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江生态环境局围绕“决战攻坚、加快治理、服务基层、高效运转、改善质量”的思路和要求,坚决打好了四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一、承担自治区及柳州市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情况及工作成效。 柳州市下达柳江区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控制在62μg/m³以下,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控制在40μg/m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89.0%以上。截止2020年10月29日,柳江区PM10平均浓度为45μg /m3,PM2.5平均浓度为29μg /m3,环境空气优良率96.02%,优良天数290天,污染天数12天,无效天数4天,与去年同期相比,PM10、PM2.5平均浓度下降18.2%、17.1%,优良率提升1.08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能控制在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范围内(PM10≤62μg/m³、PM2.5≤40μg/m³、优良率≥89.0%)。
(二)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年度任务。一是做好 “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区的26件群众举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截止2019年10月份,“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区的26个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完成验收、销号和公示。二是做好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柳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及时上报整改进度。涉及我区的整改任务共计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已自行验收销号3个。未完成整改2个(水污染防治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针对未完成的2个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整改。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组织辖区内4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编制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执行网上申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贮存和处置。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开展现场专项检查,今年已开展现场抽查评分24家,合格率100%。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设施运营情况。柳江区已建成共25套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设施均已完成验收工作。25套设施中,由柳江生态环境局作为运维甲方与第三方运维机构签订运维合同的有20套,除里高镇龙南村龙南屯污水处理设施因修路导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外,其余19套设施均正常运行,运行率达96%。另外5套由柳江区乡村办实施,目前由设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运维主体进行运维,均正常运行。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扬尘综合整治。执行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二是严控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加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对排查出的129家(其中关闭类67家,整治类62家)“散乱污”企业,均分类施策,依法拆除、立案处罚或限期整改。目前完成率100%,立案处罚6件,罚款金额83万元。五是改善城区道路交通条件,实施道路“白改黑”。六是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七是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全覆盖。 八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管控。九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十是强化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响应。截至目前,共发布黄色预警2次,均按照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响应措施、加强站点周边污染源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
(二)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反馈意见查处整改工作。自治区督察期间,累计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4件,督察组现场发现问题7个。对交办的案件,我局依法严厉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立案处罚企业1家。对督察组现场发现的问题,我局牵头立行立改,针对里高石材加工点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17家加工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推动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局对所有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加工点进行拆除。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4件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督察组现场发现的7个问题已办结6件。
(三)扎实办结信访投诉案件。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776件,其中市政府热线等上级转办637件,“12369”环保热线投诉50件,来电67件,来访21件,来信1件。其中,涉及水污染纠纷55件,噪声污染纠纷397件,大气污染纠纷334件。对群众来电来访认真登记,热情接待,统一录入12369环保举报管理系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限时办结并在系统录入办理结果,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查处,有效确保各项投诉件都能得到及时查处并答复反馈。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根据本年度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的基本原则,柳江区选定进德镇的泗浪村红花屯、乐山村乐山屯;成团镇同乐村竹达屯;土博镇四案村佳偶屯、梅里村板六屯;百朋镇怀洪村下伦屯,作为2020年度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投资建设的村屯。按照工作的进度,百朋镇怀洪村下伦屯现已进场施工,已铺设主管网3000m,检查井盖63个。其余五个点已通过招标流程,目前我局正在加快进度,争取能提前完成建设。
(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开展重点排查的村庄清单为重点排查区域,认真梳理分析重点排查村庄方圆5公里范围内所有涉锅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企业污染源以及历史遗留污染源,截至目前,柳江区共有1块污染地块,目前已完成该地块的土壤状况初步调查、土壤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并已经过评审,该地块在未完成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不得进入用地手续审批。并完成14家重金属行业企业的排查工作及7个乡镇31个行政村涉及重点区域调查工作。经摸底走访,均无涉镉等重金属企业。
三、全面推进基础业务工作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污染源日常监察、“双随机”抽查、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处理等环境监察职能工作,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要求,全面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局依托现有的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广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57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4家次,建设项目4家,一般污染源49家次 ;累计检查企业41家次,通过移动执法终端上传现场检查记录68份。我局累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5份,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4件。
(二)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力度。一是组织10家辖区单位在柳江区文化宫广场开展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展示生态环保成果图板11块,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环保宣传纸巾两千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环境诉求十余起;二是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有奖问答活动;三是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多媒体宣传平台,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大力宣传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大气改善目标任务离上级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广西75个县域经济排名依然靠后。一是柳江区正处于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高峰时期因大量的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导致的扬尘污染现象较其他县区突出;二是城区内大部分道路没有完全硬化,运输砂石、渣土的车辆未能全封闭运输,撒漏现象难以杜绝;三是主城区道路拥堵现象严重,柳江区中心城区面积小,人口过度集中,机动车保有量大,城区道路车流量大,如柳堡路大于5万辆次/日,城区道路约3万辆次/日;四是秸秆禁烧管控仍然薄弱。受秸秆出路少、种植机械化水平低、收储运体系未建立、综合利用规模小、奖补政策不到位等多重因素影响,秸秆禁烧工作的推进面临不少实际困难,露天焚烧问题有所缓解但难以杜绝,而且随着下一轮榨季的持续秸秆产生量继续加大,疏堵不同步、收储不及时的问题预计将更加突出,秋冬季焚烧问题极有可能出现反弹。
五、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厘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同时抓好日常管控,并与本单位的具体职能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常态化。充分把各部门的力量都汇集调动起来,光靠少数部门单打独斗解决不了当前面临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困境。
二是积极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智慧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对扬尘噪声污染动态化、可视化、智慧化监测,实施科学有效智能数据分析,力争从源头防控,做到快速响应。积极搭建柳江区大气网格化在线监测平台,鼓励工地、企业等现有或新增在线监测设备统一纳入管理平台,不断扩大网格化范围,尽可能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度。对依法关闭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完成“两断三清”,从产业政策、规划、土地性质着手,对于一经核实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性质不符合的一律上报“散乱污”整治办后断电、断水,完成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工作;对于整改规范类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后督促并指导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
2020年,柳江生态环境局围绕“决战攻坚、加快治理、服务基层、高效运转、改善质量”的思路和要求,坚决打好了四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一、承担自治区及柳州市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情况及工作成效。 柳州市下达柳江区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控制在62μg/m³以下,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控制在40μg/m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89.0%以上。截止2020年10月29日,柳江区PM10平均浓度为45μg /m3,PM2.5平均浓度为29μg /m3,环境空气优良率96.02%,优良天数290天,污染天数12天,无效天数4天,与去年同期相比,PM10、PM2.5平均浓度下降18.2%、17.1%,优良率提升1.08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能控制在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范围内(PM10≤62μg/m³、PM2.5≤40μg/m³、优良率≥89.0%)。
(二)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年度任务。一是做好 “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区的26件群众举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截止2019年10月份,“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区的26个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完成验收、销号和公示。二是做好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柳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及时上报整改进度。涉及我区的整改任务共计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已自行验收销号3个。未完成整改2个(水污染防治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针对未完成的2个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整改。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组织辖区内4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编制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执行网上申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贮存和处置。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开展现场专项检查,今年已开展现场抽查评分24家,合格率100%。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设施运营情况。柳江区已建成共25套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设施均已完成验收工作。25套设施中,由柳江生态环境局作为运维甲方与第三方运维机构签订运维合同的有20套,除里高镇龙南村龙南屯污水处理设施因修路导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外,其余19套设施均正常运行,运行率达96%。另外5套由柳江区乡村办实施,目前由设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运维主体进行运维,均正常运行。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扬尘综合整治。执行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二是严控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加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对排查出的129家(其中关闭类67家,整治类62家)“散乱污”企业,均分类施策,依法拆除、立案处罚或限期整改。目前完成率100%,立案处罚6件,罚款金额83万元。五是改善城区道路交通条件,实施道路“白改黑”。六是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七是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全覆盖。 八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管控。九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十是强化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响应。截至目前,共发布黄色预警2次,均按照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响应措施、加强站点周边污染源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
(二)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反馈意见查处整改工作。自治区督察期间,累计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4件,督察组现场发现问题7个。对交办的案件,我局依法严厉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立案处罚企业1家。对督察组现场发现的问题,我局牵头立行立改,针对里高石材加工点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17家加工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推动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局对所有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加工点进行拆除。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4件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督察组现场发现的7个问题已办结6件。
(三)扎实办结信访投诉案件。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776件,其中市政府热线等上级转办637件,“12369”环保热线投诉50件,来电67件,来访21件,来信1件。其中,涉及水污染纠纷55件,噪声污染纠纷397件,大气污染纠纷334件。对群众来电来访认真登记,热情接待,统一录入12369环保举报管理系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限时办结并在系统录入办理结果,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查处,有效确保各项投诉件都能得到及时查处并答复反馈。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根据本年度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的基本原则,柳江区选定进德镇的泗浪村红花屯、乐山村乐山屯;成团镇同乐村竹达屯;土博镇四案村佳偶屯、梅里村板六屯;百朋镇怀洪村下伦屯,作为2020年度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投资建设的村屯。按照工作的进度,百朋镇怀洪村下伦屯现已进场施工,已铺设主管网3000m,检查井盖63个。其余五个点已通过招标流程,目前我局正在加快进度,争取能提前完成建设。
(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开展重点排查的村庄清单为重点排查区域,认真梳理分析重点排查村庄方圆5公里范围内所有涉锅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企业污染源以及历史遗留污染源,截至目前,柳江区共有1块污染地块,目前已完成该地块的土壤状况初步调查、土壤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并已经过评审,该地块在未完成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不得进入用地手续审批。并完成14家重金属行业企业的排查工作及7个乡镇31个行政村涉及重点区域调查工作。经摸底走访,均无涉镉等重金属企业。
三、全面推进基础业务工作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污染源日常监察、“双随机”抽查、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处理等环境监察职能工作,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要求,全面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局依托现有的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广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57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4家次,建设项目4家,一般污染源49家次 ;累计检查企业41家次,通过移动执法终端上传现场检查记录68份。我局累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5份,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4件。
(二)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力度。一是组织10家辖区单位在柳江区文化宫广场开展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展示生态环保成果图板11块,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环保宣传纸巾两千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环境诉求十余起;二是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有奖问答活动;三是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多媒体宣传平台,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大力宣传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大气改善目标任务离上级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广西75个县域经济排名依然靠后。一是柳江区正处于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高峰时期因大量的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导致的扬尘污染现象较其他县区突出;二是城区内大部分道路没有完全硬化,运输砂石、渣土的车辆未能全封闭运输,撒漏现象难以杜绝;三是主城区道路拥堵现象严重,柳江区中心城区面积小,人口过度集中,机动车保有量大,城区道路车流量大,如柳堡路大于5万辆次/日,城区道路约3万辆次/日;四是秸秆禁烧管控仍然薄弱。受秸秆出路少、种植机械化水平低、收储运体系未建立、综合利用规模小、奖补政策不到位等多重因素影响,秸秆禁烧工作的推进面临不少实际困难,露天焚烧问题有所缓解但难以杜绝,而且随着下一轮榨季的持续秸秆产生量继续加大,疏堵不同步、收储不及时的问题预计将更加突出,秋冬季焚烧问题极有可能出现反弹。
五、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厘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同时抓好日常管控,并与本单位的具体职能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常态化。充分把各部门的力量都汇集调动起来,光靠少数部门单打独斗解决不了当前面临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困境。
二是积极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智慧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对扬尘噪声污染动态化、可视化、智慧化监测,实施科学有效智能数据分析,力争从源头防控,做到快速响应。积极搭建柳江区大气网格化在线监测平台,鼓励工地、企业等现有或新增在线监测设备统一纳入管理平台,不断扩大网格化范围,尽可能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度。对依法关闭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完成“两断三清”,从产业政策、规划、土地性质着手,对于一经核实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性质不符合的一律上报“散乱污”整治办后断电、断水,完成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工作;对于整改规范类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后督促并指导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