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44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4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7264428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辖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拟订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辖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订辖区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辖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辖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辖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辖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辖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提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辖区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辖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受理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申请,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本辖区环保产业技术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辖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公共机构节能、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纪检监察、财务、国有资产、审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筹调度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证管理。

(二)综合股

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负责辖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辖区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编制水功能区划,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等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申报工作。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组织实施“三线一单”。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局,对辖区项目审批做好对接服务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污防股

负责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承担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及考核工作。组织拟订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导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承担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移动源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大气固定源环境管理。参与指导农业面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辖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政策、规划、制度,指导部门、行业开展相关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织监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负责重大事项、重大决定的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报批、案卷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强制等工作。

负责辖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转移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生态股

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辖区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生态环境执法一中队

负责受理、接待和登记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政府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预警信息平台等各类平台转办的环境污染投诉及信访投诉件信息录入、维护和答复工作。负责组织“两考”期间环境噪声严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负责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电控系统)监管和维护。负责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管和维护。

负责拉堡镇、成团镇、百朋镇、三都镇、里高镇、土博镇辖区范围内(简称西片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负责西片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开发土地和矿藏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负责西片区辖区范围内信访投诉和一般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执法二中队

负责企业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执行报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广西环境监管执法平台、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维护。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和开展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组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负责基隆开发区、进德镇、穿山镇、新兴工业园辖区范围内(简称东片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负责东片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开发土地和矿藏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负责东片区辖区范围内信访投诉和一般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领导介绍:

玉会良,男,壮族,1976年10月生,广西柳城县人,2004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0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主持柳江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何海,男,壮族,1974年10月生,广西来宾人,1997年0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0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保产业、生态示范创建、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政治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及工会等工作。分管生态股,党务办。

覃喜好,男,壮族,1976年10月生,广西柳江人,2001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04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负责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安全污染防治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污防股。

焦延雄,男,汉族,1984年06月生,宁夏西吉人,2009年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0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负责综合业务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地表水生态环境、水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统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分管执法大队、综合股。

莫江恒,男,毛南族,1992年02月生,广西河池人,201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协助局长工作,统筹信访处理,负责核与辐射、噪声、光、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拉堡镇、成团镇、百朋镇、三都镇、里高镇、土博镇辖区范围内(简称西片区)监管执法工作。分管执法一中队。

蓝梦婕,女,壮族,1992年11月生,广西柳江人,群众,2015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排污许可监管、网格化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委会和青年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基隆片区、进德镇、穿山镇、新兴工业园辖区范围内(简称东片区)监管执法工作。分管执法二中队。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44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4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2-7264428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辖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拟订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辖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订辖区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辖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辖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辖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辖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辖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提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辖区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辖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受理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申请,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本辖区环保产业技术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辖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公共机构节能、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纪检监察、财务、国有资产、审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筹调度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证管理。

(二)综合股

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负责辖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辖区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编制水功能区划,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等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申报工作。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组织实施“三线一单”。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局,对辖区项目审批做好对接服务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污防股

负责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承担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及考核工作。组织拟订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导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承担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移动源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大气固定源环境管理。参与指导农业面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辖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政策、规划、制度,指导部门、行业开展相关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织监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负责重大事项、重大决定的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报批、案卷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强制等工作。

负责辖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转移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生态股

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辖区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生态环境执法一中队

负责受理、接待和登记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政府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预警信息平台等各类平台转办的环境污染投诉及信访投诉件信息录入、维护和答复工作。负责组织“两考”期间环境噪声严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负责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电控系统)监管和维护。负责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监管和维护。

负责拉堡镇、成团镇、百朋镇、三都镇、里高镇、土博镇辖区范围内(简称西片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负责西片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开发土地和矿藏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负责西片区辖区范围内信访投诉和一般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执法二中队

负责企业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执行报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广西环境监管执法平台、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维护。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和开展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组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负责基隆开发区、进德镇、穿山镇、新兴工业园辖区范围内(简称东片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负责东片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开发土地和矿藏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负责东片区辖区范围内信访投诉和一般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领导介绍:

玉会良,男,壮族,1976年10月生,广西柳城县人,2004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0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主持柳江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何海,男,壮族,1974年10月生,广西来宾人,1997年0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0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保产业、生态示范创建、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政治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及工会等工作。分管生态股,党务办。

覃喜好,男,壮族,1976年10月生,广西柳江人,2001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04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负责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安全污染防治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污防股。

焦延雄,男,汉族,1984年06月生,宁夏西吉人,2009年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0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负责综合业务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地表水生态环境、水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统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分管执法大队、综合股。

莫江恒,男,毛南族,1992年02月生,广西河池人,201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协助局长工作,统筹信访处理,负责核与辐射、噪声、光、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拉堡镇、成团镇、百朋镇、三都镇、里高镇、土博镇辖区范围内(简称西片区)监管执法工作。分管执法一中队。

蓝梦婕,女,壮族,1992年11月生,广西柳江人,群众,2015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排污许可监管、网格化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委会和青年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基隆片区、进德镇、穿山镇、新兴工业园辖区范围内(简称东片区)监管执法工作。分管执法二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