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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农字〔2021〕41号: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9-30 10:30    |  作者: 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江农字〔202141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930




  

2021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185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166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文件精神及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加强训后跟踪服务及技术实践指导,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培育要求  

2021年,在全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67人以上,其中区本级普及行动培训67人以上,配合开展提升行动培训100人以上(其中培育网络营销人才10人以上。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分层分类分模块,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重点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

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立足乡村振兴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高素质农民,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及农业机械化的普通农户开展专项技术技能培训,突出农业新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培育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或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

(二)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

对接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培训机构完成我区培训学员遴选及培训管理。学员遴选重点立足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和乡村建设人才培训需求,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分段式等方式,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乡村建设人才和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网络营销师。  

1.  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一是遴选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人等,分类型开设产业经营、乡村治理、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融资担保等针对性课程,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乡村治理能力。融资担保培训,可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二是面向院校毕业、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创业创新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三是面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专项培训,提升引领和谋划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2.  培育乡村建设人才。按照培训类型,选聘专业教师,组织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骨干等人员建班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规划建设及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等方面培训,培养农村基层建设与治理人才。注重培养一批调解仲裁、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各类型培训班均要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等培训课程。

3.  培育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和网络营销师。加快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提升广西农产品产地市场现代化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46 号)文件精神,实施百县千名网络营销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对所负责片区的总培训任进行统筹,在所负责片区内组织开设网络营销培训专题班,培训网络营销人才数量不低于总任务的10%

(三)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

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实施方案遴选学员参训。

1.  遴选学员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计划,培训学员1人以上。

2.  遴选学员参加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培训学员1人以上。

3.  遴选学员参加农产品网络营销师和农业电商达人培训计划。遴选1人以上学员参训。遴选2人以上学员参加农业电商达人培训。

4.  推荐妇女参加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并纳入培训对象库管理。  

5.  配合开展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重点面向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农村青年产业发展带头人等群体遴选参加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工作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第三点)。

四、资金来源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我区2021年培训经费为20万元。

(二)资金使用

1. 培训费标准。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3000元;专业生产型或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1000元。

2.  开支方式及范围。项目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列支,服务费用包含普及行动目标任务培训费用及遴选学员参加自治区级培训所需的学员差旅补贴费用,打包形式确定实施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开支经费范围主要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管等支出;教育培训和异地现场教学培训产生的培训教材资料、食宿和交通及其差旅费,教学培训(实训)耗材和场地费,培训管理服务和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支出;聘用教师的课堂教学讲课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等支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指导支出,如在线教学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流量补贴、专家服务和宣传推广费等相关费用;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典型宣传等支出;业务培训支出,如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参加全国全区以及市、县(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交通差旅费等。

(三)强化监管使用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培训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资金使用,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履行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做好培训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指导培训机构围绕产业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力争按产业周期分段实施培训。完成推荐自治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和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培训等综合型、领军型农民示范性培育和师资培训任务。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加强档案和信息化管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聚焦培育重点对象,遴选年满16周岁以上,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需求调研,分产业、分类型遴选好培育对象。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将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班级、学员参训评价等基础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全过程可查可溯。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评价、监管,信息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文书文件、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信息、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考试考核材料、图片影像资料及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材料,做到一班一案,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要健全完善信息档案数据库,加强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的管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

(四)科学确定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高质量开展培训坚持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市场力量和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格局不变。发挥农广校和农业职业院校、涉农院校主体支撑作用,引导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机构根据资金安排和培训计划,制定开班计划,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并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教材选择上,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可结合当地实际参考使用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推荐目录中的教材。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在线完成组班和组织培训,完善培训组织流程各主要环节,如签到考勤、在线评价和建立台账档案等。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管理和信息宣传。

(五)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实践教学。高素质农民培训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要充分调动优质资源,组织培训机构送教下乡、进村办班,开设产业小班,加大实地案例教学,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培训机构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件3),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培训任务。

(六)落实项目验收考核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确保完成考核指标任务,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汇报、翻阅档案台账资料、电话回访培训学员等方式,从任务完成、培训内容、档案建设、资金使用、政策扶持、培训效果、培训宣传、教师选聘、培训教材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告以电子稿的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备案时间最迟不超过2022330日。

(七)加大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挖掘和宣传各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优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联系人: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蓝启和,联系电话:0772—7219002

  

附件:1.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计划安排表

2.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学员统计表

3.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附件1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计划安排表

  

序号

培训类型

培训人数(人)

培训费标准

(元/人)

培训费

(万元)

计划培训地点

支柱产业

1

经济管理型普及行动

67

3000

20

柳江区所辖8个镇范围内

种桑养蚕

粮食或水果或生猪

2

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由自治区指定河池职业农民学院实施)

100(其中10人培育网络营销人才)

3000

0(由农业厅直拨)

柳江区所辖8个镇范围内10人网络营销人才集中到河池职业农民学院培训)

种桑养蚕

粮食或水果或生猪

合计


167


20



  

  

附件2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学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人: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所在村、屯

是否

贫困户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培训层级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线上学习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经营管理型

地市级

≥120

10%

80%

10%

总学时的1/3

总学时的1/10

县级

≥120

10%

80%

10%

专业生产型

地市级

56—8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县级

≥40

10%

80%

10%

技能服务型

地市级

56—8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县级

≥40

10%

80%

10%

农业经理人、农业领军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

省级

≥160

20%

60%

20%

总学时的1/8

总学时的1/10

  



部门文件
江农字〔2021〕41号: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9-30 10:30    |  作者: 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江农字〔202141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930




  

2021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185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166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文件精神及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加强训后跟踪服务及技术实践指导,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培育要求  

2021年,在全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67人以上,其中区本级普及行动培训67人以上,配合开展提升行动培训100人以上(其中培育网络营销人才10人以上。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分层分类分模块,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重点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

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立足乡村振兴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高素质农民,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及农业机械化的普通农户开展专项技术技能培训,突出农业新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培育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或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

(二)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

对接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培训机构完成我区培训学员遴选及培训管理。学员遴选重点立足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和乡村建设人才培训需求,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分段式等方式,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乡村建设人才和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网络营销师。  

1.  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一是遴选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人等,分类型开设产业经营、乡村治理、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融资担保等针对性课程,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乡村治理能力。融资担保培训,可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二是面向院校毕业、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创业创新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三是面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专项培训,提升引领和谋划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2.  培育乡村建设人才。按照培训类型,选聘专业教师,组织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骨干等人员建班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规划建设及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等方面培训,培养农村基层建设与治理人才。注重培养一批调解仲裁、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各类型培训班均要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等培训课程。

3.  培育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和网络营销师。加快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提升广西农产品产地市场现代化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46 号)文件精神,实施百县千名网络营销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对所负责片区的总培训任进行统筹,在所负责片区内组织开设网络营销培训专题班,培训网络营销人才数量不低于总任务的10%

(三)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

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实施方案遴选学员参训。

1.  遴选学员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计划,培训学员1人以上。

2.  遴选学员参加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培训学员1人以上。

3.  遴选学员参加农产品网络营销师和农业电商达人培训计划。遴选1人以上学员参训。遴选2人以上学员参加农业电商达人培训。

4.  推荐妇女参加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并纳入培训对象库管理。  

5.  配合开展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重点面向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农村青年产业发展带头人等群体遴选参加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工作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第三点)。

四、资金来源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我区2021年培训经费为20万元。

(二)资金使用

1. 培训费标准。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3000元;专业生产型或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1000元。

2.  开支方式及范围。项目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列支,服务费用包含普及行动目标任务培训费用及遴选学员参加自治区级培训所需的学员差旅补贴费用,打包形式确定实施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开支经费范围主要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管等支出;教育培训和异地现场教学培训产生的培训教材资料、食宿和交通及其差旅费,教学培训(实训)耗材和场地费,培训管理服务和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支出;聘用教师的课堂教学讲课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等支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指导支出,如在线教学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流量补贴、专家服务和宣传推广费等相关费用;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典型宣传等支出;业务培训支出,如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参加全国全区以及市、县(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交通差旅费等。

(三)强化监管使用

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培训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资金使用,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履行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做好培训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指导培训机构围绕产业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力争按产业周期分段实施培训。完成推荐自治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和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培训等综合型、领军型农民示范性培育和师资培训任务。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加强档案和信息化管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聚焦培育重点对象,遴选年满16周岁以上,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需求调研,分产业、分类型遴选好培育对象。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将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班级、学员参训评价等基础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全过程可查可溯。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评价、监管,信息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文书文件、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信息、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考试考核材料、图片影像资料及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材料,做到一班一案,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要健全完善信息档案数据库,加强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的管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

(四)科学确定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高质量开展培训坚持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市场力量和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格局不变。发挥农广校和农业职业院校、涉农院校主体支撑作用,引导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机构根据资金安排和培训计划,制定开班计划,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并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教材选择上,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可结合当地实际参考使用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推荐目录中的教材。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在线完成组班和组织培训,完善培训组织流程各主要环节,如签到考勤、在线评价和建立台账档案等。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管理和信息宣传。

(五)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实践教学。高素质农民培训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要充分调动优质资源,组织培训机构送教下乡、进村办班,开设产业小班,加大实地案例教学,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培训机构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件3),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培训任务。

(六)落实项目验收考核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确保完成考核指标任务,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汇报、翻阅档案台账资料、电话回访培训学员等方式,从任务完成、培训内容、档案建设、资金使用、政策扶持、培训效果、培训宣传、教师选聘、培训教材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告以电子稿的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备案时间最迟不超过2022330日。

(七)加大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挖掘和宣传各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优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联系人: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蓝启和,联系电话:0772—7219002

  

附件:1.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计划安排表

2.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学员统计表

3.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附件1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计划安排表

  

序号

培训类型

培训人数(人)

培训费标准

(元/人)

培训费

(万元)

计划培训地点

支柱产业

1

经济管理型普及行动

67

3000

20

柳江区所辖8个镇范围内

种桑养蚕

粮食或水果或生猪

2

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由自治区指定河池职业农民学院实施)

100(其中10人培育网络营销人才)

3000

0(由农业厅直拨)

柳江区所辖8个镇范围内10人网络营销人才集中到河池职业农民学院培训)

种桑养蚕

粮食或水果或生猪

合计


167


20



  

  

附件2

2021年柳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学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人: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所在村、屯

是否

贫困户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培训层级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线上学习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经营管理型

地市级

≥120

10%

80%

10%

总学时的1/3

总学时的1/10

县级

≥120

10%

80%

10%

专业生产型

地市级

56—8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县级

≥40

10%

80%

10%

技能服务型

地市级

56—8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县级

≥40

10%

80%

10%

农业经理人、农业领军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

省级

≥160

20%

60%

20%

总学时的1/8

总学时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