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字〔2021〕9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
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
收集行动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方案》、《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
收集行动工作方案》
2.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
施方案(2021-2023年)》
3.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
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
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持续推进广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普查与收集行动圆满收官,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我区已经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中的新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配合自治区完成种质资源入库(圃)工作。二是整理核对相关表格及信息数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填写,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准确无误。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种质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梳理总结专项成果,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我区种质资源保护现状,提高大家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组织普查人员重新补充征集部分种质资源,完善征集资源数据信息等工作,并将补充征集的种质资源按要求统一送交至自治区农科院。
三、实施期限
按桂农厅发〔2021〕43号文件精神,2021年8月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障该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柳州市柳江区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项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做到时时有人管。
组 长: 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林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咸 剑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江霞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李宏江 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督查考评办公室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财股股长
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钟永坤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第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实施小组,组长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粮油生产技术指导技术人员,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水果、蔬菜、花卉苗木技术人员,各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等组成。
(二)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工作目标和重大工作任务进行细化。
(三)加强宣传。利用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网络等多渠道、多平台大力宣传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四)专项工作实施小组组织普查人员深入广大村屯,按上级部门要求征集相关农作物种质资源、挖掘本地特色种质资源。
(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核对相关表格及信息数据,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收集表》的填写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交农作物种质资源综合信息。
(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种质资源普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上报。
五、普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 野外普查注意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措施。
(二)野外普查注意防火。
(三)尊重当地民俗习惯,样品采集不能强取,农民珍贵物种不赠的可商量购买。
(四)生鲜样本要注意保管和技术处理。
附件2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根据《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 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文件精神,对照《广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柳江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广西先后于1979—1983年和2004—2008年开展了两次全区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柳江区也作为调查县区之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柳江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分布、种质特征等也处于变化中,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因此,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通过普查,摸清柳江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柳江区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三、重点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县区域为单位开展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协助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开展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
(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完成县域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
(四)录入上报普查数据和编写资源状况报告。完成柳江畜禽遗传资源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将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数据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指导部门。
四、实施期限与普查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3年12月。
(二)普查范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列入的所有畜禽,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蚕,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其中地方品种是普查重点。覆盖全区8个乡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普查。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2021年12月。印发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年底前完成基本情况普查及数据上报。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根据需要协助完成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及保护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畜牧水产养殖副局长担任,负责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组织调查方案制定,日常管理,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广西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调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监管作用,对普查工作进行推进和督促。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柳江区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强化经费配套。积极对接本地财政部门,设立专项经费或统筹相关经费配套用于本地区的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四)加强技术支撑。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农业农村部编制的操作手册、技术规范和培训教材,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普查队成员熟练掌握普查技术,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附件:2-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2-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
普查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林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咸 剑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江霞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李宏江 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督查考评考办公室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韦桂元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陈双林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畜牧师
杨志春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畜牧师
黄双平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艺师
罗守才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畜牧师
覃启勇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高级技师
附件3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
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广西落实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确保完成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作为农业种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原始创新、推动现代水产种业和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伴随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种业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和残酷,只有自主掌握重要的核心种质资源、创制过硬的拳头型新品种,才能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拥有主动权。因此,亟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物质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特征特性及遗传结构等状况,进行资源收集与保护,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启动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2022年,协助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2023年,全面完成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柳州市柳江区部分)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一是以镇为单位,按照国家普查提纲及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另发)要求对当地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鱼、虾蟹、贝、藻、棘皮动物、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和采集制作遗传材料。二是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核实和抽查各镇普查情况,并按照要求汇总填报相关的普查信息。
(二)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和收集保护。在基本情况普查基础上,依托具有鉴定评价基础和优势的承担单位,协助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表(另发)。
(三)建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和发布资源名录。完善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普查数据,并按职责分工(柳州市柳江区部分)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
二、实施期限和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3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分布于全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场(户)。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3月—2021年12月。印发普查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全面启动普查工作。以镇为单位开展基本情况普查,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对柳江区普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21年11月前各镇完成普查任务,审核后将普查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汇总并上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协助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相关数据(柳州市柳江区部分)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
(三)2023年6月-2023年12月。全面完成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柳州市柳江区部分)核实和入库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附件3-1),负责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成立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文件及技术资料另发),负责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在柳州市柳江区落实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监管作用,对普查工作进行推进和督促。各镇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县域内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技术路线图见附件3-2)。
(三)强化专业支撑。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技术专家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普查培训,解读实施方案及普查提纲,开展现场指导和咨询,各镇也需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调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四)强化经费配套。设立专项经费或统筹相关经费配套用于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镇农业推广中心、兽医站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方案,明确工作承担主体,落实普查责任,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任务。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全区各镇的普查情况进行核实和抽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附件:3-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3-2.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3-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
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韦林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韦桂元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熊鸿方 区农业农村局项目产业股工程师
周庆川 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股工程师
覃日锐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兽医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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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 |
江农字〔2021〕9号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
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
收集行动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方案》、《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
收集行动工作方案》
2.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
施方案(2021-2023年)》
3.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
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
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持续推进广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普查与收集行动圆满收官,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我区已经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中的新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配合自治区完成种质资源入库(圃)工作。二是整理核对相关表格及信息数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填写,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准确无误。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种质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梳理总结专项成果,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我区种质资源保护现状,提高大家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组织普查人员重新补充征集部分种质资源,完善征集资源数据信息等工作,并将补充征集的种质资源按要求统一送交至自治区农科院。
三、实施期限
按桂农厅发〔2021〕43号文件精神,2021年8月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障该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柳州市柳江区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项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做到时时有人管。
组 长: 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林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咸 剑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江霞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李宏江 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督查考评办公室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财股股长
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钟永坤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第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实施小组,组长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粮油生产技术指导技术人员,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水果、蔬菜、花卉苗木技术人员,各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等组成。
(二)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工作目标和重大工作任务进行细化。
(三)加强宣传。利用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网络等多渠道、多平台大力宣传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四)专项工作实施小组组织普查人员深入广大村屯,按上级部门要求征集相关农作物种质资源、挖掘本地特色种质资源。
(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核对相关表格及信息数据,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收集表》的填写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交农作物种质资源综合信息。
(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种质资源普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上报。
五、普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 野外普查注意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措施。
(二)野外普查注意防火。
(三)尊重当地民俗习惯,样品采集不能强取,农民珍贵物种不赠的可商量购买。
(四)生鲜样本要注意保管和技术处理。
附件2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根据《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 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文件精神,对照《广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柳江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广西先后于1979—1983年和2004—2008年开展了两次全区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柳江区也作为调查县区之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柳江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分布、种质特征等也处于变化中,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因此,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通过普查,摸清柳江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柳江区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三、重点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县区域为单位开展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协助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开展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
(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完成县域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
(四)录入上报普查数据和编写资源状况报告。完成柳江畜禽遗传资源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将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数据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指导部门。
四、实施期限与普查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3年12月。
(二)普查范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列入的所有畜禽,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蚕,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其中地方品种是普查重点。覆盖全区8个乡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普查。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2021年12月。印发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年底前完成基本情况普查及数据上报。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根据需要协助完成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及保护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畜牧水产养殖副局长担任,负责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组织调查方案制定,日常管理,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广西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调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监管作用,对普查工作进行推进和督促。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柳江区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强化经费配套。积极对接本地财政部门,设立专项经费或统筹相关经费配套用于本地区的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四)加强技术支撑。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农业农村部编制的操作手册、技术规范和培训教材,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普查队成员熟练掌握普查技术,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附件:2-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2-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
普查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林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咸 剑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江霞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李宏江 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督查考评考办公室主任
覃柳盛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韦桂元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陈双林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畜牧师
杨志春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畜牧师
黄双平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艺师
罗守才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畜牧师
覃启勇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高级技师
附件3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
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3号)、《广西落实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确保完成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作为农业种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原始创新、推动现代水产种业和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伴随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种业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和残酷,只有自主掌握重要的核心种质资源、创制过硬的拳头型新品种,才能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拥有主动权。因此,亟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物质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特征特性及遗传结构等状况,进行资源收集与保护,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启动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2022年,协助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2023年,全面完成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柳州市柳江区部分)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一是以镇为单位,按照国家普查提纲及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另发)要求对当地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鱼、虾蟹、贝、藻、棘皮动物、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和采集制作遗传材料。二是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核实和抽查各镇普查情况,并按照要求汇总填报相关的普查信息。
(二)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和收集保护。在基本情况普查基础上,依托具有鉴定评价基础和优势的承担单位,协助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表(另发)。
(三)建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和发布资源名录。完善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普查数据,并按职责分工(柳州市柳江区部分)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
二、实施期限和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3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分布于全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场(户)。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3月—2021年12月。印发普查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全面启动普查工作。以镇为单位开展基本情况普查,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对柳江区普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21年11月前各镇完成普查任务,审核后将普查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汇总并上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协助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相关数据(柳州市柳江区部分)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
(三)2023年6月-2023年12月。全面完成柳州市柳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柳州市柳江区部分)核实和入库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附件3-1),负责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成立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文件及技术资料另发),负责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在柳州市柳江区落实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监管作用,对普查工作进行推进和督促。各镇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县域内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技术路线图见附件3-2)。
(三)强化专业支撑。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技术专家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普查培训,解读实施方案及普查提纲,开展现场指导和咨询,各镇也需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调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四)强化经费配套。设立专项经费或统筹相关经费配套用于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镇农业推广中心、兽医站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方案,明确工作承担主体,落实普查责任,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任务。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全区各镇的普查情况进行核实和抽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附件:3-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3-2.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3-1
柳州市柳江区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
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姚 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韦林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蓝启和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韦桂元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熊鸿方 区农业农村局项目产业股工程师
周庆川 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股工程师
覃日锐 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兽医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空一行)(版记必须放在偶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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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