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字〔2024〕6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2024年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
劳动节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方电网超高压柳州局、柳州供电局、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区应急管理局、柳州柳江供电局: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桂安委〔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重要节假日和汛期能源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能规划〔2024〕7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柳江区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江区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
和“五一”劳动节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桂安委〔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重要节假日和汛期能源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能规划〔2024〕7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就加强柳江区电力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各单位要切实强化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保安全护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当前,柳江区已进入汛期,加之临近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多个重要节假日,农村人口大规模返乡、群众出行旅游意愿强烈,叠加极端天气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明显加大,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面临诸多挑战。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能源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自治区、柳州市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岗到人,抓实抓细电力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二、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一)在建电力工程方面
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区发展改革局是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电力领域安全监管属地职责,要紧盯在建电力工程、电网安全等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大节假日和汛期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不放心的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再督导、再检查,扩大排查范围,全面查漏补缺,严防漏管失控。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在控、隐患动态清零。各有关部门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薄弱部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坚决稳控柳江区电力领域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二)电网安全运行方面
柳江辖区各电网运行单位(以下简称“电网运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电网运行单位要切实保障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加强电网(含高压及超高压线路,下同)运行实时动态监测,进一步细化汛期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保持电网运行必要的安全裕度,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停电、电网解列、电网失稳等重大事故,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过节。
本次检查将对辖区电网运行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查电网的检修安排计划,电网运行单位要结合汛期检修计划开展重要节假期间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聚焦辖区内“三跨”输电线路,强化安全防范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日常运行及现场作业规程,严密管控涉电安全风险;落实重要节假日及汛期期间值班检查安排,加大输电线路巡查力度,做好输变电设施火灾防范工作,做好运维巡视和检测预警工作。核查高杆树障干扰隐患、外力破坏施工隐患、突发山火隐患、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及防范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三、落实落细电力领域防汛抗旱各项措施
针对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期间农村人口大规模返乡、群众出行旅游意愿强烈,叠加极端天气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明显加大等情况。
各单位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防汛责任人要精心谋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检查所属单位汛前准备情况切实把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各电力企业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周边环境,持续排查重要枢纽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电力建设工程基坑、渣场、工程边坡、施工营地等重要部位的防汛隐患。要针对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认真落实防范措施。要在重点地区前置救援力量,出现险情及时有力处置。要根据旱情发展,统筹做好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电力企业进一步做好输电线路山火隐患排查工作,紧盯重点部位,做好应急准备,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出动,坚决消除火险隐患。
四、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突出做好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运行维护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和林业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预警信息。各电力企业要狠抓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宣教活动、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响应水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依据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
各有关企业、电网运行单位和电力工程参建单位对标对表专项行动主要内容,针对性开展自查检查;建立健全电力安全防范工作隐患台账,扎实推进整改。
(二)精准执法检查(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6日)。
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等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电力企业、电网运行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等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总结提高(2024年6月1日前)。
各有关企业、电网运行单位和电力工程参建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安全关口。电力企业、电网运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坚决做好在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工作,做好我区电力领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做好值班值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谣言和误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守工作纪律。有关能源安全管理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筒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排查。排查中如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江发改字〔2024〕6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2024年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
劳动节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方电网超高压柳州局、柳州供电局、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区应急管理局、柳州柳江供电局: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桂安委〔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重要节假日和汛期能源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能规划〔2024〕7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柳江区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江区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
和“五一”劳动节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桂安委〔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重要节假日和汛期能源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能规划〔2024〕7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电力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就加强柳江区电力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各单位要切实强化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保安全护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当前,柳江区已进入汛期,加之临近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多个重要节假日,农村人口大规模返乡、群众出行旅游意愿强烈,叠加极端天气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明显加大,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面临诸多挑战。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能源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自治区、柳州市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岗到人,抓实抓细电力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二、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一)在建电力工程方面
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区发展改革局是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电力领域安全监管属地职责,要紧盯在建电力工程、电网安全等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大节假日和汛期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不放心的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再督导、再检查,扩大排查范围,全面查漏补缺,严防漏管失控。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在控、隐患动态清零。各有关部门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薄弱部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坚决稳控柳江区电力领域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二)电网安全运行方面
柳江辖区各电网运行单位(以下简称“电网运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电网运行单位要切实保障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加强电网(含高压及超高压线路,下同)运行实时动态监测,进一步细化汛期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保持电网运行必要的安全裕度,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停电、电网解列、电网失稳等重大事故,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过节。
本次检查将对辖区电网运行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查电网的检修安排计划,电网运行单位要结合汛期检修计划开展重要节假期间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聚焦辖区内“三跨”输电线路,强化安全防范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日常运行及现场作业规程,严密管控涉电安全风险;落实重要节假日及汛期期间值班检查安排,加大输电线路巡查力度,做好输变电设施火灾防范工作,做好运维巡视和检测预警工作。核查高杆树障干扰隐患、外力破坏施工隐患、突发山火隐患、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及防范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三、落实落细电力领域防汛抗旱各项措施
针对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期间农村人口大规模返乡、群众出行旅游意愿强烈,叠加极端天气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明显加大等情况。
各单位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防汛责任人要精心谋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检查所属单位汛前准备情况切实把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各电力企业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周边环境,持续排查重要枢纽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电力建设工程基坑、渣场、工程边坡、施工营地等重要部位的防汛隐患。要针对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认真落实防范措施。要在重点地区前置救援力量,出现险情及时有力处置。要根据旱情发展,统筹做好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电力企业进一步做好输电线路山火隐患排查工作,紧盯重点部位,做好应急准备,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出动,坚决消除火险隐患。
四、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突出做好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运行维护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和林业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预警信息。各电力企业要狠抓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宣教活动、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响应水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依据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
各有关企业、电网运行单位和电力工程参建单位对标对表专项行动主要内容,针对性开展自查检查;建立健全电力安全防范工作隐患台账,扎实推进整改。
(二)精准执法检查(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6日)。
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等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电力企业、电网运行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等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总结提高(2024年6月1日前)。
各有关企业、电网运行单位和电力工程参建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安全关口。电力企业、电网运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坚决做好在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工作,做好我区电力领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做好值班值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谣言和误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守工作纪律。有关能源安全管理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筒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排查。排查中如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