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财政〔2019〕25号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
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9 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从2019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以下简称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9]1号)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从2019年2月起,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每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资产月报报送柳江区财政局。
二、报送内容
各镇及区直主管部门报送本部门资产情况汇总表以及所属单位资产月报单户表。同时,各镇及区直主管部门完成资产月报数据审核后,将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详见附件2),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三、报送方式
资产月报采用电子数据报送方式,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本部门资产月报工作,通过统一报表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涉密单位应使用统一报表系统离线客户端进行填报,并通过光盘形式报送(离线客户端以及系统操作手册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设置
自治区财政厅将在统一报表系统为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置填报账户、初始密码和单位信息。请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对照资产月报编报范围,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地区应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并按要求填写《资产月报编报单位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于报送1月报表时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中心。
五、联系机制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资产月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详见附件4),并于报送1月报表时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中心。国资中心电子邮箱:ljczgzb@163.com联系方式:07727212598
附件: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
2.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
3.资产月报编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4.资产月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9]1号)
6.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财资[2019]2号)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3 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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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财政〔2019〕25号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
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9 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从2019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以下简称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9]1号)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从2019年2月起,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每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资产月报报送柳江区财政局。
二、报送内容
各镇及区直主管部门报送本部门资产情况汇总表以及所属单位资产月报单户表。同时,各镇及区直主管部门完成资产月报数据审核后,将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详见附件2),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三、报送方式
资产月报采用电子数据报送方式,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本部门资产月报工作,通过统一报表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涉密单位应使用统一报表系统离线客户端进行填报,并通过光盘形式报送(离线客户端以及系统操作手册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设置
自治区财政厅将在统一报表系统为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置填报账户、初始密码和单位信息。请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对照资产月报编报范围,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地区应纳入填报范围的单位,并按要求填写《资产月报编报单位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于报送1月报表时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中心。
五、联系机制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资产月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详见附件4),并于报送1月报表时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中心。国资中心电子邮箱:ljczgzb@163.com联系方式:07727212598
附件: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
2.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
3.资产月报编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4.资产月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9]1号)
6.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财资[2019]2号)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3 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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