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研究提出区农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作物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
加工的关系;指导区农作物检疫、种子(苗)生产经营备案、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3、拟定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4、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5、负责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
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7、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管理工作;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协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协调、监督区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区水产畜牧兽医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产业、畜牧业生产的调查研究、生产统计、市场信息的情况综合,提出全区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行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生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指导全区畜禽遗传资源、渔业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负责渔船和渔业管理工作;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组织实施本行业科研课题和科技推广项目,组织行业科技攻关、科研成果验收和鉴定;负责受理和查处全区本行业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14、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设9个内设股(室),具体包括: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信息与规划发展股、政策法规股、产业项目股、防检监督股、兽药与饲料监管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7个,具体包括:柳州市柳江区植保植检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柳州市柳江区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州市柳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柳州市柳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产品开发中心、柳州市柳江区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柳州柳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柳州市柳江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畜牧站、柳州市柳江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柳州市柳江区农机校。
经柳江区编制办核定,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50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 33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6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57 名。
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及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 246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参公事业人员59人,事业人员154人。离休人员 1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2020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
——粮食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10万吨以上。
——蔬菜种植面积45万亩(含复种)以上,总产量80万吨以上%。
——水果总面积13万亩以上,产量16万吨以上。
——桑园总面积6万亩以上,鲜茧产量0.7万吨以上。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积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万亩示范”农业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制定了(柳江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2021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在全区8个镇,每个镇确定1-2个主导产业;全区92个村,每个村确定1个重点发展产品;全区提升打造建立双季莲藕、香葱、富硒米、桑蚕、柑桔、青花梨、土鸡养殖8个万亩农业产业示范片、15个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示范点,通过三年时间努力,提升我区农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增长。
1、围绕产品质量和品牌创建做粮食产业文章。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全面落实上级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推广万亩优质米种植,不断扩大富硒米种植面积。积极引进粮食加工企业建设粮食烘干中心,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广“享美稻”和“壹都米”系列优质米品牌,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衔接,做强做大产业。
2、围绕“两个基地”提质升级蔬菜产业。一是加强“菜篮子”工程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重新调整保障性蔬菜基地布局,继续巩固三千、四连、槎山等常年基地,重心逐步向成团转移,打造成团连片规模基地,以常年种植叶菜类蔬菜为主,保障柳州城区市民日常蔬菜产品消费。二是巩固发展“南菜北运”外销基地,打造自治区级蔬菜特色优势区。提升百朋镇莲藕套种慈姑基地,引进水果莲藕等新品种,使莲藕品种多样化,提升产品品质;提升成团镇葡萄套种蔬菜基地,完善提升三都镇香葱基地建设,加大基地节水灌溉设施安装、配肥池的建设力度。在三都、进德建设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豆角种植,推广“豆角—豆角—香葱”种植模式。
3、围绕提升品质和特色产业发展水果生产。重点实施双季葡萄品质提升栽培示范项目,通过引进新品种,建设避雨设施、水肥一体化以及改进栽培技术(架式改造、增施有机肥等),切实提升葡萄品质,实现品种多样化、技术标准化。计划在成团镇鲁比村建设一个200亩的标准化、规模化产学研示范基地。加强葡萄品牌包装,举行葡萄专场推介会,树立鲁比葡萄品牌。建设晚熟柑桔、青花梨、蓝莓、百香果、滑皮金桔等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完善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4、围绕种养分离发展桑蚕饲养新模式。计划在里高镇三合村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利用三合村委弄麦小学(2008年撤并)旧址改造,建设小蚕共育室、工厂化大蚕房2000平方米,由农民提供桑叶,实现种养分离。争取在里高镇已征收的建设用地上招商引资引进一家剿丝厂,以稳定里高、土博、三都等镇种桑养蚕产业。
5、围绕规范化养殖和螺蛳粉原料基地发展畜牧水产业。一是配合招商局引进光明集团进驻柳江开展生猪养殖和深加工项目。二是计划实施生猪高床养殖项目,推行生态养殖技术,有效改善养殖环境。三是依托柳州市百亿螺蛳粉产业,扩大推广螺蛳养殖规模至2000亩以上。
6、围绕“两个全覆盖”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一是实行贫困户产业开发项目奖补全覆盖,即对全区所有发展“5+2”、“3+1”特色产业的贫困户(含未脱贫户、脱贫户、退出户)都给予项目补助扶持。二是开发土博镇屯兵村五彩椒种植基地和世界村干椒种植基地,巩固土博镇定山村菊花种植基地、百朋镇镇西村土鸡养殖等近几年扶持的基地,力争15个贫困村村村有产业示范基地。
7、围绕主导产业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提质升级“荷塘月色”、“葱满幸福”、晋航休闲农业和成团粮食示范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里高镇青花梨基地为依托,创建“梨园花语”青花梨示范区,力争通过县级示范区评审;实施产业富民兴村强镇行动,以成团粮食、百朋莲藕、三都香葱、里高桑蚕、穿山畜禽等特色产业为核心,培育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继续创建一批乡、村级示范园(点)。积极推进示范区主题公园、农耕文化、乡村美食节、龙虾垂钓等农旅结合,推动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打造农村电商产业,加速农产品流通。与启迪(柳州)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打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
8、围绕集散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柳江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集散交易中心项目计划总用地约160亩,计划建设15栋莲藕交易棚,3栋其它农产品交易棚,1栋制冰棚,1栋检测中心,1栋交易大厅,1栋业务用房,1栋餐饮及住宿用房。目前,项目已经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平面图,项目建议书编制,以及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等。区土储中心完成项目土地收储及报批工作,落实用地红线。项目用地红线已交予区征地拆迁办准备开启征地拆迁前期工作。
9、围绕产权制度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区各镇、村(社区)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证书发放、档案电子信息化、数字化处理,数据库平台建设等各项收尾工作。
10、围绕“查、堵、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查,即对养殖场以及屠宰场进行全面排查、反复排查、逐户排查,看是否有跨省(特别是疫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生猪和生猪产品情况以及各屠宰场(点)和养殖场动物卫生落实等情况;堵,即防堵疫情输入,按照农业农村厅有关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要求,严格把好生猪调入调出关;禁,即严禁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11、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适宜性和机械化率,有效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巩固粮食基础,从而加快实现现代农业现代化发展。我区将继续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和糖料蔗保护区等高标准农业建设,相关任务指标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
12、围绕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实施“四个一”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四个一”是指培育一个产业品牌(粮食、蔬菜、水果、桑蚕、畜牧业),建立一个创新与推广服务分队,赢得群众一句满意口碑,树立一面党员双创旗帜。
13、围绕激发干部活力实施干部队伍管理和专家型人才培育行动。我们计划将干部职工日常工作、重点职能工作和民主测评作为考评内容,实行绩效动态管理办法,通过手机APP 、人脸识别等考勤方式加强干部管理。加强科技人员培养,在组建科技项目课题组时,充分考虑高级、中级、初级的人员配置比例,形成高级带中级、中级带初级的科技人才梯队培养模式。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600.15万元,同比减559.68万元,同比下降10.8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20.15万元,同比减545.68万元,同比下降11.95%。
2、政府性基金拨款562.00万元,同比减32万元,同比下降5.39%。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8万元,同比增18.0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600.15万元,同比减559.68万元,同比下降10.8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06%,同比增42.44万元,同比增长0.70%;
(2)卫生健康支出157.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2%,同比减17.69万元,同比下降10.11%;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2%,同比减32万元,同比下降5.39%;
(4)农林水事务支出299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19%,同比减507.96万元,同比下降14.48%;
(5)住房保障支出23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2%,同比减44.48万元,同比下降15.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9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12%,同比减453.45万元,同比下降11.2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78.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75%,同比增159.28万元,同比增长4.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5%,同比减44.18万元,同比下降9.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0.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2%,同比增46.47万元,同比增长34.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0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8%,同比减106.24万元,同比下降9.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2.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6.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7%;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6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0%;
资本性支出预算1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5%。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60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2.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支出18.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57.16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2.0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2998.9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35.2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7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2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5.77万元,同比增2.00万元,同比增长5.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13.57万元,同比增2.00万元,同比增长17.29%,原因是2020年并入柳江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及柳江区农机校2个单位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34.49万元,同比减44.17万元,同比下降9.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44万元,同比减96.21万元,同比下降61.8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9.44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减200万元,同比下降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61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晋航果蔬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提质升级项目经费;
(2)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荷塘月色核心示范区观赏莲日常管护。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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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研究提出区农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作物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
加工的关系;指导区农作物检疫、种子(苗)生产经营备案、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3、拟定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4、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5、负责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
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7、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管理工作;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协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协调、监督区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水产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区水产畜牧兽医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产业、畜牧业生产的调查研究、生产统计、市场信息的情况综合,提出全区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行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生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指导全区畜禽遗传资源、渔业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负责渔船和渔业管理工作;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组织实施本行业科研课题和科技推广项目,组织行业科技攻关、科研成果验收和鉴定;负责受理和查处全区本行业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14、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设9个内设股(室),具体包括: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信息与规划发展股、政策法规股、产业项目股、防检监督股、兽药与饲料监管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7个,具体包括:柳州市柳江区植保植检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柳州市柳江区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州市柳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柳州市柳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业产品开发中心、柳州市柳江区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柳州市柳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柳州柳江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柳州市柳江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参公)、柳州市柳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畜牧站、柳州市柳江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柳州市柳江区农机校。
经柳江区编制办核定,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50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 33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6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57 名。
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及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 246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参公事业人员59人,事业人员154人。离休人员 1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2020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
——粮食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10万吨以上。
——蔬菜种植面积45万亩(含复种)以上,总产量80万吨以上%。
——水果总面积13万亩以上,产量16万吨以上。
——桑园总面积6万亩以上,鲜茧产量0.7万吨以上。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积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万亩示范”农业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制定了(柳江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2021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在全区8个镇,每个镇确定1-2个主导产业;全区92个村,每个村确定1个重点发展产品;全区提升打造建立双季莲藕、香葱、富硒米、桑蚕、柑桔、青花梨、土鸡养殖8个万亩农业产业示范片、15个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示范点,通过三年时间努力,提升我区农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增长。
1、围绕产品质量和品牌创建做粮食产业文章。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全面落实上级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推广万亩优质米种植,不断扩大富硒米种植面积。积极引进粮食加工企业建设粮食烘干中心,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广“享美稻”和“壹都米”系列优质米品牌,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衔接,做强做大产业。
2、围绕“两个基地”提质升级蔬菜产业。一是加强“菜篮子”工程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重新调整保障性蔬菜基地布局,继续巩固三千、四连、槎山等常年基地,重心逐步向成团转移,打造成团连片规模基地,以常年种植叶菜类蔬菜为主,保障柳州城区市民日常蔬菜产品消费。二是巩固发展“南菜北运”外销基地,打造自治区级蔬菜特色优势区。提升百朋镇莲藕套种慈姑基地,引进水果莲藕等新品种,使莲藕品种多样化,提升产品品质;提升成团镇葡萄套种蔬菜基地,完善提升三都镇香葱基地建设,加大基地节水灌溉设施安装、配肥池的建设力度。在三都、进德建设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豆角种植,推广“豆角—豆角—香葱”种植模式。
3、围绕提升品质和特色产业发展水果生产。重点实施双季葡萄品质提升栽培示范项目,通过引进新品种,建设避雨设施、水肥一体化以及改进栽培技术(架式改造、增施有机肥等),切实提升葡萄品质,实现品种多样化、技术标准化。计划在成团镇鲁比村建设一个200亩的标准化、规模化产学研示范基地。加强葡萄品牌包装,举行葡萄专场推介会,树立鲁比葡萄品牌。建设晚熟柑桔、青花梨、蓝莓、百香果、滑皮金桔等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完善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4、围绕种养分离发展桑蚕饲养新模式。计划在里高镇三合村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利用三合村委弄麦小学(2008年撤并)旧址改造,建设小蚕共育室、工厂化大蚕房2000平方米,由农民提供桑叶,实现种养分离。争取在里高镇已征收的建设用地上招商引资引进一家剿丝厂,以稳定里高、土博、三都等镇种桑养蚕产业。
5、围绕规范化养殖和螺蛳粉原料基地发展畜牧水产业。一是配合招商局引进光明集团进驻柳江开展生猪养殖和深加工项目。二是计划实施生猪高床养殖项目,推行生态养殖技术,有效改善养殖环境。三是依托柳州市百亿螺蛳粉产业,扩大推广螺蛳养殖规模至2000亩以上。
6、围绕“两个全覆盖”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一是实行贫困户产业开发项目奖补全覆盖,即对全区所有发展“5+2”、“3+1”特色产业的贫困户(含未脱贫户、脱贫户、退出户)都给予项目补助扶持。二是开发土博镇屯兵村五彩椒种植基地和世界村干椒种植基地,巩固土博镇定山村菊花种植基地、百朋镇镇西村土鸡养殖等近几年扶持的基地,力争15个贫困村村村有产业示范基地。
7、围绕主导产业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提质升级“荷塘月色”、“葱满幸福”、晋航休闲农业和成团粮食示范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里高镇青花梨基地为依托,创建“梨园花语”青花梨示范区,力争通过县级示范区评审;实施产业富民兴村强镇行动,以成团粮食、百朋莲藕、三都香葱、里高桑蚕、穿山畜禽等特色产业为核心,培育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继续创建一批乡、村级示范园(点)。积极推进示范区主题公园、农耕文化、乡村美食节、龙虾垂钓等农旅结合,推动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打造农村电商产业,加速农产品流通。与启迪(柳州)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打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
8、围绕集散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柳江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集散交易中心项目计划总用地约160亩,计划建设15栋莲藕交易棚,3栋其它农产品交易棚,1栋制冰棚,1栋检测中心,1栋交易大厅,1栋业务用房,1栋餐饮及住宿用房。目前,项目已经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平面图,项目建议书编制,以及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等。区土储中心完成项目土地收储及报批工作,落实用地红线。项目用地红线已交予区征地拆迁办准备开启征地拆迁前期工作。
9、围绕产权制度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区各镇、村(社区)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证书发放、档案电子信息化、数字化处理,数据库平台建设等各项收尾工作。
10、围绕“查、堵、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查,即对养殖场以及屠宰场进行全面排查、反复排查、逐户排查,看是否有跨省(特别是疫区)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生猪和生猪产品情况以及各屠宰场(点)和养殖场动物卫生落实等情况;堵,即防堵疫情输入,按照农业农村厅有关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要求,严格把好生猪调入调出关;禁,即严禁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11、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适宜性和机械化率,有效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巩固粮食基础,从而加快实现现代农业现代化发展。我区将继续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和糖料蔗保护区等高标准农业建设,相关任务指标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
12、围绕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实施“四个一”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四个一”是指培育一个产业品牌(粮食、蔬菜、水果、桑蚕、畜牧业),建立一个创新与推广服务分队,赢得群众一句满意口碑,树立一面党员双创旗帜。
13、围绕激发干部活力实施干部队伍管理和专家型人才培育行动。我们计划将干部职工日常工作、重点职能工作和民主测评作为考评内容,实行绩效动态管理办法,通过手机APP 、人脸识别等考勤方式加强干部管理。加强科技人员培养,在组建科技项目课题组时,充分考虑高级、中级、初级的人员配置比例,形成高级带中级、中级带初级的科技人才梯队培养模式。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600.15万元,同比减559.68万元,同比下降10.8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20.15万元,同比减545.68万元,同比下降11.95%。
2、政府性基金拨款562.00万元,同比减32万元,同比下降5.39%。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8万元,同比增18.0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600.15万元,同比减559.68万元,同比下降10.85%。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06%,同比增42.44万元,同比增长0.70%;
(2)卫生健康支出157.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2%,同比减17.69万元,同比下降10.11%;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2%,同比减32万元,同比下降5.39%;
(4)农林水事务支出299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19%,同比减507.96万元,同比下降14.48%;
(5)住房保障支出23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2%,同比减44.48万元,同比下降15.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9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12%,同比减453.45万元,同比下降11.2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78.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75%,同比增159.28万元,同比增长4.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5%,同比减44.18万元,同比下降9.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0.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2%,同比增46.47万元,同比增长34.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0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8%,同比减106.24万元,同比下降9.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2.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6.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7%;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6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0%;
资本性支出预算1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5%。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60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2.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支出18.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57.16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2.0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2998.9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35.2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7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2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5.77万元,同比增2.00万元,同比增长5.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13.57万元,同比增2.00万元,同比增长17.29%,原因是2020年并入柳江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及柳江区农机校2个单位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34.49万元,同比减44.17万元,同比下降9.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9.44万元,同比减96.21万元,同比下降61.8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9.44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减200万元,同比下降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2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61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晋航果蔬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提质升级项目经费;
(2)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荷塘月色核心示范区观赏莲日常管护。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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