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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规〔2020〕2号 《柳州市柳江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4-09 09:44   |


《柳州市柳江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 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要求,引导我区企业引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通过科技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参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1671号)以及《柳州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暂行办法》(柳科字〔20176 号),结合柳江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起草的必要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也是自治区年度对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内容之一,《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19号对2018-2022年每年新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作了明确目标要求。为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促进经济效益增长,因此我区制定科技成果后补助办法十分必要。

三、办法主要内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补助的条件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柳江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技术交易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优先支持购买专利技术。

3.技术合同须经全国各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并经柳州市技术交易机构复核备案。

4.符合柳州市科技局《柳州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暂行办法》的要求,成果交易须获柳州市科技局认定为当年购买科技成果行为。

(二)本办法补助的标准

1.技术交易总额为30万元至50万元的成果,每件补助3万元

2.技术交易总额为50万元(不含50万元)至100万元的成果,每件补助5万元

3.技术交易总额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成果,每件补助10万元。

(三)本办法申请的程序

1.符合条件企业,填写《柳江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请表》报柳江区人民政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2.柳江区科技局负责具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由柳江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四)本办法规定的补助经费的支出和使用规定

柳江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从当年科学技术经费支出。若因本办法出台当年科学技术经费预算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安排区财政局调剂经费补足。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柳江区科技局、柳江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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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4-09 09:44   


《柳州市柳江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 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要求,引导我区企业引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通过科技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参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1671号)以及《柳州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暂行办法》(柳科字〔20176 号),结合柳江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起草的必要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也是自治区年度对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内容之一,《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19号对2018-2022年每年新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作了明确目标要求。为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促进经济效益增长,因此我区制定科技成果后补助办法十分必要。

三、办法主要内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补助的条件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柳江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技术交易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优先支持购买专利技术。

3.技术合同须经全国各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并经柳州市技术交易机构复核备案。

4.符合柳州市科技局《柳州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暂行办法》的要求,成果交易须获柳州市科技局认定为当年购买科技成果行为。

(二)本办法补助的标准

1.技术交易总额为30万元至50万元的成果,每件补助3万元

2.技术交易总额为50万元(不含50万元)至100万元的成果,每件补助5万元

3.技术交易总额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成果,每件补助10万元。

(三)本办法申请的程序

1.符合条件企业,填写《柳江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请表》报柳江区人民政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2.柳江区科技局负责具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由柳江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四)本办法规定的补助经费的支出和使用规定

柳江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从当年科学技术经费支出。若因本办法出台当年科学技术经费预算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安排区财政局调剂经费补足。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柳江区科技局、柳江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