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江民字〔2022〕15号 关于下拨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7:30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和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政策,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民政事业发展预算指标的通知》(柳财预〔2022〕4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管理、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益,现将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备用金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本次经费划拨为全年总经费的1/2,剩余经费将于下半年拨付。柳江区18个城市社区,下拨惠民项目资金共99万元(第一批);100个行政村(社区),下拨社会事务经费共75万元(第一批),具体分配资金情况详见附件。

二、此次下达的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用于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支出,请按照《柳州市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使用办法》(柳财预〔2015〕)426)文件执行,严禁列支办公费、接待费、人员待遇补贴等费用,严禁用专项经费偿还借(贷)款和挪用专项经费。

三、此次下达的城市社区惠民资金,用于城市惠民项目,请各镇、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文件规定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1.柳州市柳江区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方案(

第一批)

  2.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备用金分配方案(第一批)

       3.《柳州市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使用办

法》(柳财预〔2015426)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部门文件
江民字〔2022〕15号 关于下拨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7:30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和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政策,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民政事业发展预算指标的通知》(柳财预〔2022〕4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管理、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益,现将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备用金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本次经费划拨为全年总经费的1/2,剩余经费将于下半年拨付。柳江区18个城市社区,下拨惠民项目资金共99万元(第一批);100个行政村(社区),下拨社会事务经费共75万元(第一批),具体分配资金情况详见附件。

二、此次下达的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用于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支出,请按照《柳州市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使用办法》(柳财预〔2015〕)426)文件执行,严禁列支办公费、接待费、人员待遇补贴等费用,严禁用专项经费偿还借(贷)款和挪用专项经费。

三、此次下达的城市社区惠民资金,用于城市惠民项目,请各镇、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文件规定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1.柳州市柳江区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经费方案(

第一批)

  2.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备用金分配方案(第一批)

       3.《柳州市行政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使用办

法》(柳财预〔2015426)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