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财政〔2019〕7号
柳江区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度柳江区
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各定点服务商:
2019-2020年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印刷定点采购服务,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中标定点采购供应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期小额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一)适用范围及服务内容
1、适用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年度内)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实行定点印刷。
2、定点印刷品类别:文件汇编、凭证票据、无碳复写票据、信封、信笺、稿纸、文件头、内部刊物、证书、证卡、证件、画册、手册、宣传资料等。
采购人如有特殊要求,需要从定点企业及其服务范围之外印刷的,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有效期限
本期定点印刷服务的有效期为两年。即从2019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及其优惠承诺
2019-2020年度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及其价格优惠率详见附件。采购人可以登录柳州市政府采购网柳江区网页查阅或下载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所能够提供的有关信息。如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内容、价格优惠率等信息发生变动,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中标定点企业及综合优惠率
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柳江区2019-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品中标定点服务企业如下:
(一)柳州市炫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38号江园银都1栋104商铺1号门面,综合优惠率:28%。
(二)广西柳州双雄商标印刷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柳江区商贸街7、8栋2号门面,综合优惠率:25%。
(三)柳州市鑫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鑫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优惠率:35%。
(四)柳州市瑞务印刷厂,地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翠湖路17号,综合优惠率:20%。
四、定点印刷的价格
(一)承印的印刷品类别与规格在投标报价表中的,按投标承诺的政府采购单价执行(详见附件:各中标供应商投标开标价格一览表)。
(二)承印的印刷品数量超出投标报价表中的,承诺按优惠率25%收费;承印的印刷品类别与规格超出投标范围的,同样按市场体格的投标优惠率执行定点印刷。
五、办理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程序
(一)采购人在办理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时,可在中标定点企业内自行择优确定定点企业印刷。并可根据印刷品种、类别,按该定点企业承诺的价格或综合优惠率计算的价格直接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此次招标确定的定点企业政府采购优惠价为采购人进行印刷品印刷时所能享受的最高限价,采购人根据印刷数量的多少等有权与中标印刷服务供应商在中标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获取更低的价格并确定印刷。
(二)采购人填写《定点印刷送印单》(由定点企业提供),报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定点企业排版;印刷品排版完毕,定点企业须将版样送采购人校对签字确认;定点企业根据采购人确认的版样及合同安排印刷。
(三)印刷完毕,定点企业开具《定点印刷验收结算审核表》(由定点企业提供),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
(四)采购人按合同验收货物后,按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以非现金方式自行与定点企业进行结算。
(五)定点企业必须出具正式销售发票。采购人应将《定点印刷送印单》、《定点印刷验收结算审核表》和发票等作为原始凭证一并入帐。
采购结束后,定点企业将《定点印刷送印单》、《定点印刷验收结算表》各一份送柳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
(一)柳江区财政局负责对印刷服务定点企业及采购人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定点企业今后参加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服务投标时的评标要素之一,采购人如有违反本通知要求擅自将印刷服务委托非定点企业承印的,视同违反财经纪律,并将视情节予以通报。
(二)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如定点企业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区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以上的;
2. 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印刷业务的;
3. 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服务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
4. 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纸张的;
5. 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印刷服务的价格;
6.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7. 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8.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
9. 定点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
10. 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印刷服务定点资格的;
11. 不按要求报送《定点印刷送印单》、《定点印刷验收结算表》等有关资料的;
12. 因印刷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及定点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的;
13. 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承揽业务的;
1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
七、其他
(一)在执行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定点企业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柳江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7218348。
(二)各采购人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附件1:2019-2020年度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名称、印刷资质范围、联系方式及优惠率。
附件2:各中标供应商投标开标价格一览表。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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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财政〔2019〕7号
柳江区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度柳江区
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各定点服务商:
2019-2020年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印刷定点采购服务,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中标定点采购供应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期小额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一)适用范围及服务内容
1、适用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年度内)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实行定点印刷。
2、定点印刷品类别:文件汇编、凭证票据、无碳复写票据、信封、信笺、稿纸、文件头、内部刊物、证书、证卡、证件、画册、手册、宣传资料等。
采购人如有特殊要求,需要从定点企业及其服务范围之外印刷的,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有效期限
本期定点印刷服务的有效期为两年。即从2019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及其优惠承诺
2019-2020年度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及其价格优惠率详见附件。采购人可以登录柳州市政府采购网柳江区网页查阅或下载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所能够提供的有关信息。如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内容、价格优惠率等信息发生变动,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中标定点企业及综合优惠率
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柳江区2019-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品中标定点服务企业如下:
(一)柳州市炫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38号江园银都1栋104商铺1号门面,综合优惠率:28%。
(二)广西柳州双雄商标印刷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柳江区商贸街7、8栋2号门面,综合优惠率:25%。
(三)柳州市鑫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鑫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优惠率:35%。
(四)柳州市瑞务印刷厂,地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翠湖路17号,综合优惠率:20%。
四、定点印刷的价格
(一)承印的印刷品类别与规格在投标报价表中的,按投标承诺的政府采购单价执行(详见附件:各中标供应商投标开标价格一览表)。
(二)承印的印刷品数量超出投标报价表中的,承诺按优惠率25%收费;承印的印刷品类别与规格超出投标范围的,同样按市场体格的投标优惠率执行定点印刷。
五、办理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程序
(一)采购人在办理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时,可在中标定点企业内自行择优确定定点企业印刷。并可根据印刷品种、类别,按该定点企业承诺的价格或综合优惠率计算的价格直接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此次招标确定的定点企业政府采购优惠价为采购人进行印刷品印刷时所能享受的最高限价,采购人根据印刷数量的多少等有权与中标印刷服务供应商在中标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获取更低的价格并确定印刷。
(二)采购人填写《定点印刷送印单》(由定点企业提供),报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定点企业排版;印刷品排版完毕,定点企业须将版样送采购人校对签字确认;定点企业根据采购人确认的版样及合同安排印刷。
(三)印刷完毕,定点企业开具《定点印刷验收结算审核表》(由定点企业提供),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
(四)采购人按合同验收货物后,按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以非现金方式自行与定点企业进行结算。
(五)定点企业必须出具正式销售发票。采购人应将《定点印刷送印单》、《定点印刷验收结算审核表》和发票等作为原始凭证一并入帐。
采购结束后,定点企业将《定点印刷送印单》、《定点印刷验收结算表》各一份送柳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
(一)柳江区财政局负责对印刷服务定点企业及采购人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定点企业今后参加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服务投标时的评标要素之一,采购人如有违反本通知要求擅自将印刷服务委托非定点企业承印的,视同违反财经纪律,并将视情节予以通报。
(二)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如定点企业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区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以上的;
2. 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印刷业务的;
3. 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服务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
4. 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纸张的;
5. 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印刷服务的价格;
6.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7. 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8.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
9. 定点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
10. 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印刷服务定点资格的;
11. 不按要求报送《定点印刷送印单》、《定点印刷验收结算表》等有关资料的;
12. 因印刷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及定点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的;
13. 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承揽业务的;
1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
七、其他
(一)在执行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定点企业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柳江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7218348。
(二)各采购人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附件1:2019-2020年度柳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名称、印刷资质范围、联系方式及优惠率。
附件2:各中标供应商投标开标价格一览表。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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