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1、镇政府主要职能:
镇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主要职能如下: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科技培训和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事业单位职能:
事业单位原承担的所有行政职能统一由区级主管部门行使,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穿山镇共设置4个公务员机构,分别是人大、政府、党委及社团。共核定行政编制38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共13名。
(二)穿山镇共设置9个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62名、参公编制7名。分别是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财政所、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计生服务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林业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水利站。
(三)穿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内实有人数94人(行政人员36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参公人员3人),比上年增加6人,增长6.82%。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构建穿山镇公路、铁路现代交通体系。2022年,穿山镇将持续推进贺巴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梧州到乐业(鱼峰至宜州段)、鹿寨至钦州港(柳州至覃塘段)征地拆迁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穿山至百朋、穿山至里雍二级公路项目落实前期工作,完善穿山镇公路交通网,进一步畅通对外通道。加快推进柳梧铁路征地工作,全力推进柳梧铁路建设。
打造穿山镇螺蛳粉配套产业基地。依托柳州市螺蛳粉百亿产业链项目,大力发展田螺养殖、竹笋种植、豆角酸加工等螺蛳粉配套产业,争创螺蛳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
建成柳江区甘蔗产业提升配套秸秆回收综合处理项目。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优化城乡空气质量,进一步防止引发一系列火情,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以处理2至3万吨秸秆。
完成旱改水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配合,持续推进旱改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在2022年使我镇可耕作农田面积扩大4%,单亩农田粮食产量提高30%,更好的保证粮食安全。
(二)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展开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三个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在规划、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有机衔接,坚持“四不摘”,保持脱贫人口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聚力产业,实现产业振兴。一是坚持发展特色农业。坚守粮食安全,发展壮大穿山香型优质富硒水稻,加速优质富硒米全产业链联合体建设,进一步促进稻米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打造1至2个优质稻产业园。抓好水果生产指导,努力提高特色水果增产增收。精心策划包装沃柑、蜂蜜脐橙、鹰嘴桃、脆皮金柑等特色产品,逐步形成电子商务产品品牌。持续配合做好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配合推进中丹种猪广西繁育产业化示范园、华六生猪养殖场(保育育肥猪养殖)、穿山板塘种养一体化循环养殖等项目建设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冷链物流装备设施,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处理中心等项目。二是推动工业稳步发展。配合做好园区规划,加快工业园穿山片区征拆遗留问题处理。配合园区加快建设路网、管网基础设施,全力配合推动穿山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园区服务水平。广泛听取投资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推动工业片区扩量提质增效,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保障,实现人才振兴。及时召开各种工作推进会等,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求,协调解决问题,谋划部署工作,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打牢组织基础。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组织建设,优化相关部门人员配置。积极推动村民自治,促进村屯发展筑牢人才支撑的“领头雁”。
以文铸魂,实现文化振兴。大力发展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将“三会兴屯”为载体,结合春节、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常态化开展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以高平村平地屯精品示范带为基础,全面推广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制、传承优秀家风家训,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民主制度建设,农村微权利阳光化,推动乡村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每年新增1至2个精品示范村。切实提升乡村风貌“颜值”及“内涵”,充实群众的精神生活,用先进文化占领乡村的思想阵地。
完善治理,实现生态振兴。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持续推进“清桉进蔗”专项行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面推行“河长制”,积极开展河库“四乱”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林长制,大力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尽责履职路长制,推动“农村四好路”高质量发展;以扬尘治理、秸秆禁烧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战。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保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活动,巩固“三清三拆”成果,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基础设施健全、生态宜居的示范村,培育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重点示范村。
健全机制,实现组织振兴。持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执行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不断建强基层党组织,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推行村级“一组两会”组织和相关工作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民自治,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努力把乡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和乡愁记忆的故园”。
(三)小城镇建设稳步进行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小城镇开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深入实施乡村治理“十百千”工程。按照“五个一”标准对小城镇空间、产业、结构布局进行优化。配合做好穿山镇汽车客运站、环城道路、209国道道路扩宽、新建集贸市场、卫生院康养中心、供水供电、排污管网等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集镇风貌改造前期工作。强化集镇监督管理,加大集镇乱象整治力度,持续改善集镇市容市貌。持续开展飓风行动,重拳打击违法建设。持续推进全国卫生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柳江区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将大渡河作为“大景区”来进行打造,不仅“处处是风景,处处有服务”,更通过“旅游+”的方式带动整体,打造文化运动休闲+生态观光+康养度假的“跨界”新形态。
夯实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两高两道沿线风貌改造。加快推进“四建一通”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合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多方拓宽保洁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对现有环卫设施进行升级换代,强化规划引领,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四)民生福祉日益提高
做好稳就业工作。以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创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不断促进群众增收。严格按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程序,抓好劳动力输出,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劳动技能。持续推进社保制度改革,落实社保待遇提高政策。
落实民生政策。持续推进社保制度改革,落实社保待遇提高政策。健全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残疾人、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推进文体事业。创新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挖掘穿山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着力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文化创新。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运动,提高体育强镇水平。
深化平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穿山。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三二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管控各类涉稳风险。完善穿山综治中心建设,强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平安家园”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推进四大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效能。全面落实禁毒大排查大管控,持续巩固禁毒整治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政府建设更加完善
狠抓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办好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改进政府作风。坚决扛起政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保持务实高效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干净干事的底线操守,始终做到奉公守节、廉洁为民。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406.88万元,同比减少194.38万元,同比下降7.4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6.88万元,同比减少145.78万元,同比下降5.71%。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48.60万元,同比下降100%。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406.88万元,同比减少194.38万元,同比下降7.4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8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3%,同比减少46.11万元,同比下降3.01%;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15.9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66%,同比减少5.32万元,同比下降25.05%;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7%,同比增加0.55万元,同比增长0.15%;
(4)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3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减少65.40万元,同比下降33.34%;
(5)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减少71.64万元,同比下降40.62%;
(6)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22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4%,同比减少0.35万元,同比下降0.16%;
(7)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7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下降6.12万元,同比下降7.3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26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8%,同比减少142.48万元,同比下降5.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2.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8.33%,同比减少696.71万元,同比下降34.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8.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6%,同比增加44.98万元,同比增长20.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7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81%,同比增长509.26万元,同比增长305.5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同比减少51.90万元,同比下降27.0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7.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86%;
资本性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4%。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40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88.1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15.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7.44万元;
4、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30.76万元;
5、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74万元;
6、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222.40万元;
7、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77.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8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7.85万元,同比减少2.76万元,同比下降9.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此类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12.85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1.90%,原因是物价上涨,与人民群众餐桌密切相关的蔬菜、肉类等日常消费品上涨幅度大。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6.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6.67%,原因是计生站的公务用车已报废。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81.11万元,同比减少42.65万元,同比下降19.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6.72万元,同比增加4.08万元,同比增长32.28%。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6.7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5辆,其他办公设备共401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全部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部门职责
1、镇政府主要职能:
镇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主要职能如下: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科技培训和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事业单位职能:
事业单位原承担的所有行政职能统一由区级主管部门行使,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穿山镇共设置4个公务员机构,分别是人大、政府、党委及社团。共核定行政编制38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共13名。
(二)穿山镇共设置9个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62名、参公编制7名。分别是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财政所、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计生服务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林业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水利站。
(三)穿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内实有人数94人(行政人员36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参公人员3人),比上年增加6人,增长6.82%。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构建穿山镇公路、铁路现代交通体系。2022年,穿山镇将持续推进贺巴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梧州到乐业(鱼峰至宜州段)、鹿寨至钦州港(柳州至覃塘段)征地拆迁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穿山至百朋、穿山至里雍二级公路项目落实前期工作,完善穿山镇公路交通网,进一步畅通对外通道。加快推进柳梧铁路征地工作,全力推进柳梧铁路建设。
打造穿山镇螺蛳粉配套产业基地。依托柳州市螺蛳粉百亿产业链项目,大力发展田螺养殖、竹笋种植、豆角酸加工等螺蛳粉配套产业,争创螺蛳粉原材料(种植)示范基地。
建成柳江区甘蔗产业提升配套秸秆回收综合处理项目。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优化城乡空气质量,进一步防止引发一系列火情,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以处理2至3万吨秸秆。
完成旱改水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配合,持续推进旱改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在2022年使我镇可耕作农田面积扩大4%,单亩农田粮食产量提高30%,更好的保证粮食安全。
(二)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展开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三个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在规划、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有机衔接,坚持“四不摘”,保持脱贫人口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聚力产业,实现产业振兴。一是坚持发展特色农业。坚守粮食安全,发展壮大穿山香型优质富硒水稻,加速优质富硒米全产业链联合体建设,进一步促进稻米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打造1至2个优质稻产业园。抓好水果生产指导,努力提高特色水果增产增收。精心策划包装沃柑、蜂蜜脐橙、鹰嘴桃、脆皮金柑等特色产品,逐步形成电子商务产品品牌。持续配合做好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配合推进中丹种猪广西繁育产业化示范园、华六生猪养殖场(保育育肥猪养殖)、穿山板塘种养一体化循环养殖等项目建设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冷链物流装备设施,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处理中心等项目。二是推动工业稳步发展。配合做好园区规划,加快工业园穿山片区征拆遗留问题处理。配合园区加快建设路网、管网基础设施,全力配合推动穿山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园区服务水平。广泛听取投资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推动工业片区扩量提质增效,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保障,实现人才振兴。及时召开各种工作推进会等,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求,协调解决问题,谋划部署工作,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打牢组织基础。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组织建设,优化相关部门人员配置。积极推动村民自治,促进村屯发展筑牢人才支撑的“领头雁”。
以文铸魂,实现文化振兴。大力发展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将“三会兴屯”为载体,结合春节、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常态化开展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以高平村平地屯精品示范带为基础,全面推广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制、传承优秀家风家训,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民主制度建设,农村微权利阳光化,推动乡村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每年新增1至2个精品示范村。切实提升乡村风貌“颜值”及“内涵”,充实群众的精神生活,用先进文化占领乡村的思想阵地。
完善治理,实现生态振兴。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持续推进“清桉进蔗”专项行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面推行“河长制”,积极开展河库“四乱”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林长制,大力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尽责履职路长制,推动“农村四好路”高质量发展;以扬尘治理、秸秆禁烧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战。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保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活动,巩固“三清三拆”成果,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基础设施健全、生态宜居的示范村,培育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重点示范村。
健全机制,实现组织振兴。持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执行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不断建强基层党组织,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推行村级“一组两会”组织和相关工作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民自治,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努力把乡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和乡愁记忆的故园”。
(三)小城镇建设稳步进行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小城镇开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深入实施乡村治理“十百千”工程。按照“五个一”标准对小城镇空间、产业、结构布局进行优化。配合做好穿山镇汽车客运站、环城道路、209国道道路扩宽、新建集贸市场、卫生院康养中心、供水供电、排污管网等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集镇风貌改造前期工作。强化集镇监督管理,加大集镇乱象整治力度,持续改善集镇市容市貌。持续开展飓风行动,重拳打击违法建设。持续推进全国卫生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柳江区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将大渡河作为“大景区”来进行打造,不仅“处处是风景,处处有服务”,更通过“旅游+”的方式带动整体,打造文化运动休闲+生态观光+康养度假的“跨界”新形态。
夯实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两高两道沿线风貌改造。加快推进“四建一通”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合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多方拓宽保洁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对现有环卫设施进行升级换代,强化规划引领,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四)民生福祉日益提高
做好稳就业工作。以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创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不断促进群众增收。严格按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程序,抓好劳动力输出,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劳动技能。持续推进社保制度改革,落实社保待遇提高政策。
落实民生政策。持续推进社保制度改革,落实社保待遇提高政策。健全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残疾人、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推进文体事业。创新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挖掘穿山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着力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文化创新。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运动,提高体育强镇水平。
深化平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穿山。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三二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管控各类涉稳风险。完善穿山综治中心建设,强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平安家园”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推进四大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效能。全面落实禁毒大排查大管控,持续巩固禁毒整治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政府建设更加完善
狠抓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办好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改进政府作风。坚决扛起政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保持务实高效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干净干事的底线操守,始终做到奉公守节、廉洁为民。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406.88万元,同比减少194.38万元,同比下降7.4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6.88万元,同比减少145.78万元,同比下降5.71%。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48.60万元,同比下降100%。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406.88万元,同比减少194.38万元,同比下降7.47%。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8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83%,同比减少46.11万元,同比下降3.01%;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15.9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66%,同比减少5.32万元,同比下降25.05%;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7%,同比增加0.55万元,同比增长0.15%;
(4)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3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减少65.40万元,同比下降33.34%;
(5)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减少71.64万元,同比下降40.62%;
(6)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22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4%,同比减少0.35万元,同比下降0.16%;
(7)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7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下降6.12万元,同比下降7.3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26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8%,同比减少142.48万元,同比下降5.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2.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8.33%,同比减少696.71万元,同比下降34.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8.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6%,同比增加44.98万元,同比增长20.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7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81%,同比增长509.26万元,同比增长305.5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同比减少51.90万元,同比下降27.0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7.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86%;
资本性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4%。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40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88.1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15.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67.44万元;
4、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30.76万元;
5、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104.74万元;
6、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222.40万元;
7、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77.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8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7.85万元,同比减少2.76万元,同比下降9.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无此类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12.85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1.90%,原因是物价上涨,与人民群众餐桌密切相关的蔬菜、肉类等日常消费品上涨幅度大。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6.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6.67%,原因是计生站的公务用车已报废。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81.11万元,同比减少42.65万元,同比下降19.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6.72万元,同比增加4.08万元,同比增长32.28%。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6.7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5辆,其他办公设备共401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全部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