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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17 21:15   |

江政办发〔2017124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3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637号)、《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统计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科技、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市统计局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及全区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统一管理上级拨给的统计经费;指导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设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负责职工年度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财务、国有资产等管理。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

 

应诉等法律事务;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拟订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统计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报送有关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全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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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17 21:15   

江政办发〔2017124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3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637号)、《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统计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科技、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市统计局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及全区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统一管理上级拨给的统计经费;指导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设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负责职工年度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财务、国有资产等管理。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

 

应诉等法律事务;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拟订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统计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报送有关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全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