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拉堡镇基隆村谭家屯 “11·11”触电死亡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29 16:31  
江政发〔2017〕4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拉堡镇基隆村
谭家屯 “11·11”触电死亡事故
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区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人社局、住建局、总工会、拉堡镇政府:
2017年11月11日11时,柳江区拉堡镇基隆村谭家屯的农户谭克在做新房搭钢架时,一村民被高压线电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条令)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决定成立柳江区拉堡镇基隆村谭家电“11·11”触电死亡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斌忠 副区长
副组长:熊 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建枝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 诚 区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舒 立 拉堡镇镇长
韦祖勉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明祖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大队干警
柳成琼 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阳成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陈志红 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韦如师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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