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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02 17:42   |

江政办发〔2017120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6          


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14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明确分工,合力共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柳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重点发力,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工作部署,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通信用柳江网站;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与自治区、柳州市信用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确保2017年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网公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信用记录全覆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上网公示、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等重点任务,信用柳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二、基本思路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统筹,明确思路和目标。以城区信用监测为抓手,抓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建设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各行业和各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建立健全柳江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结合柳江实际,制订柳江区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失信行为分类和联动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编制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编制柳江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区支行、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0月完成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及各部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于201711月完成编制)

(二)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 建设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云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等系统资源及现有柳江政府门户网站资源,加强信用信息的记录、存储、整合和交换;依据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规范和数据对接标准,实现与自治区、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行业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1月)

2. 建设信用柳江门户网站。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建设信用柳江网站,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发布、公示的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动态更新。实现区级各部门网络系统全接入、全链接、全覆盖,实现与信用广西”“信用柳州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1月)

3. 建设信用监管系统,建立区级信用监测通报制度。突出对各部门信用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通过对我区信用事件、信用制度、重大失信事件的部门反馈、信息公开、黑名单管理等一系列指标的分析,对我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状况进行预警分析和舆情提示,形成本区信用监测报告,定期推送至各部门及时应对,提升我区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统一代码的增量要一步公示到位,存量尽快过渡到位。

1. 增量赋码。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民政局、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 存量转换。对存量法人和其他组织尽快转换为统一代码,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过渡。(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民政局、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完成时间:201712月)

3. 公示。赋码单位将新增代码、存量转换代码在行业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推送到柳江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柳江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民政局、编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信息中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间:每月更新1次)

4协同推进。区工商质监局负责管理统一代码资源,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统一代码赋码后的校核。(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信用记录建设全覆盖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在工商、纳税、价格、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流通服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法院、检察院、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要加强信用建设,我区相关单位要依据职责,主动采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整合行业内信用信息资源,在2017年底前实现本行业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及本行业被监管区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

(五)柳江区本级信用信息平台全归集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61339号),要求各地实现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共享和机制化动态更新,为顺利完成自治区对各地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量、更新情况、覆盖领域、数据质量等工作的绩效评估,各部门要及时、足量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柳江区信用信息系统。

1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增加数据总量。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相关单位全面整合行业内各专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按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应报尽报”“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向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 提高数据更新频次。对行业数据库已建成运行、达到技术条件和安全要求的,按照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规范和数据对接标准,在201711月前实现与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库对接,并做到数据实时更新。暂时无法实现数据对接的部门,要落实专门的数据采集员和审核员将本行业信用信息推送至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每月以光盘和网络传递等方式实现2次更新,或者在数据有变化的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行业信用信息已统一归集至柳州市级平台的,要加强与柳州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把涉及柳江区数据调取回来形成本地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本地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 提升数据质量。要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对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审核并定稿。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对信用信息目录做好分类管理,确保信息数据项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信用主体名称、统一代码等关键信息不缺失、不遗漏,确保数据有用、能用、好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0月完成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定稿任务)

(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

各部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都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行业门户网站、柳江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且及时归集到信用柳江进行集中公示。制定柳江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对公示格式、内容、时间、数量及更新频度,进行统一要求。(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0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双公示工作持续推进)

(七)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及公示制度

适应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各行业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重点将信用分类管理全面引入对行业及区场主体的行政监管,在汇总整合本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建立本行业区场主体信用评价考量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诚信健康发展的引导。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协同监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征信机构服务或委托行业协会商会评级等方式,建立对本行业区场主体的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出台的各项行业管理规范等制度性文件,要及时在行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向信用柳江网站推送。(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性文件于201710月底前全部在行业门户网站、信用柳江网站公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行业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于201711月制定出台后公示)

(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奖惩联动要在惩戒上扩围,在激励上创新,在案例审核的基础上公示。

1落实国家各项联合惩戒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精神,落实好《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国家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等5个重点领域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环节中。同时积极扩大到其他领域,扩大联合惩戒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备忘录涉及的区级落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我区各重点领域要建立本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红名单”“黑名单认定范围和依据,认定及退出的操作程序及奖惩措施等,推动诚实守信典型和违法失信典型,并采取相应激励或惩戒措施。各重点领域要将违法失信记录较多,列入多个领域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各部门要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行业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并及时向柳江信用网站推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区支行,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 2017 11月各行业出台红黑名单制度并公示)

3行业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跨部门联动。汇总整合全区各行业红黑名单,在信用柳江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并提供搜索查询服务。各部门应依法在行政审批、政府资金扶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评比等活动中,登录信用柳江网站进行红黑名单查询的环节和流程,对开展上述活动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和资格预审,研究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机制,探索推动行业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鼓励参照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模式,与其他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联动,实现由行政处罚为主的监管方式向处罚与信用约束并行的监管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负责汇总整合和提供搜索查询服务,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跨部门联动。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九)形成积极向上的诚信宣传氛围

1公示典型案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促进信用建设最有效的手段,各部门要加强对正面诚实守信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注重挖掘整理本行业涌现的诚信典型,定期在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向信用柳江网站推送。对本行业严重违法的失信典型案例也要及时公示并推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质监局、区人民法院、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等备忘录区级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个诚信典型案例或1个失信典型案例,备忘录涉及的其他部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及时报送。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建立信用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在柳江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信用建设专栏,及时公示信用制度建设、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媒体曝光不良事件处理、宣传教育活动、行业诚信典范、优惠便民措施等情况,抓好工作动态信息编辑报送工作,争取每出台一项制度、每开展一项检查、每处理一起媒体曝光不良事件、每举办一次活动甚至每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都配发相应的文字图片信息,确保柳江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频率和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反映我区各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进展。建立部门工作动态宣传稿件定期报送及发布机制,各部门要每月在本地、本部门网站上公布并向信用柳江网站推送工作动态宣传稿件至少2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 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重要内容,营造良好诚信法制环境,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要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信用教育,共同营造诚信文化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新广局、人社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十)建立完善信用建设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各单位信用制度建设情况、对媒体曝光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等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任务。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区绩效办、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 11月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制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区支行作为牵头部门,加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研究解决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柳州市联席会议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配合做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人、落实到人,积极主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绩效考核和通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已纳入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绩效考核中,考核内容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等四方面内容。我区要将考核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镇、各部门,把区级信用监测结果运用到信用建设绩效考评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区信息中心定期汇总各单位不良事件处理、信用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等情况,定期通报。对信用工作开展情况较差、配合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及时报道柳江区信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挖掘群众申报的诚实守信典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名单

2. 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涉及的区级落实单位名单

3. 加快推进柳江区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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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02 17:42   

江政办发〔2017120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6          


加快推进柳州市柳江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14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明确分工,合力共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柳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重点发力,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工作部署,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通信用柳江网站;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与自治区、柳州市信用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确保2017年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网公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信用记录全覆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上网公示、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等重点任务,信用柳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二、基本思路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统筹,明确思路和目标。以城区信用监测为抓手,抓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建设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各行业和各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建立健全柳江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结合柳江实际,制订柳江区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失信行为分类和联动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编制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编制柳江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区支行、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0月完成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及各部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于201711月完成编制)

(二)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 建设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云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等系统资源及现有柳江政府门户网站资源,加强信用信息的记录、存储、整合和交换;依据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规范和数据对接标准,实现与自治区、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行业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1月)

2. 建设信用柳江门户网站。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建设信用柳江网站,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发布、公示的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动态更新。实现区级各部门网络系统全接入、全链接、全覆盖,实现与信用广西”“信用柳州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1月)

3. 建设信用监管系统,建立区级信用监测通报制度。突出对各部门信用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通过对我区信用事件、信用制度、重大失信事件的部门反馈、信息公开、黑名单管理等一系列指标的分析,对我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状况进行预警分析和舆情提示,形成本区信用监测报告,定期推送至各部门及时应对,提升我区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统一代码的增量要一步公示到位,存量尽快过渡到位。

1. 增量赋码。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民政局、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 存量转换。对存量法人和其他组织尽快转换为统一代码,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过渡。(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民政局、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完成时间:201712月)

3. 公示。赋码单位将新增代码、存量转换代码在行业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推送到柳江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柳江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民政局、编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信息中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间:每月更新1次)

4协同推进。区工商质监局负责管理统一代码资源,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统一代码赋码后的校核。(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信用记录建设全覆盖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在工商、纳税、价格、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流通服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法院、检察院、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要加强信用建设,我区相关单位要依据职责,主动采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整合行业内信用信息资源,在2017年底前实现本行业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及本行业被监管区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

(五)柳江区本级信用信息平台全归集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61339号),要求各地实现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共享和机制化动态更新,为顺利完成自治区对各地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量、更新情况、覆盖领域、数据质量等工作的绩效评估,各部门要及时、足量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柳江区信用信息系统。

1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增加数据总量。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相关单位全面整合行业内各专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按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应报尽报”“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向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 提高数据更新频次。对行业数据库已建成运行、达到技术条件和安全要求的,按照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规范和数据对接标准,在201711月前实现与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库对接,并做到数据实时更新。暂时无法实现数据对接的部门,要落实专门的数据采集员和审核员将本行业信用信息推送至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每月以光盘和网络传递等方式实现2次更新,或者在数据有变化的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行业信用信息已统一归集至柳州市级平台的,要加强与柳州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把涉及柳江区数据调取回来形成本地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本地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 提升数据质量。要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对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审核并定稿。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对信用信息目录做好分类管理,确保信息数据项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信用主体名称、统一代码等关键信息不缺失、不遗漏,确保数据有用、能用、好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0月完成柳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定稿任务)

(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

各部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都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行业门户网站、柳江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且及时归集到信用柳江进行集中公示。制定柳江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对公示格式、内容、时间、数量及更新频度,进行统一要求。(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10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双公示工作持续推进)

(七)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及公示制度

适应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各行业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重点将信用分类管理全面引入对行业及区场主体的行政监管,在汇总整合本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建立本行业区场主体信用评价考量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诚信健康发展的引导。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协同监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征信机构服务或委托行业协会商会评级等方式,建立对本行业区场主体的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出台的各项行业管理规范等制度性文件,要及时在行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向信用柳江网站推送。(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性文件于201710月底前全部在行业门户网站、信用柳江网站公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行业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于201711月制定出台后公示)

(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奖惩联动要在惩戒上扩围,在激励上创新,在案例审核的基础上公示。

1落实国家各项联合惩戒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精神,落实好《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国家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等5个重点领域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环节中。同时积极扩大到其他领域,扩大联合惩戒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备忘录涉及的区级落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我区各重点领域要建立本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红名单”“黑名单认定范围和依据,认定及退出的操作程序及奖惩措施等,推动诚实守信典型和违法失信典型,并采取相应激励或惩戒措施。各重点领域要将违法失信记录较多,列入多个领域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各部门要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行业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并及时向柳江信用网站推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区支行,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 2017 11月各行业出台红黑名单制度并公示)

3行业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跨部门联动。汇总整合全区各行业红黑名单,在信用柳江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并提供搜索查询服务。各部门应依法在行政审批、政府资金扶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评比等活动中,登录信用柳江网站进行红黑名单查询的环节和流程,对开展上述活动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和资格预审,研究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机制,探索推动行业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鼓励参照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模式,与其他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联动,实现由行政处罚为主的监管方式向处罚与信用约束并行的监管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负责汇总整合和提供搜索查询服务,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跨部门联动。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九)形成积极向上的诚信宣传氛围

1公示典型案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促进信用建设最有效的手段,各部门要加强对正面诚实守信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注重挖掘整理本行业涌现的诚信典型,定期在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向信用柳江网站推送。对本行业严重违法的失信典型案例也要及时公示并推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质监局、区人民法院、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等备忘录区级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个诚信典型案例或1个失信典型案例,备忘录涉及的其他部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及时报送。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建立信用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在柳江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信用建设专栏,及时公示信用制度建设、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媒体曝光不良事件处理、宣传教育活动、行业诚信典范、优惠便民措施等情况,抓好工作动态信息编辑报送工作,争取每出台一项制度、每开展一项检查、每处理一起媒体曝光不良事件、每举办一次活动甚至每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都配发相应的文字图片信息,确保柳江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频率和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反映我区各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进展。建立部门工作动态宣传稿件定期报送及发布机制,各部门要每月在本地、本部门网站上公布并向信用柳江网站推送工作动态宣传稿件至少2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 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重要内容,营造良好诚信法制环境,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要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信用教育,共同营造诚信文化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新广局、人社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十)建立完善信用建设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各单位信用制度建设情况、对媒体曝光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等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任务。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区绩效办、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7 11月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制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柳江区支行作为牵头部门,加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研究解决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柳州市联席会议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配合做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人、落实到人,积极主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绩效考核和通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已纳入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绩效考核中,考核内容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等四方面内容。我区要将考核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镇、各部门,把区级信用监测结果运用到信用建设绩效考评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区信息中心定期汇总各单位不良事件处理、信用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等情况,定期通报。对信用工作开展情况较差、配合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及时报道柳江区信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挖掘群众申报的诚实守信典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名单

2. 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涉及的区级落实单位名单

3. 加快推进柳江区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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