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
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柳江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
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今年柳江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粮食安全目标任务,示范粮食高产管护技术集成应用及耕地“非粮化”复耕复种粮食治理技术,稳定或扩大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36号)和《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江财政〔2022〕5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做好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及粮食监测区管护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粮食高产及先进集成技术应用示范创建项目为抓手,通过强化行政推动,开展部门联合协作,加大资金投入,以点带面,集成推广成熟技术模式,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良田良制并举,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稳步提升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目标任务
示范区建设要求对我区已划定的粮食监测区实现全覆盖,示范区内粮食播种总面积、早晚稻种植指标不得低于2021年指标值。其他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项目建设以水稻种植为主,玉米、红薯种植为辅,全区至少完成建设20个(复种的,一造算一个)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每个示范片面积不少于100亩。示范片区域粮食单产高于上年当地平均粮食单产水平,具体粮食作物单产高于该作物上年当地平均单产水平;示范区内可耕种农田撂荒率1%以下,样板区粮食作物良种良法覆盖率达100%。
三、示范区建设申报
示范区建设由各镇人民政府自行申报,有粮食生产监测任务的镇必须把粮食监测区纳入示范区建设,对监测区覆盖率达100%。其他粮食高产示范创建优先考虑结合耕地撂荒复耕复种粮食作物治理示范建设。
四、主要技术措施
(一)科学选择项目创建地点。除了规定粮食生产监测示范区和结合连片耕地“非粮化”复耕复种粮食治理外,其他示范区建设要选择交通相对便捷、便利学习参观的地方;选择农田基础较好、农技推广网络较全、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地点实施,并优先与种粮大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相结合,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示范鼓励粮食种植规模大户改单季稻为双季稻,“非粮化”耕地复耕复种粮食作物、不适宜水稻种植区引进玉米新品种、薯类等粮食作物示范,促进我区粮食产业多样化发展,千方百计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示范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向示范区建设倾斜,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进示范区、辐射区内撂荒、“非粮化”耕地治理,保证粮食生产可耕地数量与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实施沃土工程,地力培肥工程,大力发展冬种绿肥种植、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秸秆还田等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改良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三)加强集成先进实用技术应用。加强技术组装配套,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新品种,因地制宜重点推广1至2项高效栽培技术,实现示范片区良种覆盖85%以上、重大病虫害采取健株栽培及专业化统防统治综合防控全覆盖,重点推广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科学肥水管理等关键增产技术。
(四)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积极扶持以机耕、机播(插)、机收、机械化烘干、秸秆还田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劳动效率。
(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发展粮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种粮大户拓宽经营范围,向周边农户有偿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扶持粮食加工销售企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育秧、统防统治,降低生产成本,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经营,示范建立一批定向型、订单式的外销粮食种植基地,打造粮食全程业链融合发展联合体,努力提高规模效益和经营水平。
(六)科学防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要与各级涉农部门、气象、农业推广、植保、土肥、农机保持联系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强化技术服务与示范宣传,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五、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预计投资金额、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
(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经费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36号)同类项目剩余资金共175.5236万元,《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江财政〔2022〕5号)批复同意的“2022年粮食监测点监管与维护”项目经费30.0万元。项目建设预计投资总金额为205.5236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必须用于粮食生产有关工作,具体包括土地流转资金补助、撂荒地治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粮食生产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示范牌制作等内容,其中物化补助不能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4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非工作经费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粮食生产无关的支出。
1.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江财政〔2022〕5号)批复3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36号)剩余资金175.5236万元,合计205.5236万元。按资金管理要求列支,重点用于农业生产补贴支出。农业生产补贴优先使用桂财农〔2021〕36号剩余资金。
农业生产补贴方向及标准
(1)对100亩以上规模化粮食生产企业或大户开展示范建设给予补贴。
①土地流转资金补贴。对100亩以上规模化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给予补贴,每亩补贴金额不高于流转金的50%,每年最高不得超过250元/亩。
②对利用撂荒、闲置耕地1年以上耕地实施复耕复种粮食作物,开展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给予清表、机耕补贴。其中撂荒、闲置部分耕地给予清表、机耕补贴300元/亩。
③对规模大户开展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区建设,对开展集中育秧、机插作业、机械化统防统治、机械化收割秸秆粉碎还田、机烘委托作业及发展翻耙冬种油菜土壤培肥工程给予作业补贴,每项单季补贴不得超过40元/亩。
(2)对参与示范区建设普通粮食生产者给予生产补贴。
①补贴主要用于种子、化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作业等生产补贴,其中单季补贴标准为:水稻350元/亩,玉米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00元/亩,大豆、红薯250元/亩。
②对示范区开展秸秆粉碎还田或翻耙冬种油菜土壤培肥作业给予补贴,每项补贴最高40元/亩。
(3)申报本项目生产补贴不影响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生产(含双季水稻)、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国家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惠农补贴申报。其他粮食生产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申报同类财政已经给予补贴项目。
(三)生产补贴兑付办法。根据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补贴给予实际进行粮食种植的生产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及资金发放证明,机械化作业材料,撂荒、现在耕地种植前后,区、镇农业部门现场核查照片证明,村、镇部门证明),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核查验收后,补贴资金由项目资金管理财务部门划拨到指定账户或划拨到所在镇财政所专户,由镇财政所委托金融部门通过“一卡通”账户拨付给治理种植生产者。
六、项目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柳江区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各项工作,成立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秦朱海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冠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钟永坤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覃春宁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吴仁涛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韦 钰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股股长
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韦冬梅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秦朱海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涉及植保、土肥技术干部及样板建设所在地的镇级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干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落实、督导,项目实施方案及示范样板点申报的审核工作。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沟通协调、技术指导及服务、材料收集汇总、项目检查验收、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及项目建设推进、督导等具体工作实施。
(二) 强化责任。各示范区创建要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人员分片、分区包干落实责任制,抓好各示范区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工作,做到时时有人抓、有人管,每个示范区指定1人作为项目创建实施联络员,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三)制定样板创建实施方案。根据批复建设的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区,因地制宜的制定样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强化宣传和指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广泛开展粮食高产栽培技术培训与服务指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及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切实组织人员深入示范区,开展粮食作物苗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服务,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站、农业科技栏目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目的意义。
(五)强化政策落实。加快对示范区粮食生产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生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相关粮食惠农政策优先向示范区倾斜,提高样板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强化验收总结。各示范区建设后,向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等验收报告材料。各高产示范区创建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
(七)落实奖惩机制。将粮食高产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纳入各镇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绩效考核。各镇至少完成一个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区创建,有粮食监测任务的镇示范区建设必须把监测区进行全覆盖,对完成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区创建的镇给予年终考核加分奖励;对示范样板区内粮食种植生产者给予撂荒农田复耕复种粮食治理补贴和种粮生产补贴奖励。生产者奖励标准见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1. 柳江区 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计
划表
2.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申报表
3.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信息一览表
附件1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
绩效目标计划表
总体目标: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树立典型,示范展示,辐射带动,推进全区粮食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示范点创建数量 | ≥20个 | |
指标2:创建面积 | 每个示范点面积≥100亩,整体示范辐射带动≥10000亩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示范片区良种覆盖率 | ≥85% | ||
指标2:示范片区机械化率 | ≥80%(水稻),≥60%(玉米) | |||
指标3:示范片区耕地撂荒率 | 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 | 2022年6月15日前 | ||
指标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 | 2022年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指标: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支出控制数 | 205.5236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示范片区亩生产成本水平 | 比当地平均水平降低≥5% | |
指标2:示范片区产量水平 | 比当地平均水平高≥5% | |||
指标3:增加农民生产收入 | 与上年同比达到户均增100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高项目县(市、区)种植积极性 | 全区粮食面积保持在31.6万亩,完成今年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 ||
指标2:提高种植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 带动1.0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改善生产条件,不断夯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的基础 | 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良,培肥地力,加快农机化进程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辐射区农民对创建项目的知晓率 | 85%以上 | |
指标2:辐射区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 85%以上 |
附件2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申报表
项目名称 | 柳江区2022年xx镇粮食高产示范创建 |
项目年份 | 2022年 |
承担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xx镇人民政府 |
承担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承担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申报时间 | 2022年 月 日 |
项目建成基本情况 |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效果: (对照绩效目标任务)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预计完成时间: |
承担单位承诺 |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项目主管单位 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
附件3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信息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样板点名称 | 建设面积(亩) | 主推作物 | 主要 领导 | 联系电话 | 分管 领导 | 联系电话 | 示范创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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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
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柳江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
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今年柳江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粮食安全目标任务,示范粮食高产管护技术集成应用及耕地“非粮化”复耕复种粮食治理技术,稳定或扩大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36号)和《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江财政〔2022〕5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做好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及粮食监测区管护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粮食高产及先进集成技术应用示范创建项目为抓手,通过强化行政推动,开展部门联合协作,加大资金投入,以点带面,集成推广成熟技术模式,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良田良制并举,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稳步提升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目标任务
示范区建设要求对我区已划定的粮食监测区实现全覆盖,示范区内粮食播种总面积、早晚稻种植指标不得低于2021年指标值。其他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项目建设以水稻种植为主,玉米、红薯种植为辅,全区至少完成建设20个(复种的,一造算一个)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每个示范片面积不少于100亩。示范片区域粮食单产高于上年当地平均粮食单产水平,具体粮食作物单产高于该作物上年当地平均单产水平;示范区内可耕种农田撂荒率1%以下,样板区粮食作物良种良法覆盖率达100%。
三、示范区建设申报
示范区建设由各镇人民政府自行申报,有粮食生产监测任务的镇必须把粮食监测区纳入示范区建设,对监测区覆盖率达100%。其他粮食高产示范创建优先考虑结合耕地撂荒复耕复种粮食作物治理示范建设。
四、主要技术措施
(一)科学选择项目创建地点。除了规定粮食生产监测示范区和结合连片耕地“非粮化”复耕复种粮食治理外,其他示范区建设要选择交通相对便捷、便利学习参观的地方;选择农田基础较好、农技推广网络较全、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地点实施,并优先与种粮大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相结合,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示范鼓励粮食种植规模大户改单季稻为双季稻,“非粮化”耕地复耕复种粮食作物、不适宜水稻种植区引进玉米新品种、薯类等粮食作物示范,促进我区粮食产业多样化发展,千方百计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示范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向示范区建设倾斜,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进示范区、辐射区内撂荒、“非粮化”耕地治理,保证粮食生产可耕地数量与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实施沃土工程,地力培肥工程,大力发展冬种绿肥种植、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秸秆还田等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改良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三)加强集成先进实用技术应用。加强技术组装配套,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新品种,因地制宜重点推广1至2项高效栽培技术,实现示范片区良种覆盖85%以上、重大病虫害采取健株栽培及专业化统防统治综合防控全覆盖,重点推广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科学肥水管理等关键增产技术。
(四)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积极扶持以机耕、机播(插)、机收、机械化烘干、秸秆还田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劳动效率。
(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发展粮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种粮大户拓宽经营范围,向周边农户有偿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扶持粮食加工销售企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育秧、统防统治,降低生产成本,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经营,示范建立一批定向型、订单式的外销粮食种植基地,打造粮食全程业链融合发展联合体,努力提高规模效益和经营水平。
(六)科学防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要与各级涉农部门、气象、农业推广、植保、土肥、农机保持联系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强化技术服务与示范宣传,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五、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预计投资金额、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
(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经费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36号)同类项目剩余资金共175.5236万元,《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江财政〔2022〕5号)批复同意的“2022年粮食监测点监管与维护”项目经费30.0万元。项目建设预计投资总金额为205.5236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必须用于粮食生产有关工作,具体包括土地流转资金补助、撂荒地治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粮食生产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示范牌制作等内容,其中物化补助不能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4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非工作经费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粮食生产无关的支出。
1.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江财政〔2022〕5号)批复3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36号)剩余资金175.5236万元,合计205.5236万元。按资金管理要求列支,重点用于农业生产补贴支出。农业生产补贴优先使用桂财农〔2021〕36号剩余资金。
农业生产补贴方向及标准
(1)对100亩以上规模化粮食生产企业或大户开展示范建设给予补贴。
①土地流转资金补贴。对100亩以上规模化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给予补贴,每亩补贴金额不高于流转金的50%,每年最高不得超过250元/亩。
②对利用撂荒、闲置耕地1年以上耕地实施复耕复种粮食作物,开展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给予清表、机耕补贴。其中撂荒、闲置部分耕地给予清表、机耕补贴300元/亩。
③对规模大户开展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区建设,对开展集中育秧、机插作业、机械化统防统治、机械化收割秸秆粉碎还田、机烘委托作业及发展翻耙冬种油菜土壤培肥工程给予作业补贴,每项单季补贴不得超过40元/亩。
(2)对参与示范区建设普通粮食生产者给予生产补贴。
①补贴主要用于种子、化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作业等生产补贴,其中单季补贴标准为:水稻350元/亩,玉米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00元/亩,大豆、红薯250元/亩。
②对示范区开展秸秆粉碎还田或翻耙冬种油菜土壤培肥作业给予补贴,每项补贴最高40元/亩。
(3)申报本项目生产补贴不影响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生产(含双季水稻)、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国家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惠农补贴申报。其他粮食生产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申报同类财政已经给予补贴项目。
(三)生产补贴兑付办法。根据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补贴给予实际进行粮食种植的生产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及资金发放证明,机械化作业材料,撂荒、现在耕地种植前后,区、镇农业部门现场核查照片证明,村、镇部门证明),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核查验收后,补贴资金由项目资金管理财务部门划拨到指定账户或划拨到所在镇财政所专户,由镇财政所委托金融部门通过“一卡通”账户拨付给治理种植生产者。
六、项目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柳江区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各项工作,成立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秦朱海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冠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钟永坤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覃春宁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吴仁涛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韦 钰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股股长
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韦冬梅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秦朱海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涉及植保、土肥技术干部及样板建设所在地的镇级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干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落实、督导,项目实施方案及示范样板点申报的审核工作。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沟通协调、技术指导及服务、材料收集汇总、项目检查验收、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及项目建设推进、督导等具体工作实施。
(二) 强化责任。各示范区创建要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人员分片、分区包干落实责任制,抓好各示范区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工作,做到时时有人抓、有人管,每个示范区指定1人作为项目创建实施联络员,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三)制定样板创建实施方案。根据批复建设的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区,因地制宜的制定样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强化宣传和指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广泛开展粮食高产栽培技术培训与服务指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及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切实组织人员深入示范区,开展粮食作物苗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服务,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站、农业科技栏目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目的意义。
(五)强化政策落实。加快对示范区粮食生产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生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相关粮食惠农政策优先向示范区倾斜,提高样板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强化验收总结。各示范区建设后,向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等验收报告材料。各高产示范区创建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
(七)落实奖惩机制。将粮食高产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纳入各镇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绩效考核。各镇至少完成一个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区创建,有粮食监测任务的镇示范区建设必须把监测区进行全覆盖,对完成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区创建的镇给予年终考核加分奖励;对示范样板区内粮食种植生产者给予撂荒农田复耕复种粮食治理补贴和种粮生产补贴奖励。生产者奖励标准见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1. 柳江区 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计
划表
2.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申报表
3.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信息一览表
附件1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项目
绩效目标计划表
总体目标: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树立典型,示范展示,辐射带动,推进全区粮食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示范点创建数量 | ≥20个 | |
指标2:创建面积 | 每个示范点面积≥100亩,整体示范辐射带动≥10000亩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示范片区良种覆盖率 | ≥85% | ||
指标2:示范片区机械化率 | ≥80%(水稻),≥60%(玉米) | |||
指标3:示范片区耕地撂荒率 | 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 | 2022年6月15日前 | ||
指标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 | 2022年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指标: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支出控制数 | 205.5236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示范片区亩生产成本水平 | 比当地平均水平降低≥5% | |
指标2:示范片区产量水平 | 比当地平均水平高≥5% | |||
指标3:增加农民生产收入 | 与上年同比达到户均增100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高项目县(市、区)种植积极性 | 全区粮食面积保持在31.6万亩,完成今年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 ||
指标2:提高种植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 带动1.0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改善生产条件,不断夯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的基础 | 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良,培肥地力,加快农机化进程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辐射区农民对创建项目的知晓率 | 85%以上 | |
指标2:辐射区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 85%以上 |
附件2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申报表
项目名称 | 柳江区2022年xx镇粮食高产示范创建 |
项目年份 | 2022年 |
承担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xx镇人民政府 |
承担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承担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申报时间 | 2022年 月 日 |
项目建成基本情况 |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效果: (对照绩效目标任务)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预计完成时间: |
承担单位承诺 |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项目主管单位 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
附件3
柳江区2022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信息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样板点名称 | 建设面积(亩) | 主推作物 | 主要 领导 | 联系电话 | 分管 领导 | 联系电话 | 示范创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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