大措施的调研,贯彻实施农业、渔业、畜牧业和饲料工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法制教育和法规咨询。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信息与规划发展股。起草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发布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网络建设。负责引导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组织农业名牌产品的推荐、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农情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科研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起草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拟订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蔗“保护区”划定、管理工作。

(五)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其他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

(六)产业项目股。组织协调全区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种养产业、农渔牧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农业招商引资,负责主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种养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指导畜牧业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提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对全区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协调推进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乡村建设及农业清洁生产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督促、协调完成全区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柳江区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本辖区内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集中行使肥料、农药、种子、蚕种、食用菌种、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农业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渔业、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动物卫生、生猪屠宰等的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受理群众对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领导介绍

廖庆甫(区委农办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韦彦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韦志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业机械化、糖业生产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督查考评工作农业应急(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会和妇联,主管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区农机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督查考评办公室;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改革有关工作、信访维稳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经站、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协助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工作;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

秦朱海(副局长):负责农业科技推广、科教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建设及流通(商务供销)、农业招商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分管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量安全与法规股、行政执法股;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协助局长负责局办公室、政务信息、资金管理、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及管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创建、农村金融保险。联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办公室、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计划财务股、产业项目股、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

韦祖耿(局党组成员):局组织人事、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共青团、双创工作(卫生城、文明城)保密农业统计、农业农村综合发展、后盾单位挂点联系工作、退役军人事务。联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党组办公室、人事股、信息与规划发展股、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



机构概况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10-08 08:36   

机构名称: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202

机构职责:

第一条  根据《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农业农村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加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第三条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二)起草柳江农业发展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和巩固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含甘蔗)、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区渔政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地方标准草案并提交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组织和监督全区农业产业标准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柳江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协助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源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组织指导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承担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柳江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实施柳江区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 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农业投资及政府性专项基金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农业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4. 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拟订柳江区农业综合开发规范性文件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实施年度项目计划,检查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决算。

5. 负责全区农田整治项目保护: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农田整治和保护工作。

6. 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kw>、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田间配套工程等)管理职责。

7. 负责拟订全区蔗糖生产发展规划。拟订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蔗“保护区”划定、管理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 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农业农村局相关的行政许可职责,区农业农村局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及后续监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二层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区委有关部门工作。

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承担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柳江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局社会保险的缴费、变动等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三)质量安全与法规股。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三农”工作方针、政策、重大措施的调研,贯彻实施农业、渔业、畜牧业和饲料工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法制教育和法规咨询。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信息与规划发展股。起草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发布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网络建设。负责引导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组织农业名牌产品的推荐、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农情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科研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起草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拟订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蔗“保护区”划定、管理工作。

(五)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其他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

(六)产业项目股。组织协调全区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种养产业、农渔牧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农业招商引资,负责主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种养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指导畜牧业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提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对全区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协调推进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乡村建设及农业清洁生产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督促、协调完成全区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柳江区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本辖区内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集中行使肥料、农药、种子、蚕种、食用菌种、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农业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渔业、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动物卫生、生猪屠宰等的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受理群众对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领导介绍

廖庆甫(区委农办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韦彦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韦志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业机械化、糖业生产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督查考评工作农业应急(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会和妇联,主管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区农机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督查考评办公室;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改革有关工作、信访维稳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经站、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协助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工作;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

秦朱海(副局长):负责农业科技推广、科教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建设及流通(商务供销)、农业招商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分管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量安全与法规股、行政执法股;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协助局长负责局办公室、政务信息、资金管理、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及管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创建、农村金融保险。联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办公室、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计划财务股、产业项目股、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

韦祖耿(局党组成员):局组织人事、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共青团、双创工作(卫生城、文明城)保密农业统计、农业农村综合发展、后盾单位挂点联系工作、退役军人事务。联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党组办公室、人事股、信息与规划发展股、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对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