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35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腾安九曲名邸6号楼(柳江区财政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7212234

    机构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柳江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柳江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柳江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负责管理柳江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柳江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柳江区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柳江区人民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柳江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柳江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柳江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柳江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柳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全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制定柳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柳江区政府债务。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柳江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柳江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评价,组织柳江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监督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

    (十三)负责柳江区金融工作。负责联系各金融机构,引进外资和外地金融机构入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负责拟订金融发展规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财务、基建投资、政府采购、人事和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纪检检查日常工作,负责财政信访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组的日常事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工作。组织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和计划类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性文稿。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组织编制年度柳江区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柳江区本级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组织柳江区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财政经济运行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三、国库股执行和监督柳江区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拟实施办法。负责柳江区财政资金的调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执行情况。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工作。承办汇总和组织相关股室批复柳江区部门决算工作。管理柳江区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出柳江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四、行政事业股(社会保障股)负责柳江区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教育、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柳江区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柳江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根据授权和职责承担彩票有关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股负责柳江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柳江区土地出让金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参与研究制订归口联系部门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结构调整等方面规划和政策。参与制定涉及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等行业产业升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交通、节能减排(部分)、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

六、农业农村股(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柳江区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部门财务监督。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等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工作。

七、监督评价办公室(会计管理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指导和和监督会计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组织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八、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柳江区金融发展规划。参与拟订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相关政策,负责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负责拟订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联系服务驻柳江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及非法保险机构、非法保险业务。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金融稳定。推动柳江区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监测、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定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审核柳江区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领导介绍:

李连梅  党组书记、局长,金融办主任

主持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全面工作。联系拉堡镇财政所成团镇财政所。

蓝美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工作;分管经济建设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负责局挂点镇巩固脱贫帮扶工作;负责大数据发展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日常工作。联系土博镇财政所、里高镇财政所。

覃冠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预算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绩效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局机关绩效考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机要、保密、督查、工会、档案、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区金融办日常工作。联系三都镇财政所、百朋镇财政所。

  副局长

    分管国库股、行政事业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监督评价办工作;分管局机关妇委会、共青团等工作。联系穿山镇财政所、进德镇财政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35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腾安九曲名邸6号楼(柳江区财政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7212234

    机构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柳江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柳江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柳江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负责管理柳江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柳江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柳江区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柳江区人民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柳江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柳江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柳江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柳江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柳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全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制定柳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柳江区政府债务。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柳江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柳江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评价,组织柳江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监督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

    (十三)负责柳江区金融工作。负责联系各金融机构,引进外资和外地金融机构入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负责拟订金融发展规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财务、基建投资、政府采购、人事和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纪检检查日常工作,负责财政信访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组的日常事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工作。组织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和计划类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性文稿。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组织编制年度柳江区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柳江区本级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组织柳江区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财政经济运行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三、国库股执行和监督柳江区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拟实施办法。负责柳江区财政资金的调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执行情况。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工作。承办汇总和组织相关股室批复柳江区部门决算工作。管理柳江区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出柳江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四、行政事业股(社会保障股)负责柳江区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教育、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柳江区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柳江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根据授权和职责承担彩票有关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股负责柳江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柳江区土地出让金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参与研究制订归口联系部门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结构调整等方面规划和政策。参与制定涉及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等行业产业升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交通、节能减排(部分)、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

六、农业农村股(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柳江区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部门财务监督。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等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工作。

七、监督评价办公室(会计管理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指导和和监督会计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组织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八、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柳江区金融发展规划。参与拟订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相关政策,负责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负责拟订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联系服务驻柳江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及非法保险机构、非法保险业务。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金融稳定。推动柳江区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监测、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定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审核柳江区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领导介绍:

李连梅  党组书记、局长,金融办主任

主持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全面工作。联系拉堡镇财政所成团镇财政所。

蓝美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工作;分管经济建设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负责局挂点镇巩固脱贫帮扶工作;负责大数据发展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日常工作。联系土博镇财政所、里高镇财政所。

覃冠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预算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绩效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局机关绩效考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机要、保密、督查、工会、档案、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区金融办日常工作。联系三都镇财政所、百朋镇财政所。

  副局长

    分管国库股、行政事业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监督评价办工作;分管局机关妇委会、共青团等工作。联系穿山镇财政所、进德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