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32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0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376

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审核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起草单位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三)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负责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以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对区直部门、镇政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评议、考核。指导、监督区直部门及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调查重大的行政违法行为。综合协调部门之间与乡镇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争议;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进行指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七)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承办区政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承办因不服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指导、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

(八)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管理和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统计、保密、信访、外事、综治、安全、应急管理、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节能、创卫、扶贫、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绩效工作及绩效平台的管理和督查考评工作承担司法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挥中心运行、管理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维护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律事务股

负责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以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承办区政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承办因不服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指导、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承担对柳江区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及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监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栏目系统平台的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信息中心、区人社局、区非公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

(四)政工股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工作协助党组做好党、政、工、青、妇日常工作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工作。

(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基层调处股

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区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负责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区人民政府直接交办的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重大疑难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二层机构:

(一)公证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通过公证活动,向公民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二)法律援助中心

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现场咨询和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受理、审查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移交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按照相关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的享有法律援助权利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完成柳江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区司法局共设有8个司法所,分别是:拉堡司法所、进德司法所、成团司法所、百朋司法所、三都司法所、里高司法所、土博司法所、穿山司法所。

司法所主要职责:

一、指导调解工作。

二、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三、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四、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五、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开展相关工作

1.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2.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3.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4.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5.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6.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领导介绍:

张秋明,女,1973年9月生,汉族,广西柳江人,大专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覃仕红,男,1976年05月生,壮族,广西柳江人,大学学历。2001年1月参加工作,2004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

蒙宣维,男,1982年05月生,壮族,广西柳江人,大学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

玉梅,女,1973年10月生,壮族,广西南宁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


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32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0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7212376

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审核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起草单位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三)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负责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以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对区直部门、镇政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评议、考核。指导、监督区直部门及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调查重大的行政违法行为。综合协调部门之间与乡镇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争议;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进行指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七)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承办区政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承办因不服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指导、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

(八)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管理和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统计、保密、信访、外事、综治、安全、应急管理、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节能、创卫、扶贫、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绩效工作及绩效平台的管理和督查考评工作承担司法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挥中心运行、管理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维护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律事务股

负责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以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承办区政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承办因不服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指导、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承担对柳江区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及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监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栏目系统平台的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信息中心、区人社局、区非公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

(四)政工股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工作协助党组做好党、政、工、青、妇日常工作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工作。

(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基层调处股

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区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负责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区人民政府直接交办的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重大疑难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二层机构:

(一)公证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通过公证活动,向公民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二)法律援助中心

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现场咨询和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受理、审查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移交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按照相关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的享有法律援助权利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完成柳江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区司法局共设有8个司法所,分别是:拉堡司法所、进德司法所、成团司法所、百朋司法所、三都司法所、里高司法所、土博司法所、穿山司法所。

司法所主要职责:

一、指导调解工作。

二、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三、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四、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五、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开展相关工作

1.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2.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3.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4.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5.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6.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领导介绍:

张秋明,女,1973年9月生,汉族,广西柳江人,大专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覃仕红,男,1976年05月生,壮族,广西柳江人,大学学历。2001年1月参加工作,2004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

蒙宣维,男,1982年05月生,壮族,广西柳江人,大学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

玉梅,女,1973年10月生,壮族,广西南宁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现任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