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0771)12340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全市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柳州市柳江区的年度工作表现,小编带你去看看柳江区在今年都做了哪些实事,请社会公众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评价。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11月起,一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正式实施,在柳州市柳江区,一项与贫困户患者看病住院有关的新规也正式实行了。
柳江区里高镇龙南村的贫困户老韦患有慢性病“风湿性心脏病”已经多年,平时靠吃药来控制病情。10月31日上午,老韦到柳江区人民医院门诊部看病,医生给他开了药。门诊结算员告诉老韦,他的总费用是68.87元,按原政策他的病约可报销70%,也就是47.90元,但现在根据扶贫政策他个人只需支付20%,也就是13.77元,剩余费用由医院先行代政府予以垫付。原来,10月31日柳江区人民医院开始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贫困户患者试行“一站式”结算。柳江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患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80%的,结算费用时只须缴纳门诊医疗总费用的20%,不足金额由医院先行垫付,日后医院再与政府有关部门结算,免去了患者往返医院、民政及政府相关部门报销的麻烦。
与此类似,柳江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享受各类保障政策措施后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个人只需支付住院总费用的10%,不足金额由医院先行垫付,日后再由政府兜底资金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已从柳江区划出的里雍、白沙、流山和洛满四个镇,这些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即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期间,也可在柳江区医保定点医院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老覃的姐夫是洛满人,也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前不久因病住进了柳江区人民医院,10月31日办理出院手续时,他姐夫的住院总费用是2558.46元,按医保政策可以报销1956.69元,约占住院费用的76%;余下的24%,按以往的结算办法个人需支付601.77元,而现在他只需支付10%,也就是255.85元,另外的14%也就是345.92元,则由医院垫付,日后再由医院与政府部门结算。这一做法凸显了政府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唐文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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