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江政规〔2020〕9号《柳江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4-27 10:51   |

柳江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柳江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点:指导思想,主要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点:规定了条件,明确了奖励对象需符合的条件。

第三点:奖励对象,明确了此次奖励的范围。

第四点:奖励政策,围绕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入统计、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总部经济发展、大型企业促消费以及信息上报等六个方面进行扶持奖励,明确了奖励条件、奖励金额等。

第五点:评选程序,按照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公开、兑付奖励的程序开展。

第六点:职责分工,奖励评选工作由柳江区商务局牵头实施,有关单位协同开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第七点:其他要求。

一、扶持政策

(一)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励。

1.2020年起,对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020年起,企业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连续两年,年营业额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以上的、且主营业纳税(可比数)同比连续两年正增长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措施由区商务局解释,适用于2020年度上述各事项的支持,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二)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企业不断上水平、上档次,促进我区服务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凡属我区内限额(规模)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对柳江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的每年将予以相应档次的奖励。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或超过市级规定当年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且主营业纳税地方留存部分达2万元以上,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

未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入驻特色街区经营户超过10家以上)通过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运营管理模式后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及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企业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及在柳江成立企业总部奖励。

1.对我区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中自愿由个体工商户或其它形式的非法人企业重新登记为具有独立法人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法人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企业分支机构在柳江区的产业活动单位,2019年起在柳江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并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2020年起在柳江区新登记注册设立服务业法人企业且在县内外有5个以上直营店的品牌连锁机构,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重点企业大个体信息上报工作奖。

1.为使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大个体)统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能全面、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接受、服从商务、统计等部门业务指导和调度。给予企业(大个体)优秀信息统计员信息上报工作奖2400/年。

2.对迟报、拒报一次的限额(规模)企业(大个体)取消该企业(大个体)优秀信息统计员信息上报工作奖

二、回应关切问题

    问题1: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奖励?

答:在柳江区登记注册的限额服务业企业,可以申报奖励。奖励分为两部分,一是未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只要达到限额(规模)以上标准并申报纳入统计就可以申请“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奖励”;二是已经是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按照奖励条件可以申请“服务业提速发展奖励、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鼓励企业集团及分支机构在柳江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鼓励企业(个体户)信息员高质量提供信息。

另外,申请奖励的企业应依法纳税,年度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问题2: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标准是什么?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

2.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

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调查单位。

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服务业法人企业、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问题3:企业申报的数据以什么数据为依据?哪个部门负责审核?

答:企业数据均以报送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数据为准,由统计局负责审核。

问题4: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中提到的“度营业额达到或超过市级规定当年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具体指的什么?

答:每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下发当年第三产业发展目标增速,以该文件目标增速为准。

问题5:企业是否可以同时申报多项奖励?

答:同一个年度内,若企业同时符合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励,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的奖励。不同年度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多次申报奖励。

    问题6: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的主体是什么部门?企业如何申报奖励?

答:服务业企业奖励评选工作由柳江区商务局牵头实施。每年评选工作通知由柳江区商务局在柳江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并由柳江区商务局组织企业申报。




猜你想看
江政规〔2020〕9号《柳江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4-27 10:51   

柳江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柳江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点:指导思想,主要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点:规定了条件,明确了奖励对象需符合的条件。

第三点:奖励对象,明确了此次奖励的范围。

第四点:奖励政策,围绕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入统计、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总部经济发展、大型企业促消费以及信息上报等六个方面进行扶持奖励,明确了奖励条件、奖励金额等。

第五点:评选程序,按照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公开、兑付奖励的程序开展。

第六点:职责分工,奖励评选工作由柳江区商务局牵头实施,有关单位协同开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第七点:其他要求。

一、扶持政策

(一)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励。

1.2020年起,对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020年起,企业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连续两年,年营业额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以上的、且主营业纳税(可比数)同比连续两年正增长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措施由区商务局解释,适用于2020年度上述各事项的支持,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二)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企业不断上水平、上档次,促进我区服务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凡属我区内限额(规模)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对柳江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的每年将予以相应档次的奖励。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或超过市级规定当年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且主营业纳税地方留存部分达2万元以上,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

未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入驻特色街区经营户超过10家以上)通过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运营管理模式后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及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企业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及在柳江成立企业总部奖励。

1.对我区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中自愿由个体工商户或其它形式的非法人企业重新登记为具有独立法人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法人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企业分支机构在柳江区的产业活动单位,2019年起在柳江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并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2020年起在柳江区新登记注册设立服务业法人企业且在县内外有5个以上直营店的品牌连锁机构,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重点企业大个体信息上报工作奖。

1.为使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大个体)统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能全面、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接受、服从商务、统计等部门业务指导和调度。给予企业(大个体)优秀信息统计员信息上报工作奖2400/年。

2.对迟报、拒报一次的限额(规模)企业(大个体)取消该企业(大个体)优秀信息统计员信息上报工作奖

二、回应关切问题

    问题1: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奖励?

答:在柳江区登记注册的限额服务业企业,可以申报奖励。奖励分为两部分,一是未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只要达到限额(规模)以上标准并申报纳入统计就可以申请“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奖励”;二是已经是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按照奖励条件可以申请“服务业提速发展奖励、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鼓励企业集团及分支机构在柳江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鼓励企业(个体户)信息员高质量提供信息。

另外,申请奖励的企业应依法纳税,年度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问题2: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标准是什么?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

2.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

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调查单位。

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服务业法人企业、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问题3:企业申报的数据以什么数据为依据?哪个部门负责审核?

答:企业数据均以报送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数据为准,由统计局负责审核。

问题4: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中提到的“度营业额达到或超过市级规定当年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具体指的什么?

答:每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下发当年第三产业发展目标增速,以该文件目标增速为准。

问题5:企业是否可以同时申报多项奖励?

答:同一个年度内,若企业同时符合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励,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的奖励。不同年度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多次申报奖励。

    问题6: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的主体是什么部门?企业如何申报奖励?

答:服务业企业奖励评选工作由柳江区商务局牵头实施。每年评选工作通知由柳江区商务局在柳江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并由柳江区商务局组织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