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基〔2021〕6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2021年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艺术教育蓬勃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1〕7号)和《柳州市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四级选拔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教体卫艺〔2021〕9号)要求,结合我区每两年举行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传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举办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现将《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由区教育局副局长韦莉任主任,教育管理股股长韦启勇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艺术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突出活动主题,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艺术节活动方案,努力提高本届艺术节的质量和水平,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参加活动的过程成为接受教育和艺术熏陶的过程。2021年4月7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本校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活动方案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覃秋柏,7225319,邮箱:jyys7225319@163.com。
艺术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更对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国家艺术教育规程》为指导,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应组织力量创作一些反映我区广大中小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并具有明显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艺术作品,努力提高本届艺术节的质量和水平。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四、对象和分组
本次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美育工作者。其中,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赛学生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美育工作者。
分组如下:
(一)初中组
(二)小学组
高年级组:4—6年级
低年级组:1—3年级
(三)学前组:公、民办幼儿园(只限参加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声乐、舞蹈比赛)
(四)教师组:只限参加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朗诵
五、节目和作品要求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四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小类)、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及篆刻、摄影三小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泥塑、年画、版画、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集体项目包括:合唱、班级合唱、小合唱和表演唱,个人项目包括重唱、独唱。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含除钢琴伴奏以外的伴奏人员),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的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的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班级合唱项目参赛学生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柳州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且由所在同一个班级的学生组成参赛队伍。各单位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纸质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学生信息以学校公章证明为准,各学校严格把关审核,如发生虚假信息等问题,由学校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该学校本次活动所有参赛资格。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集体项目包括:合奏、小合奏或重奏,个人项目包括独奏。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键盘类(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弦乐类(小提琴、大提琴)、木管类(长笛、黑管、萨克斯)、铜管类(小号、圆号、长号等)、民乐类(弹拨、拉弦、吹奏)、打击乐类。限演奏一首曲子,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打击乐外其他项目不设伴奏。
3.舞蹈节目(一律用U盘,MP3格式)
集体项目包括:群舞,个人项目包括双人舞或三人舞、独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节目
集体项目: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个人项目:戏曲。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5.朗诵节目(集体项目)
为展现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回顾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光辉业绩,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须使用普通话。参赛者为在校学生和教师,每队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以配乐和播放背景画面(不得出现学生名称等显示参赛单位的信息)。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集体项目不可重复参赛。
(二)艺术作品类(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软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硬笔书法:尺寸为A4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所在县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标签(附件2)贴在作品背面。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申报材料为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统一刻录光盘,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1G)。每个工作坊可报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附件3)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作者不超过2人。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2.格式要求
统一使用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3.案例要求
(1)引文注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2)已在全市、全区、全国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3)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柳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级选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4)。
六、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学校、幼儿园初赛、区级决赛。学校、幼儿园组织初赛活动时间不作具体要求。
区级决赛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初赛,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创造精品参加区级复赛。
报送办法
(一)报送单位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拉堡小学晨曦校区、基隆开发区小学二小、教育幼儿园成团渡村分园、机关幼儿园基隆分园、基隆开发区小学附属幼儿园为独立单位报送)、新兴小学、新兴二小、地质小学、特教学校以校(园)为单位报送节目;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所辖民办小学及幼儿园节目进行选拔,拉堡镇中心小学仅推荐所辖1所民办小学的节目,5所民办幼儿园的节目,其他镇仅推荐1所民办幼儿园的节目。柳江区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报送名额及要求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小类):同一学校同一小类节目区级决赛按照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限报1个。
⑴城区中小学必须参加艺术表演类所有项目的比赛;
⑵镇中小学必须参加声乐、舞蹈、班级合唱和集体朗诵的比赛;
⑶幼儿园只参加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声乐、舞蹈比赛。
艺术作品类: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区级决赛每校限报15个作品;1500人以下的,区级决赛限报10个作品;小学学校在校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区级复赛各限报15个作品,1000-2000人的,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区级复赛各限报10个作品;1000人以下的,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区级复赛各限报8个作品。每位选手每类作品只能报送1幅参赛。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每个学校至少报送1个工作坊。
各学校、幼儿园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2-5篇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活动组委会参加区级复赛。
所有参赛项目的报送时间截止4月10日。所有参赛项目的材料(附件1-5)均需报送一份纸质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至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
联系人及电话:覃秋柏,7225319,邮箱:jyys7225319@163.com。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指导教师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申报参评区级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于4月22日前将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节目图片(不少于5张,单张大小不低于10M,须标注文字说明)及活动总结等材料报送至本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在各校、幼儿园申报的基础上结合以上情况及各参赛选手的获奖情况确定区级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1)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按幼儿组(只限声乐、舞蹈)、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朗诵按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和教师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2)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按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本次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按小学组、中学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对内容充实,图文并茂,逻辑清晰的优秀案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教师奖。
(1)对获得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3人。
(2)对获得艺术表演个人项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作品)限报指导教师1人。
(3)对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3人。
九、活动经费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学校自行解决。各比赛环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向参赛者收取任何方式的报名费或参赛费。
(二)请各学校、幼儿园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不符合要求的作品、节目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班级合唱节目信息采集表
2.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艺术作品标签
3.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5.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节目报名表及汇总表
6.《柳州市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四级选拔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教体卫艺〔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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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
附件1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班级合唱节目信息采集表
学校(盖章):
节目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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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年级、班级 |
学籍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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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艺术作品标签
报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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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作品形式 |
创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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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长×宽×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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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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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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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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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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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 | |||||
附件3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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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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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项目(限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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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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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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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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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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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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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 (不超过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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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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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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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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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活动报名表(艺术表演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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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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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集体或个人 |
项目(如果是器乐,要标明器乐名称) |
节目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姓名(所有参赛名单,默认学生,如果是教师的标注“教师”) |
指挥者姓名(合唱、班级合唱或合奏节目填此栏) |
节目时长 |
参演人数 |
指导老师(个人项目限报1人,集体项目限报3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原创(集体项目原创+0.05分,提供作者授权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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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组别”选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教师组。
2.项目指声乐、器乐(标明器乐名称)、舞蹈、戏剧、朗诵。
3.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4.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节目不可重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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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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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艺术作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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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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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集体或个人 |
项目 |
作品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学生姓名(所有创作名单) |
指导老师(限报1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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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组别”选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教师组。
2.项目指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3.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4.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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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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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艺术实践工作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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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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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工作坊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学生姓名(所有参赛名单) |
参与人数 |
指导老师(限报3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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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组别”选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教师组。
2.项目指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3.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4.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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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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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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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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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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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例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姓名 |
人数 |
指导老师(限报1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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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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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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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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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节目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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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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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 |
报送数量(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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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类 |
声乐 |
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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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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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唱、表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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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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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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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合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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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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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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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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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群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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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舞或三人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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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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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 |
报送数量(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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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类 |
戏剧 |
戏曲(集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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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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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
集体朗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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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类 |
绘画 |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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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篆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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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单张照和组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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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
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 创意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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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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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使用A4纸横向双面打印 | |||
— 20—
江教基〔2021〕6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2021年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艺术教育蓬勃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1〕7号)和《柳州市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四级选拔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教体卫艺〔2021〕9号)要求,结合我区每两年举行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传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举办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现将《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由区教育局副局长韦莉任主任,教育管理股股长韦启勇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艺术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突出活动主题,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艺术节活动方案,努力提高本届艺术节的质量和水平,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参加活动的过程成为接受教育和艺术熏陶的过程。2021年4月7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本校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活动方案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覃秋柏,7225319,邮箱:jyys7225319@163.com。
艺术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更对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国家艺术教育规程》为指导,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应组织力量创作一些反映我区广大中小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并具有明显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艺术作品,努力提高本届艺术节的质量和水平。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四、对象和分组
本次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美育工作者。其中,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赛学生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美育工作者。
分组如下:
(一)初中组
(二)小学组
高年级组:4—6年级
低年级组:1—3年级
(三)学前组:公、民办幼儿园(只限参加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声乐、舞蹈比赛)
(四)教师组:只限参加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朗诵
五、节目和作品要求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四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小类)、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及篆刻、摄影三小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泥塑、年画、版画、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集体项目包括:合唱、班级合唱、小合唱和表演唱,个人项目包括重唱、独唱。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含除钢琴伴奏以外的伴奏人员),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的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的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班级合唱项目参赛学生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柳州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且由所在同一个班级的学生组成参赛队伍。各单位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纸质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学生信息以学校公章证明为准,各学校严格把关审核,如发生虚假信息等问题,由学校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该学校本次活动所有参赛资格。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集体项目包括:合奏、小合奏或重奏,个人项目包括独奏。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键盘类(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弦乐类(小提琴、大提琴)、木管类(长笛、黑管、萨克斯)、铜管类(小号、圆号、长号等)、民乐类(弹拨、拉弦、吹奏)、打击乐类。限演奏一首曲子,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打击乐外其他项目不设伴奏。
3.舞蹈节目(一律用U盘,MP3格式)
集体项目包括:群舞,个人项目包括双人舞或三人舞、独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节目
集体项目: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个人项目:戏曲。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5.朗诵节目(集体项目)
为展现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回顾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光辉业绩,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须使用普通话。参赛者为在校学生和教师,每队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以配乐和播放背景画面(不得出现学生名称等显示参赛单位的信息)。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集体项目不可重复参赛。
(二)艺术作品类(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软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硬笔书法:尺寸为A4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所在县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标签(附件2)贴在作品背面。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申报材料为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统一刻录光盘,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1G)。每个工作坊可报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附件3)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作者不超过2人。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2.格式要求
统一使用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3.案例要求
(1)引文注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2)已在全市、全区、全国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3)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柳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级选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4)。
六、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学校、幼儿园初赛、区级决赛。学校、幼儿园组织初赛活动时间不作具体要求。
区级决赛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初赛,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创造精品参加区级复赛。
报送办法
(一)报送单位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拉堡小学晨曦校区、基隆开发区小学二小、教育幼儿园成团渡村分园、机关幼儿园基隆分园、基隆开发区小学附属幼儿园为独立单位报送)、新兴小学、新兴二小、地质小学、特教学校以校(园)为单位报送节目;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所辖民办小学及幼儿园节目进行选拔,拉堡镇中心小学仅推荐所辖1所民办小学的节目,5所民办幼儿园的节目,其他镇仅推荐1所民办幼儿园的节目。柳江区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报送名额及要求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小类):同一学校同一小类节目区级决赛按照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限报1个。
⑴城区中小学必须参加艺术表演类所有项目的比赛;
⑵镇中小学必须参加声乐、舞蹈、班级合唱和集体朗诵的比赛;
⑶幼儿园只参加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声乐、舞蹈比赛。
艺术作品类: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区级决赛每校限报15个作品;1500人以下的,区级决赛限报10个作品;小学学校在校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区级复赛各限报15个作品,1000-2000人的,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区级复赛各限报10个作品;1000人以下的,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区级复赛各限报8个作品。每位选手每类作品只能报送1幅参赛。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每个学校至少报送1个工作坊。
各学校、幼儿园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2-5篇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活动组委会参加区级复赛。
所有参赛项目的报送时间截止4月10日。所有参赛项目的材料(附件1-5)均需报送一份纸质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至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
联系人及电话:覃秋柏,7225319,邮箱:jyys7225319@163.com。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指导教师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申报参评区级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于4月22日前将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节目图片(不少于5张,单张大小不低于10M,须标注文字说明)及活动总结等材料报送至本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在各校、幼儿园申报的基础上结合以上情况及各参赛选手的获奖情况确定区级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1)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按幼儿组(只限声乐、舞蹈)、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朗诵按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和教师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2)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按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本次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按小学组、中学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对内容充实,图文并茂,逻辑清晰的优秀案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教师奖。
(1)对获得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3人。
(2)对获得艺术表演个人项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作品)限报指导教师1人。
(3)对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3人。
九、活动经费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学校自行解决。各比赛环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向参赛者收取任何方式的报名费或参赛费。
(二)请各学校、幼儿园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不符合要求的作品、节目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班级合唱节目信息采集表
2.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艺术作品标签
3.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5.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节目报名表及汇总表
6.《柳州市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四级选拔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教体卫艺〔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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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
附件1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班级合唱节目信息采集表
学校(盖章):
节目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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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年级、班级 |
学籍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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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艺术作品标签
报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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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作品形式 |
创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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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长×宽×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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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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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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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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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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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 | |||||
附件3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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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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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项目(限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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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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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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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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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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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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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 (不超过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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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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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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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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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活动报名表(艺术表演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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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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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集体或个人 |
项目(如果是器乐,要标明器乐名称) |
节目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姓名(所有参赛名单,默认学生,如果是教师的标注“教师”) |
指挥者姓名(合唱、班级合唱或合奏节目填此栏) |
节目时长 |
参演人数 |
指导老师(个人项目限报1人,集体项目限报3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原创(集体项目原创+0.05分,提供作者授权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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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组别”选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教师组。
2.项目指声乐、器乐(标明器乐名称)、舞蹈、戏剧、朗诵。
3.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4.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节目不可重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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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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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艺术作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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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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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集体或个人 |
项目 |
作品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学生姓名(所有创作名单) |
指导老师(限报1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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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组别”选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教师组。
2.项目指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3.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4.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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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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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艺术实践工作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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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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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工作坊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学生姓名(所有参赛名单) |
参与人数 |
指导老师(限报3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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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组别”选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教师组。
2.项目指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3.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4.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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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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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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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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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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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例名称 |
单位(学校) |
组别 |
姓名 |
人数 |
指导老师(限报1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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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由各学校学校、幼儿园统计报送至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按《方案》七、报送办法(一)报送单位报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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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校已在历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中参赛的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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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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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节目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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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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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 |
报送数量(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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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类 |
声乐 |
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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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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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唱、表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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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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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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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合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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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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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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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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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群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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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舞或三人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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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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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 |
报送数量(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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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类 |
戏剧 |
戏曲(集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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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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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
集体朗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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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类 |
绘画 |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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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篆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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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单张照和组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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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
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 创意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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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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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使用A4纸横向双面打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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