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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0:4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研究提出区农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作物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

加工的关系;指导区农作物检疫、种子(苗)生产经营备案、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3、拟定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4、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5、负责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

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7、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管理工作;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协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协调、监督区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区水产畜牧兽医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产业、畜牧业生产的调查研究、生产统计、市场信息的情况综合,提出全区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行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生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指导全区畜禽遗传资源、渔业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负责渔船和渔业管理工作;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组织实施本行业科研课题和科技推广项目,组织行业科技攻关、科研成果验收和鉴定;负责受理和查处全区本行业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14、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设9个内设股(室),具体包括: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粮油经作股、科技教育股(项目股)、防检监督股、兽药与饲料监管股、财务股、人事股。

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34个,具体包括: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种子管理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柳州市柳江区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州市柳江区植保植检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柳州市柳江区蚕业生产技术服务指导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产品开发中心、柳州市柳江区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柳江分校、  柳州柳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柳州市柳江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畜牧站、柳州市柳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拉堡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成团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进德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三都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百朋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里高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土博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朋水产畜牧兽医站

经柳江区编制办核定,柳江区农业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5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 33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6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258 名。

柳江区农业局及局属事业单位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 326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参公事业人员55人,事业人员236人。离休人员 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基本思路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核心任务,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

(二)预期目标

全年农业生产各项预期目标为:(2019指标数据和2018年对比的基数均为现辖8个镇的数据)

——粮食种植面积34万亩,粮食总产11.7万吨。

——蔬菜种植面积45万亩(含复种),增长4.4%,总产量81.5万吨,增长4.5%

——水果总面积13.06万亩,增长8.29%,产量16.36万吨,增长13.5%

——桑园总面积6.67万亩,增长0.8%,鲜茧产量0.745万吨,增长3.5%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专项行动,做强做优双季莲藕、双季葡萄、香葱、叶菜类、青花梨、中晚熟柑橘等优势特色农产品,重点建设百朋莲藕、成团葡萄、三都香葱、进德叶菜、里高青花梨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中优势资源,将柳江打造成为柳州市新兴水果产业基地,调整保障性蔬菜基地规划布局,巩固和发展壮大“南菜北运”外销蔬菜基地。实施产业富民兴村强镇行动,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以成团粮食、百朋莲藕、三都香葱、里高桑蚕、穿山畜禽等特色产业为核心,培育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打造“一镇一龙头一产业”,每镇创建1—2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面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生产基地,在镇域范围引进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加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二是提质升级,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扩大示范区创建数量,推动示范区实现对区农、林、牧、渔业各类名特优新品种的全覆盖。推进示范区产业升级、技术升级、改革升级,促进主导产业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旅文旅结合、产村产镇融合。继续提升完善荷塘月色、葱满幸福自治区级示范区,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持续创建一批自治区、市、县级农业核心示范区和乡级农业示范园,力争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县级示范区或乡级示范园、每年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农业示范点。

三是培育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示范区、优势主产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小镇集聚,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鼓励合作社、种养大户转型为企业。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示范区、优势主产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小镇集聚,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小农户扶持力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质量兴农,构建现代农业质量体系。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开展三都香葱、成团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做好品牌宣传推介,打造柳江莲藕、鲁比葡萄、三都香葱、成团大米等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培育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五是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水平。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和精品线路。利用城郊优势,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打3—4具有旅游农业和观光农业园区(基地),培育精品乡村旅游点。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打造农村电商产业,加速农产品流通。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159.8298万元,同比增561.8342万元,同比增长12.2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65.8298万元,同比增234.8342万元,同比增长5.42%

2、政府性基金拨款594万元,同比增327万元,同比增长122.4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5159.8298万元,同比增561.8342万元,同比增长12.2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04.35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1%同比增118.5703万元,同比增长24.4%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74.84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38%同比减0.261万元,同比下降0.14%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2%,同比增327万元,同比增长122.47%

4)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506.8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6%,同比增117.0848万元,同比增长3.45%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79.7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减0.5599万元,同比下降0.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047.02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3%同比增44.0963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34.30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5%同比减56.9433万元,同比下降1.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8.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3%,同比增0.4563万元,同比增长0.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34.05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2%,同比增100.5833万元,同比增长300.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12.8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6%同比增517.7379万元,同比增长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7.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8.15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22%

资本性支出预算62.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159.8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5.8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04.3522万元;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74.8472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94万元;

4、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506.8752万元;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79.75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7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3.77万元,同比减7.6万元,同比下降18.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1.57万元,同比减2万元,同比下降14.73%,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厉行节约、压缩财政成本等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2.2万元,同比减5.6万元,同比下降20.1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同比减5.6万元,同比下降20.14%,原因是原因是一是加强管理,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要求,减少公车出行;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78.6657万元,同比增0.4563万元,同比增长0.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55.65万元,同比减37.528万元,同比增下降19.42%。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27.1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8.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200万元,同比增200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706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州市柳江区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豆角种植预算绩效项目;

2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2019年“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3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双季葡萄品质提升栽培示范预算绩效项目;

5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晋航果蔬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6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2019年柳江区整体配套“乡约藕遇”观赏莲种植预算绩效项目;

7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8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鲁比双季葡萄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9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青花梨产业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2019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0:4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研究提出区农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作物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

加工的关系;指导区农作物检疫、种子(苗)生产经营备案、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3、拟定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4、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5、负责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

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7、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管理工作;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协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协调、监督区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区水产畜牧兽医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产业、畜牧业生产的调查研究、生产统计、市场信息的情况综合,提出全区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行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生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指导全区畜禽遗传资源、渔业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负责渔船和渔业管理工作;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组织实施本行业科研课题和科技推广项目,组织行业科技攻关、科研成果验收和鉴定;负责受理和查处全区本行业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14、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设9个内设股(室),具体包括: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粮油经作股、科技教育股(项目股)、防检监督股、兽药与饲料监管股、财务股、人事股。

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34个,具体包括: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种子管理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柳州市柳江区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州市柳江区植保植检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柳州市柳江区蚕业生产技术服务指导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产品开发中心、柳州市柳江区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柳江分校、  柳州柳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柳州市柳江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畜牧站、柳州市柳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拉堡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成团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进德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三都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百朋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里高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土博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朋水产畜牧兽医站

经柳江区编制办核定,柳江区农业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5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 33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6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258 名。

柳江区农业局及局属事业单位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 326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参公事业人员55人,事业人员236人。离休人员 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基本思路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核心任务,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

(二)预期目标

全年农业生产各项预期目标为:(2019指标数据和2018年对比的基数均为现辖8个镇的数据)

——粮食种植面积34万亩,粮食总产11.7万吨。

——蔬菜种植面积45万亩(含复种),增长4.4%,总产量81.5万吨,增长4.5%

——水果总面积13.06万亩,增长8.29%,产量16.36万吨,增长13.5%

——桑园总面积6.67万亩,增长0.8%,鲜茧产量0.745万吨,增长3.5%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专项行动,做强做优双季莲藕、双季葡萄、香葱、叶菜类、青花梨、中晚熟柑橘等优势特色农产品,重点建设百朋莲藕、成团葡萄、三都香葱、进德叶菜、里高青花梨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中优势资源,将柳江打造成为柳州市新兴水果产业基地,调整保障性蔬菜基地规划布局,巩固和发展壮大“南菜北运”外销蔬菜基地。实施产业富民兴村强镇行动,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以成团粮食、百朋莲藕、三都香葱、里高桑蚕、穿山畜禽等特色产业为核心,培育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打造“一镇一龙头一产业”,每镇创建1—2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面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生产基地,在镇域范围引进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加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二是提质升级,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扩大示范区创建数量,推动示范区实现对区农、林、牧、渔业各类名特优新品种的全覆盖。推进示范区产业升级、技术升级、改革升级,促进主导产业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旅文旅结合、产村产镇融合。继续提升完善荷塘月色、葱满幸福自治区级示范区,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持续创建一批自治区、市、县级农业核心示范区和乡级农业示范园,力争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县级示范区或乡级示范园、每年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农业示范点。

三是培育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示范区、优势主产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小镇集聚,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鼓励合作社、种养大户转型为企业。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示范区、优势主产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小镇集聚,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小农户扶持力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质量兴农,构建现代农业质量体系。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开展三都香葱、成团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做好品牌宣传推介,打造柳江莲藕、鲁比葡萄、三都香葱、成团大米等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培育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五是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水平。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和精品线路。利用城郊优势,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打3—4具有旅游农业和观光农业园区(基地),培育精品乡村旅游点。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打造农村电商产业,加速农产品流通。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159.8298万元,同比增561.8342万元,同比增长12.2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65.8298万元,同比增234.8342万元,同比增长5.42%

2、政府性基金拨款594万元,同比增327万元,同比增长122.4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5159.8298万元,同比增561.8342万元,同比增长12.2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604.35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1%同比增118.5703万元,同比增长24.4%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74.84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38%同比减0.261万元,同比下降0.14%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2%,同比增327万元,同比增长122.47%

4)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506.8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6%,同比增117.0848万元,同比增长3.45%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79.7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减0.5599万元,同比下降0.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047.02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3%同比增44.0963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34.30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5%同比减56.9433万元,同比下降1.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8.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3%,同比增0.4563万元,同比增长0.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34.05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2%,同比增100.5833万元,同比增长300.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12.8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6%同比增517.7379万元,同比增长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7.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8.15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22%

资本性支出预算62.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159.8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5.8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04.3522万元;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74.8472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94万元;

4、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506.8752万元;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79.75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7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3.77万元,同比减7.6万元,同比下降18.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1.57万元,同比减2万元,同比下降14.73%,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厉行节约、压缩财政成本等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2.2万元,同比减5.6万元,同比下降20.1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同比减5.6万元,同比下降20.14%,原因是原因是一是加强管理,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要求,减少公车出行;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78.6657万元,同比增0.4563万元,同比增长0.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55.65万元,同比减37.528万元,同比增下降19.42%。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27.1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8.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200万元,同比增200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706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州市柳江区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豆角种植预算绩效项目;

2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2019年“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3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双季葡萄品质提升栽培示范预算绩效项目;

5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晋航果蔬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6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2019年柳江区整体配套“乡约藕遇”观赏莲种植预算绩效项目;

7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8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鲁比双季葡萄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9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局:柳江区青花梨产业示范区建设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