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农办发〔2021〕2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部署,做好我区农机年检工作,现将《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部署,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和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业务档案清理完善工作的要求,经研究,计划在柳江区开展“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在组织开展农机集中年检审查的基础上,对未参加集中年检的农机开展入户调查,逐户查清未检原因,分类造册,组织开展“三个一批”行动,即:集中补检一批,委托异地帮检一批,报废注销一批,确保2021年农机年检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布置动员(2021年3月)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和管理站站长为领导小组成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动员。
(二)开展农机集中年检(2021年3月)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农机分布情况,制定农机集中年检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农机户知检参检面,有序开展农机集中年检,努力提升集中年检率。
(三)对未参加集中年检的农机开展入户调查(2021年4-5月)
4月20日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未参加集中年检的农机户名单发放到乡镇,各乡镇以农机技术推广和管理站为主,组织工作组,开展入户调查,摸清未参检原因,分类造册登记。
(四)组织开展“三个一批”专项行动(2021年4-8月)
1. 集中补检一批。各乡镇统计由于客观原因错过集中年检的农机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送检下乡”甚至“送检入村”等便民方式开展集中补检,补检时间由各乡镇主动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确定。对脱检多年的农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机手实施处罚后正常开展安全技术检验。
2. 委托异地帮检一批。对于长期在外地作业且回原属地参加检验有困难的农机,可委托当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部门)协助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 报废注销一批。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农机或实际已丧失作业功能的“僵尸农机”,统一实行报废注销。
(五)开展集中检查执法(2021年9月)
“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强执法”的利器作用,把执法检查贯穿整个“专项行动”过程。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把9月份确立为“集中执法月”,组织执法力量对无故缺检的农机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严格查处逾期未检、到达报废期仍在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提升农机户依法依规年检审查的意识。
(六)总结与提升(2021年10月)
各乡镇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更新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健全农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做出了部署,农机年检率是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成立以分管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乡镇农机技术推广与管理站等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乡镇农机站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动员,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责任清单。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集中年检、“三个一批”专项行动和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如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短信、通知、公告、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政策,提高机主依法参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理水平。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和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业务档案清理完善工作的要求,规范年检审业务,提高年检审效率。
(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专项行动”月报制度,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和管理站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4-10月期间于每月25日前(遇到周末则提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至“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10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
联系人: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 曾庆领,邮箱:ljnj01@163.com,电话:13907826935)。
附件: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
附件
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
工作进度表
填报乡镇: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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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总量 |
拖拉机 |
联合收割机 |
年检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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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量 |
年检数 |
保有量 |
年检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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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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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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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检率⑦=﹙④+⑥﹚/② | ||||||
填报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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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 |
江委农办发〔2021〕2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部署,做好我区农机年检工作,现将《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部署,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和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业务档案清理完善工作的要求,经研究,计划在柳江区开展“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在组织开展农机集中年检审查的基础上,对未参加集中年检的农机开展入户调查,逐户查清未检原因,分类造册,组织开展“三个一批”行动,即:集中补检一批,委托异地帮检一批,报废注销一批,确保2021年农机年检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布置动员(2021年3月)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和管理站站长为领导小组成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动员。
(二)开展农机集中年检(2021年3月)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农机分布情况,制定农机集中年检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农机户知检参检面,有序开展农机集中年检,努力提升集中年检率。
(三)对未参加集中年检的农机开展入户调查(2021年4-5月)
4月20日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未参加集中年检的农机户名单发放到乡镇,各乡镇以农机技术推广和管理站为主,组织工作组,开展入户调查,摸清未参检原因,分类造册登记。
(四)组织开展“三个一批”专项行动(2021年4-8月)
1. 集中补检一批。各乡镇统计由于客观原因错过集中年检的农机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送检下乡”甚至“送检入村”等便民方式开展集中补检,补检时间由各乡镇主动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确定。对脱检多年的农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机手实施处罚后正常开展安全技术检验。
2. 委托异地帮检一批。对于长期在外地作业且回原属地参加检验有困难的农机,可委托当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部门)协助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 报废注销一批。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农机或实际已丧失作业功能的“僵尸农机”,统一实行报废注销。
(五)开展集中检查执法(2021年9月)
“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强执法”的利器作用,把执法检查贯穿整个“专项行动”过程。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把9月份确立为“集中执法月”,组织执法力量对无故缺检的农机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严格查处逾期未检、到达报废期仍在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提升农机户依法依规年检审查的意识。
(六)总结与提升(2021年10月)
各乡镇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更新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健全农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做出了部署,农机年检率是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成立以分管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乡镇农机技术推广与管理站等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乡镇农机站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动员,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责任清单。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集中年检、“三个一批”专项行动和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如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短信、通知、公告、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政策,提高机主依法参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理水平。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和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业务档案清理完善工作的要求,规范年检审业务,提高年检审效率。
(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专项行动”月报制度,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和管理站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4-10月期间于每月25日前(遇到周末则提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至“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10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
联系人: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 曾庆领,邮箱:ljnj01@163.com,电话:13907826935)。
附件: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
附件
柳江区“提升农机年检率专项行动”
工作进度表
填报乡镇: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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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总量 |
拖拉机 |
联合收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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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量 |
年检数 |
保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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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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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检率⑦=﹙④+⑥﹚/② | ||||||
填报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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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