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人〔2021〕31号
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教书育人先进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爱生乐教、敬业奉献,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优秀责任督学、优秀支教队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和名额(231名)
(一)“优秀教师”100名;
(二)“优秀班主任”50名;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
(四)“师德模范”20名;
(五)“优秀责任督学”6名;
(六)“优秀支教队员”5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尚德笃学,善教乐研,全身心进入教育教学及新课改。
(2)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思想,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体健康,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善于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师德良好,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3)教学理念符合新课程要求,自身的教学行为和所教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明显提高。在本校或本镇属骨干教师,承担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并受到好评。实践能力强,具有终身学习理念,能积极主动使用远程教育资源和计算机技术从事教学活动。
(4)本学年承担满工作量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参加赛教课、教学成果评比或撰写的教学论文、教学总结、教学叙事、教学反思、调查报告等获区(县)级(含)以上奖励。
(5)教育教学理念紧跟时代步伐,能站在课改的前沿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专题讲座具有指导性与实践针对性,受到教师好评。
(6)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对师生发展有促进作用或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推介价值。
(7)具有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现任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注重班风、学风建设,鼓励并组织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作风正派,言传身教,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所带班级近五年内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一次镇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体健康,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善于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师德良好,所带班级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关注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状况,帮助解决困难,所带班级各方面进步明显。
(3)认真指导班级团队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班级管理有特色、有创新,善于设计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班级文化建设有成效。积极协调科任教师与班级的关系,师生关系融洽,能积极主动开展家访活动,与家长配合好。在本校或本地有影响、口碑好,深受家长及学生的爱戴。
(5)每学期开学初做好班级工作计划,平时有班主任工作情况记载,期末及时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所带班级学生学业成绩进步突出。
(6)现担任班主任且有三年(含)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及区教育局机关干部。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践行师德创先争优,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理念,工作能力强,大局观念强、服务意识强。
(4)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教育改革新途径新方法,在学校建设、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学生工作、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师德模范”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教育工作者。
2.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力,无违法违规行为。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能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能够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在转化后进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4)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以身示范,德行教坛。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行为规范。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主动学习。具有自觉学习的习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读书活动。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五)“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对象及条件
由局督导室遴选推荐。
(六)“优秀支教队员”评选对象及条件
由局人事股遴选推荐。
三、评选名额分配、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分配
1.公办学校(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名额分配上报(详见附件1)。
2.“师德模范”由城区联评产生,要求各公办学校(园)推荐1名候选人。
3.民办学校(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由城区联评产生,要求民办学校(园)必须具有正式办校(园)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才能推荐优秀候选人,候选人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
优秀教师 |
优秀班主任 | |
|
拉堡镇所辖民办学校(园) |
3人 |
1人 |
|
其他镇、新兴民办学校(园) |
各1人 |
各1人 |
(二)评选办法
1.学校民主推荐。学校要成立评优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和教师代表、工会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学校评优推荐工作。评选推荐人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办法产生,并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推荐后,将评选条件、学校评选结果及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并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师德师风承诺书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城区级评审。柳江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对“师德模范”及民办学校(园)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评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和教师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学校评优推荐工作。各学校要细化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原则,结合个人业绩和表现进行推选。
(二)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评选要在群众参与上下功夫,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参与性,要立足于班级、学校,推荐大家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荐的过程成为全体教师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大力宣传、注重民主
各校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作广泛宣传,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各校要将本次评选推荐的情况以简报、图片的形式及时上报到局人事股。教育局也将对本次评选活动进行督查并且通报。
(四)加强监督、确保公平
各学校推荐的各类优秀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有偿家教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票否决。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局设立评优评先举报邮箱及电话,举报邮箱:rsg7214990@163.com,举报电话:0772-7214990。
五、上报材料要求和时限
请各有关学校于2021年7月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公文。由申报人所在学校上报正式公文1份,内容包括评选、公示情况及评选结果;
(二)“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模范”审批呈报表1份(A4纸打印)和典型事迹材料1份(A4纸打印)(荣誉及业绩均指近五年所取得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评选推荐人员名册1份(A4纸打印)及电子文档。
(四)申报“师德模范”候选人及民办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荣誉证书(2016年以来)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上要有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
(五)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g7214990@163.com,纸质材料交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214990,联系人:郑永科。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年度教师评先评优工作,我局成立柳江区2021年教师节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韦献高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莉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本伟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婉贞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专
职副书记
成 员:熊国祯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蓝珺 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进荣 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韦启勇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股长
郑彩燕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覃泰霖区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韦初茂区教育局信访室主任
韦银花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区教育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王进荣兼任。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指导、组织学校开展评选工作,负责评选工作有关事务。
附件:1.柳江区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柳江区2021年教师节评优审批呈报表
3.柳江区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师德模范呈报人员名册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教人〔2021〕31号
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教书育人先进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爱生乐教、敬业奉献,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优秀责任督学、优秀支教队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和名额(231名)
(一)“优秀教师”100名;
(二)“优秀班主任”50名;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
(四)“师德模范”20名;
(五)“优秀责任督学”6名;
(六)“优秀支教队员”5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尚德笃学,善教乐研,全身心进入教育教学及新课改。
(2)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思想,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体健康,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善于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师德良好,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3)教学理念符合新课程要求,自身的教学行为和所教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明显提高。在本校或本镇属骨干教师,承担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并受到好评。实践能力强,具有终身学习理念,能积极主动使用远程教育资源和计算机技术从事教学活动。
(4)本学年承担满工作量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参加赛教课、教学成果评比或撰写的教学论文、教学总结、教学叙事、教学反思、调查报告等获区(县)级(含)以上奖励。
(5)教育教学理念紧跟时代步伐,能站在课改的前沿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专题讲座具有指导性与实践针对性,受到教师好评。
(6)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对师生发展有促进作用或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推介价值。
(7)具有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现任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注重班风、学风建设,鼓励并组织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作风正派,言传身教,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所带班级近五年内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一次镇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体健康,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善于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师德良好,所带班级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关注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状况,帮助解决困难,所带班级各方面进步明显。
(3)认真指导班级团队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班级管理有特色、有创新,善于设计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班级文化建设有成效。积极协调科任教师与班级的关系,师生关系融洽,能积极主动开展家访活动,与家长配合好。在本校或本地有影响、口碑好,深受家长及学生的爱戴。
(5)每学期开学初做好班级工作计划,平时有班主任工作情况记载,期末及时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所带班级学生学业成绩进步突出。
(6)现担任班主任且有三年(含)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及区教育局机关干部。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践行师德创先争优,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理念,工作能力强,大局观念强、服务意识强。
(4)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教育改革新途径新方法,在学校建设、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学生工作、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师德模范”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城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教育工作者。
2.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力,无违法违规行为。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能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能够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在转化后进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4)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以身示范,德行教坛。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行为规范。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主动学习。具有自觉学习的习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读书活动。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五)“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对象及条件
由局督导室遴选推荐。
(六)“优秀支教队员”评选对象及条件
由局人事股遴选推荐。
三、评选名额分配、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分配
1.公办学校(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名额分配上报(详见附件1)。
2.“师德模范”由城区联评产生,要求各公办学校(园)推荐1名候选人。
3.民办学校(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由城区联评产生,要求民办学校(园)必须具有正式办校(园)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才能推荐优秀候选人,候选人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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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 |
优秀班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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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堡镇所辖民办学校(园) |
3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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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镇、新兴民办学校(园) |
各1人 |
各1人 |
(二)评选办法
1.学校民主推荐。学校要成立评优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和教师代表、工会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学校评优推荐工作。评选推荐人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办法产生,并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推荐后,将评选条件、学校评选结果及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并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师德师风承诺书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城区级评审。柳江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对“师德模范”及民办学校(园)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评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和教师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学校评优推荐工作。各学校要细化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原则,结合个人业绩和表现进行推选。
(二)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评选要在群众参与上下功夫,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参与性,要立足于班级、学校,推荐大家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荐的过程成为全体教师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大力宣传、注重民主
各校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作广泛宣传,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各校要将本次评选推荐的情况以简报、图片的形式及时上报到局人事股。教育局也将对本次评选活动进行督查并且通报。
(四)加强监督、确保公平
各学校推荐的各类优秀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有偿家教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票否决。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局设立评优评先举报邮箱及电话,举报邮箱:rsg7214990@163.com,举报电话:0772-7214990。
五、上报材料要求和时限
请各有关学校于2021年7月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公文。由申报人所在学校上报正式公文1份,内容包括评选、公示情况及评选结果;
(二)“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模范”审批呈报表1份(A4纸打印)和典型事迹材料1份(A4纸打印)(荣誉及业绩均指近五年所取得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评选推荐人员名册1份(A4纸打印)及电子文档。
(四)申报“师德模范”候选人及民办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荣誉证书(2016年以来)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上要有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
(五)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g7214990@163.com,纸质材料交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214990,联系人:郑永科。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年度教师评先评优工作,我局成立柳江区2021年教师节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韦献高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莉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本伟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婉贞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专
职副书记
成 员:熊国祯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蓝珺 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进荣 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韦启勇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股长
郑彩燕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覃泰霖区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韦初茂区教育局信访室主任
韦银花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区教育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王进荣兼任。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指导、组织学校开展评选工作,负责评选工作有关事务。
附件:1.柳江区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柳江区2021年教师节评优审批呈报表
3.柳江区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师德模范呈报人员名册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