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柳州)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水木华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有关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水木华庭项目位于柳江区新城中心区南部,地处拉堡镇与进德镇结合部,南三路以南、兴柳路以西,东侧紧邻规划的岜公塘公园,距老城不到两公里,紧邻规划中的柳州轻轨1、4号线及城市主干道兴柳路。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9'21.69",北纬24°13'29.03"。项目代码:2019-450221-70-03-024528。项目属于房地产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690.15 m2,用地性质为住宅和科研办公用地。用地内规划三栋5~6层科研办公楼和9栋高层住宅楼以及1栋社区大堂建筑,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商业用房、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区、土方中转站(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9.8hm2,其中永久占地为6.87hm2,临时占地2.93hm2。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5000万元。项目已于2018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52个月。
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20.6℃,多年平均降雨量1424.7mm,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土,项目区地貌为低山丘陵区,植被类型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建设占土地类型为旱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和裸土地。项目区位于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南方红壤区,属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基础资料较详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编制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和方法,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 8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确定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拦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工程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3862.82t,水土流失面积9.8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如下: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15hm2、绿化覆土0.08万m3等。临时措施:内嵌彩条布1948.76m2,砖砌排水沟200m、土质排水沟1320m等。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八)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90.2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305.66万元,新增水保投资8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87.9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7.5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6.63万元,独立费用投资54.61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35.47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0.57万元),基本预备4.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79万元。
(九)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应按本报告中柳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弃土证明要求全部运到柳江新城市民广场项目及岜公塘湿地公园项目进行回填利用。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柳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以此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验收依据。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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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水木华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有关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水木华庭项目位于柳江区新城中心区南部,地处拉堡镇与进德镇结合部,南三路以南、兴柳路以西,东侧紧邻规划的岜公塘公园,距老城不到两公里,紧邻规划中的柳州轻轨1、4号线及城市主干道兴柳路。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9'21.69",北纬24°13'29.03"。项目代码:2019-450221-70-03-024528。项目属于房地产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690.15 m2,用地性质为住宅和科研办公用地。用地内规划三栋5~6层科研办公楼和9栋高层住宅楼以及1栋社区大堂建筑,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商业用房、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区、土方中转站(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9.8hm2,其中永久占地为6.87hm2,临时占地2.93hm2。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5000万元。项目已于2018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52个月。
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20.6℃,多年平均降雨量1424.7mm,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土,项目区地貌为低山丘陵区,植被类型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建设占土地类型为旱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和裸土地。项目区位于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南方红壤区,属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基础资料较详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编制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和方法,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 8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确定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拦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工程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3862.82t,水土流失面积9.8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如下: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15hm2、绿化覆土0.08万m3等。临时措施:内嵌彩条布1948.76m2,砖砌排水沟200m、土质排水沟1320m等。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八)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90.2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305.66万元,新增水保投资8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87.9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7.5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6.63万元,独立费用投资54.61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35.47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0.57万元),基本预备4.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79万元。
(九)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应按本报告中柳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弃土证明要求全部运到柳江新城市民广场项目及岜公塘湿地公园项目进行回填利用。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柳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以此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验收依据。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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