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基本职能、主要工作目标等)。
1、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10个股(股、室)。1.办公室;2.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简称法规股);3.市场与合同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简称市场与合同、执法与商广股);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简称消保股,加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中心”牌子)5.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股(简称审批股);6.质量与科技认证、标准化与计量股;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简称特设股);8.人事股;9.财务股;10. 纪检监察室(简称监察室,与人事股合署办公)。
2、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置
全局设立8个中心工商所,即:拉堡工商所、新城工商所、柳堡工商所、穿山工商所、成团工商所、洛满工商所、三都工商所、百朋工商所。
3、经济检查大队(简称经检大队)
4、二层机构:柳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定员40人(不含局领导)。其中公务员37人,工勤人员3人;(1)办公室8人(公务员6名,其中韦冠香为扶贫工作队人员。工勤人员2名);(2)法规股3人;(3)市场与合同、执法与商广股7人;(4)消保股5人(含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中心);(5)审批股5人;(6)质量与科技认证、标准化与计量股4人;﹙7﹚特设股3人(含工勤人员韦汉乐);(8)人事股2人(9)财务股2人;(10)监察室1人。
2. 工商所定员56人,公务员55人,工勤1人:(1)拉堡工商所9人;(2)新城工商所9人;(3)柳堡工商所11人(含在编常年病休人员邓斌);(4)穿山工商所7人;(5)成团工商所4人;(6)洛满工商所6人(含韦炳豪);( 7)三都工商所6人;(8)百朋工商所4人。
3.经检大队5人。
4.柳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7人(事业单位事业编)
(三)基本职能、主要工作目标
1、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与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测工作;负责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承担监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指导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负责本县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批、广告登记审批;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案件以及其他商标广告违法案件;指导广告行业发展及企业商标注册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含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风险监控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增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中心”牌子,负责12315、12365网络申诉平台、电话申诉平台,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以及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拟定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组织本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登记注册企业档案管理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承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及年度信用抽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振兴战略和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工作,推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科研、技术引进、科研经费计划方案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并依法对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引导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及其服务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依法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1)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开展信息公示抽查;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回访;根据上级机关传送的企业登记资料,建立辖区企业经济户口,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向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监督管理及回访企业的情况;(2)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3)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4)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开业、注销、变更、歇业、吊销,建立辖区市场主体经济户口;(5)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6)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派出机关委托授权,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在权限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8)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及罚没款物;(9)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10)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⑾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⑿承担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的相关工作职责。(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的各类重大经济违法行为;承接局机关股室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和12365质量投诉指挥中心转办的案件。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算编制原则。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4]5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关于柳江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工商和质监局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工商和质监局机关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453.5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53.5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1335.55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83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453.55万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95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370.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6.18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48.97万元。
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1244.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4.85万元。
(2) 项目支出2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万元,其他资本性资支出3.5万元。
三、关于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工商质监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1453.5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244.55万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01.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4.8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9万元。主要是用于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万元,其他资本性资支出3.5万元。
四、关于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2016年工商和质监局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共计2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91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83万元.
五、关于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本表按“三公”经费分项编制,反映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4.16万元。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8.56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原因是减少接待开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经费.
(三)公务用车费35.6万元,其中:1. 公务用车运行费35.6万元,比上年减少38.1万元,原因是根据公务车改革规定,我局的车辆减少15车辆,车辆经费开支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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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基本职能、主要工作目标等)。
1、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10个股(股、室)。1.办公室;2.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简称法规股);3.市场与合同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简称市场与合同、执法与商广股);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简称消保股,加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中心”牌子)5.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股(简称审批股);6.质量与科技认证、标准化与计量股;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简称特设股);8.人事股;9.财务股;10. 纪检监察室(简称监察室,与人事股合署办公)。
2、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置
全局设立8个中心工商所,即:拉堡工商所、新城工商所、柳堡工商所、穿山工商所、成团工商所、洛满工商所、三都工商所、百朋工商所。
3、经济检查大队(简称经检大队)
4、二层机构:柳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定员40人(不含局领导)。其中公务员37人,工勤人员3人;(1)办公室8人(公务员6名,其中韦冠香为扶贫工作队人员。工勤人员2名);(2)法规股3人;(3)市场与合同、执法与商广股7人;(4)消保股5人(含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中心);(5)审批股5人;(6)质量与科技认证、标准化与计量股4人;﹙7﹚特设股3人(含工勤人员韦汉乐);(8)人事股2人(9)财务股2人;(10)监察室1人。
2. 工商所定员56人,公务员55人,工勤1人:(1)拉堡工商所9人;(2)新城工商所9人;(3)柳堡工商所11人(含在编常年病休人员邓斌);(4)穿山工商所7人;(5)成团工商所4人;(6)洛满工商所6人(含韦炳豪);( 7)三都工商所6人;(8)百朋工商所4人。
3.经检大队5人。
4.柳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7人(事业单位事业编)
(三)基本职能、主要工作目标
1、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与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测工作;负责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承担监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指导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负责本县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批、广告登记审批;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案件以及其他商标广告违法案件;指导广告行业发展及企业商标注册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含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风险监控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增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中心”牌子,负责12315、12365网络申诉平台、电话申诉平台,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以及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拟定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组织本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登记注册企业档案管理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承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及年度信用抽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振兴战略和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工作,推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科研、技术引进、科研经费计划方案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并依法对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引导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及其服务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依法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1)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开展信息公示抽查;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回访;根据上级机关传送的企业登记资料,建立辖区企业经济户口,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向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监督管理及回访企业的情况;(2)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3)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4)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开业、注销、变更、歇业、吊销,建立辖区市场主体经济户口;(5)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6)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派出机关委托授权,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在权限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8)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及罚没款物;(9)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10)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⑾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⑿承担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的相关工作职责。(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的各类重大经济违法行为;承接局机关股室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和12365质量投诉指挥中心转办的案件。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算编制原则。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4]5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关于柳江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工商和质监局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工商和质监局机关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453.5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53.5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1335.55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83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453.55万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95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370.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6.18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48.97万元。
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1244.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4.85万元。
(2) 项目支出2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万元,其他资本性资支出3.5万元。
三、关于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工商质监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1453.5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244.55万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01.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4.8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9万元。主要是用于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万元,其他资本性资支出3.5万元。
四、关于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2016年工商和质监局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共计2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91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83万元.
五、关于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本表按“三公”经费分项编制,反映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4.16万元。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8.56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原因是减少接待开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经费.
(三)公务用车费35.6万元,其中:1. 公务用车运行费35.6万元,比上年减少38.1万元,原因是根据公务车改革规定,我局的车辆减少15车辆,车辆经费开支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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