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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自然资字〔2019〕15号: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局属部分股室整合及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19-08-30 11:49    |  作者: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江自然资字〔201915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局属部分股室整合及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镇林业工作站,区冲马岭林场:

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整合局属相关股室,调整职责,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办〔201981号文件)《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江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局属部分股室进行整合并对其相应职责进行调整,整合后的股室及其职责如下:

1、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林政办公室(简称林政办):将原柳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未划转工作人员并入林政办统一管理,整合后的林政办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林业规划;负责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等规划及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区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含动物园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标准;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含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林产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活动;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各镇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林区国有(林场)林区和石山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8)指导各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柳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简称推广站):继续保留柳州市柳江区集体林地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林改办)工作机构,将该机构职责及工作人员一起并入推广站统一管理运行,整合后的推广站职责如下:

1)负责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实施全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和监管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全区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4)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工作;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6)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7)对接国有林场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柳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简称森防站):继续保留柳江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机构编制,将该机构职责及人员一起并入森防站统一管理运行,整合后的森防站职责如下:

1)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2)拟定柳江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战略目标和计划;

3)负责柳江区农村沼气、省柴节煤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技术开发及推广和咨询工作;监督能源产品质量及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推广、示范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申报,验收鉴定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本文未涉及的涉林机构或股室,按柳江办发〔201931号文件以及原有职责开展工作,遇上级机构、职责工作改革调整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198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19829日印发

部门文件
江自然资字〔2019〕15号: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局属部分股室整合及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19-08-30 11:49    |  作者: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江自然资字〔201915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局属部分股室整合及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镇林业工作站,区冲马岭林场:

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整合局属相关股室,调整职责,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办〔201981号文件)《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江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局属部分股室进行整合并对其相应职责进行调整,整合后的股室及其职责如下:

1、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林政办公室(简称林政办):将原柳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未划转工作人员并入林政办统一管理,整合后的林政办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林业规划;负责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等规划及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区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含动物园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标准;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含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林产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活动;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各镇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林区国有(林场)林区和石山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8)指导各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柳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简称推广站):继续保留柳州市柳江区集体林地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林改办)工作机构,将该机构职责及工作人员一起并入推广站统一管理运行,整合后的推广站职责如下:

1)负责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实施全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和监管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全区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4)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工作;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6)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7)对接国有林场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柳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简称森防站):继续保留柳江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机构编制,将该机构职责及人员一起并入森防站统一管理运行,整合后的森防站职责如下:

1)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2)拟定柳江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战略目标和计划;

3)负责柳江区农村沼气、省柴节煤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技术开发及推广和咨询工作;监督能源产品质量及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推广、示范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申报,验收鉴定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本文未涉及的涉林机构或股室,按柳江办发〔201931号文件以及原有职责开展工作,遇上级机构、职责工作改革调整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198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198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