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审批社会许决字〔2020〕4号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阿高食品有限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0-05-13 14:05  
广西阿高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本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第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规定,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6个岗位95人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三、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予公示。
四、你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从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 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