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政办发〔2017〕158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五车”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柳州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17〕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合资源,对我区建成区的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治理,治理一批经多次教育不悔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五车”车主,依法处置挑头闹事人员,严惩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打消部分“五车”车主“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扭曲心态,有效解决“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区域
本次“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为我区建成区(东至航领路,西至柳江宜柳高速路口,北至柳堡路,南至柳江大道)以及迎宾路、柳石路(我区辖区)。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协调开展“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成立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斌忠 副区长
副组长:熊 俊 区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办主任、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柳
江大队大队长
姚 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洪柒 区农机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秋明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曾小寒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金发 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立娟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秀强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剑武 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副大队长
梁晋茂 区信访局副局长
梁国等 区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韦香雪 区残联理事长
覃建苗 拉堡镇综治办副主任
熊彩霞 柳江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整治方案,统一部署、指挥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协调解决行动组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联合整治执法组、车辆产销整治组、宣传组、接访组等4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办公室主任由熊俊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张晓斌同志兼任,电话:0772—7215858。
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整治相关数据并按时上报市城管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联合整治执法组由市容局10人、交警5人、交通局4人、农机局2人组成,负责在我区各条道路上执勤,严厉查处“五车”在城市道路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违法车辆一律进行暂扣,柳堡路、南环路不得停放农用车辆。各单位人员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时,必须有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参加。
车辆产销整治组由工商和质监局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非法生产未经国家相关车辆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拼装或擅自改装“五车”的厂家及加工业主查处;对流通领域非法销售拼装、改装“五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
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前期宣传引导工作,并利用电视、微信、网站等平台对“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进行正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负责管控媒体、网络舆论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大化。
接访组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其他工作:柳江邮政公司要督促城区各物流配送单位三轮车设置统一标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合法上路经营。中石油、中石化公司要认真贯彻柳州市的工作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不得向“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经费。
(二)开展联合整治。联合整治执法组要不定时段对我区整治范围内的“五车”违法违规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车辆一律进行暂扣,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车辆产销整治组要对我区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我区非法生产、拼装、改装“五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三)车辆暂扣处置。根据市城管办《关于集中统一停放“五车”专项整治暂扣车辆的通知》(柳城管办〔2017〕271号)文件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组要与市城管办对接暂扣车辆登记流程、台帐具体要求,并做好暂扣车辆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查扣数据。我区所有暂扣车辆登记后统一停放至统一停放场,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五车”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参与整治。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车车主的法制教育课、诚信教育课和攻坚治理告知会,摆出道理,立好规矩,力争传达到每一位车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负责在电视、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区城管办牵头印制宣传资料,由联合整治向市民发放。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6日)
各有关部门对我区“五车”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主要排查经常挑头闹事、组织暴力抗法等人员,以及长期利用“五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经多次教育仍坚持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等。迅速锁定整治重点目标,做好登记备案,为下一阶段组织整治做好准备。
(三)总体部署阶段(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30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排查摸底结果,研制具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具体要求。
(四)组织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2月1日)
集中整合资源,利用60天时间对我区“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治理,瓦解“五车”车主团体长期聚集该地从事非法营运形成的势力,打开整治“五车”违法问题新局面。
一是集中整治。根据排查摸底结果,组织开展整治工作,通过全天监控、跟踪录像、调取天网视频资料等手段制作视听资料,固定其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依法处理一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车主。针对攻坚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对威胁、教唆、组织残疾人聚集闹事、缠访闹访的挑头人员,对暴力抗法、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人员,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要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法制办要加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法律援助。区科工贸局、工商和质监局要督促各加油站在城区范围内不得给“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二是日常查处。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实行“三班倒”,持续派出执法队伍全天候开展路面巡查,依法对“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坚决取缔。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
由区城管牵头,认真、客观、全面、具体总结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找出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及时加以整改,并提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要点及方向,及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部署和准备。
(六)长效整治阶段
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保留联合执法队伍,保证“五车”整治经费投入,建立长效巡查管理机制,长期、持续、深入地开展“五车”整治工作,使“五车”整治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状态,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常规巡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长效整治,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防止“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现象反弹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大局观念,严格按照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要与其他城区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你教育我放行”、“你罚款我收缴”等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阻碍执行公务、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及闹事车主的不法要求,要依法严肃处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刚性,不能枉法迁就、放纵违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各城区(新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辖区内的区域进行网格化责任分工,每一个网格要制定网格目标责任制和倒查追究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措施、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位执法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对出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对政令不执行、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行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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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五车”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柳州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17〕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合资源,对我区建成区的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治理,治理一批经多次教育不悔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五车”车主,依法处置挑头闹事人员,严惩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打消部分“五车”车主“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扭曲心态,有效解决“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区域
本次“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为我区建成区(东至航领路,西至柳江宜柳高速路口,北至柳堡路,南至柳江大道)以及迎宾路、柳石路(我区辖区)。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协调开展“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成立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斌忠 副区长
副组长:熊 俊 区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办主任、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柳
江大队大队长
姚 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洪柒 区农机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秋明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曾小寒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金发 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立娟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秀强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剑武 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副大队长
梁晋茂 区信访局副局长
梁国等 区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韦香雪 区残联理事长
覃建苗 拉堡镇综治办副主任
熊彩霞 柳江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整治方案,统一部署、指挥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协调解决行动组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联合整治执法组、车辆产销整治组、宣传组、接访组等4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办公室主任由熊俊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张晓斌同志兼任,电话:0772—7215858。
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整治相关数据并按时上报市城管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联合整治执法组由市容局10人、交警5人、交通局4人、农机局2人组成,负责在我区各条道路上执勤,严厉查处“五车”在城市道路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违法车辆一律进行暂扣,柳堡路、南环路不得停放农用车辆。各单位人员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时,必须有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参加。
车辆产销整治组由工商和质监局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非法生产未经国家相关车辆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拼装或擅自改装“五车”的厂家及加工业主查处;对流通领域非法销售拼装、改装“五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
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前期宣传引导工作,并利用电视、微信、网站等平台对“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进行正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负责管控媒体、网络舆论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大化。
接访组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其他工作:柳江邮政公司要督促城区各物流配送单位三轮车设置统一标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合法上路经营。中石油、中石化公司要认真贯彻柳州市的工作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不得向“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经费。
(二)开展联合整治。联合整治执法组要不定时段对我区整治范围内的“五车”违法违规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车辆一律进行暂扣,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车辆产销整治组要对我区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我区非法生产、拼装、改装“五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三)车辆暂扣处置。根据市城管办《关于集中统一停放“五车”专项整治暂扣车辆的通知》(柳城管办〔2017〕271号)文件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组要与市城管办对接暂扣车辆登记流程、台帐具体要求,并做好暂扣车辆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查扣数据。我区所有暂扣车辆登记后统一停放至统一停放场,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五车”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参与整治。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车车主的法制教育课、诚信教育课和攻坚治理告知会,摆出道理,立好规矩,力争传达到每一位车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负责在电视、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区城管办牵头印制宣传资料,由联合整治向市民发放。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6日)
各有关部门对我区“五车”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主要排查经常挑头闹事、组织暴力抗法等人员,以及长期利用“五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经多次教育仍坚持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等。迅速锁定整治重点目标,做好登记备案,为下一阶段组织整治做好准备。
(三)总体部署阶段(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30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排查摸底结果,研制具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具体要求。
(四)组织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2月1日)
集中整合资源,利用60天时间对我区“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治理,瓦解“五车”车主团体长期聚集该地从事非法营运形成的势力,打开整治“五车”违法问题新局面。
一是集中整治。根据排查摸底结果,组织开展整治工作,通过全天监控、跟踪录像、调取天网视频资料等手段制作视听资料,固定其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依法处理一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车主。针对攻坚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对威胁、教唆、组织残疾人聚集闹事、缠访闹访的挑头人员,对暴力抗法、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人员,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要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法制办要加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法律援助。区科工贸局、工商和质监局要督促各加油站在城区范围内不得给“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二是日常查处。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实行“三班倒”,持续派出执法队伍全天候开展路面巡查,依法对“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坚决取缔。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
由区城管牵头,认真、客观、全面、具体总结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找出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及时加以整改,并提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要点及方向,及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部署和准备。
(六)长效整治阶段
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保留联合执法队伍,保证“五车”整治经费投入,建立长效巡查管理机制,长期、持续、深入地开展“五车”整治工作,使“五车”整治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状态,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常规巡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长效整治,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防止“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现象反弹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大局观念,严格按照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要与其他城区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你教育我放行”、“你罚款我收缴”等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阻碍执行公务、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及闹事车主的不法要求,要依法严肃处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刚性,不能枉法迁就、放纵违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各城区(新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辖区内的区域进行网格化责任分工,每一个网格要制定网格目标责任制和倒查追究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措施、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位执法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对出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对政令不执行、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行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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