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规划〔2020〕58号
关于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
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城投报〔2020〕21号)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广西鼎睿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鼎睿咨报〔2020〕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柳江新城绿化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同意实施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20-450206-78-01-017155。
二、项目建设地点: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规划红线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新建绿化工程,实施道路绿化建设长10.8公里,提升绿化建设面积16.55万平方米(折合约248.2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种植乔木5289株、灌木7143株、地被1296.73平方米、草皮2618.62平方米,移植乔木4182株、灌木2336株以及改造提升喷淋系统、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732.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80.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42万元,基本预备费123.2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8.7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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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进德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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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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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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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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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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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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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 |
业主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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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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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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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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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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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7 |
业主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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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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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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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规划〔2020〕58号
关于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
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城投报〔2020〕21号)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广西鼎睿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鼎睿咨报〔2020〕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柳江新城绿化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同意实施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20-450206-78-01-017155。
二、项目建设地点: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规划红线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新建绿化工程,实施道路绿化建设长10.8公里,提升绿化建设面积16.55万平方米(折合约248.2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种植乔木5289株、灌木7143株、地被1296.73平方米、草皮2618.62平方米,移植乔木4182株、灌木2336株以及改造提升喷淋系统、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732.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80.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42万元,基本预备费123.2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8.7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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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进德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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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江区兴柳路三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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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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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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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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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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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 |
业主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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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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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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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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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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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7 |
业主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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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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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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