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许可目录(2019年8月版)>的通知》(柳审改办发〔2019〕6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5号 )精神,柳江区审改办结决定对我区行政许可项目和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柳江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90项(附件1)和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共40项(附件2)。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各单位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未列入《柳州市柳江区行政许可目录(2019年8月版)》的事项,各单位不得将其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和管理。
二、本次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截至2019年6月13日,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规定,柳江区行政许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三、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审批实施单位要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四、凡列入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附件:
1.《柳州市柳江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90项)
2.《柳州市柳江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中介服务事项目》(40项)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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