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字〔2021〕27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江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将《柳江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
柳江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4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0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重点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重点抓好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难点工作,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打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的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综合利用,促进我区农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区水稻、甘蔗等产生秸秆的主要农作物,做好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力争2021年我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
三、主要工作
根据自治区考核的目标要求和指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监督、指导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江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绩效材料收集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永坤同志兼任。
组 长: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祖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钟永坤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第一副主任
彭春苗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 明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蓝启和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二)引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学习借鉴“柳城模式”和“柳城经验”,通过引进、培育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打通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瓶颈壁垒,构建完善的运行体系,出台相关补助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五化”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引导并支持企业投资秸秆回收利用,研发秸秆收集机械等,结合实际,总结提炼新模式、新技术,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2021年,柳江区要引进、培育一定规模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4家以上,依靠主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柳江区实际情况,借鉴“柳城模式”,开展秸秆“五化”利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 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推行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提高水稻秸秆肥料化资源利用,使之成为田间有机肥的重要来源及绿色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以柳江区成团镇、穿山镇为重点,建设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在穿山镇建设秸秆肥料化生产线1条,年生产秸秆有机肥5000吨。
2. 秸秆饲料化利用。借鉴柳城县莲花山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模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加工能力和水平。通过将尾稍粉碎、分离,加入酵母搅拌,再压缩装袋自然发酵形成青贮饲料。2021年,在穿山镇收储秸秆4000吨以上。
(四)建立和完善收储运体系
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秸秆收储组织,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情况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现状等,科学测算秸秆收集运输半径,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点)。2021年糖料蔗主产区穿山镇引导专业合作社在村屯建立秸秆收购点和收储加工厂,收储购点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收储加工厂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
(五)建立和完善秸秆资源利用台账
建立县级秸秆收储运、资源利用等台账:
1. 建立县级工作台账。
2. 建立资源利用台账,完成辖区内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
3. 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台账。保证数据来源真实,数据质量可靠,并按时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及审核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并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统筹资金使用
加强对项目及奖补资金的统筹,从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柳州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调配资金合计700万元,用于柳江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壮大相关产业,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
(三)加快技术创新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 |
江农字〔2021〕27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江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将《柳江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
柳江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4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0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重点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重点抓好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难点工作,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打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的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综合利用,促进我区农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区水稻、甘蔗等产生秸秆的主要农作物,做好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力争2021年我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
三、主要工作
根据自治区考核的目标要求和指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监督、指导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江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绩效材料收集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永坤同志兼任。
组 长: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祖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钟永坤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第一副主任
彭春苗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 明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蓝启和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二)引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学习借鉴“柳城模式”和“柳城经验”,通过引进、培育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打通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瓶颈壁垒,构建完善的运行体系,出台相关补助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五化”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引导并支持企业投资秸秆回收利用,研发秸秆收集机械等,结合实际,总结提炼新模式、新技术,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2021年,柳江区要引进、培育一定规模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4家以上,依靠主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柳江区实际情况,借鉴“柳城模式”,开展秸秆“五化”利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 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推行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提高水稻秸秆肥料化资源利用,使之成为田间有机肥的重要来源及绿色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以柳江区成团镇、穿山镇为重点,建设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在穿山镇建设秸秆肥料化生产线1条,年生产秸秆有机肥5000吨。
2. 秸秆饲料化利用。借鉴柳城县莲花山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模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加工能力和水平。通过将尾稍粉碎、分离,加入酵母搅拌,再压缩装袋自然发酵形成青贮饲料。2021年,在穿山镇收储秸秆4000吨以上。
(四)建立和完善收储运体系
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秸秆收储组织,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情况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现状等,科学测算秸秆收集运输半径,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点)。2021年糖料蔗主产区穿山镇引导专业合作社在村屯建立秸秆收购点和收储加工厂,收储购点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收储加工厂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
(五)建立和完善秸秆资源利用台账
建立县级秸秆收储运、资源利用等台账:
1. 建立县级工作台账。
2. 建立资源利用台账,完成辖区内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
3. 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台账。保证数据来源真实,数据质量可靠,并按时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及审核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并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统筹资金使用
加强对项目及奖补资金的统筹,从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柳州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调配资金合计700万元,用于柳江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壮大相关产业,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
(三)加快技术创新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