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农办发〔2021〕4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乡村振兴办 柳江区委农办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柳江区乡村振兴办 柳江区委农办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柳江区乡村振兴办 柳江区委农办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更是推动柳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乡村振兴(“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区乡村振兴办、区委农办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县(区)、乡镇“三农”干部各类学习培训,加大宣讲、培训等工作力度,在全区上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强化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推进全区“三农”工作顺利开展。
二、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通常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出台我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推动相关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三、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出台我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为我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提供政策依据。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的工作部署和意见要求,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快推动组建柳江区乡村振兴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运转高效顺畅。指导各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活动。
四、持续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继续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前端抓科技支撑、中间抓生产组织、后端抓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发展思路,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菜篮子”供给、生猪生产恢复、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产业集群创建、品牌打造、科技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职业(培训)学校建设等,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持续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品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盈乡村产业之“实”,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九个一”工作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九个一”工作方案》(江乡振办发〔2020〕1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完善一套乡村规划,打造一支强有力队伍,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发展一批特色产业,推行一套治理模式,树立一批示范典型,落实一批改革举措,抓好一系列专项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各个“一”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
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按照自治区《设区市、区直机关落实〈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选好、创建好我区2021年度农村集成改革试点村,并做好相关上报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厅发〔2019〕130号)要求,继续统筹推进农村土地、乡村产业、农村金融、乡村治理四个主要领域的改革,打造自治区级和市级农村集成改革试点。
七、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田园综合体、农业示范区、特色小镇、生产示范基地、生产龙头企业建设。引进投资规模以上的重点项目。2021年,启动创建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强化建设管控,推进“乡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启动实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五年行动,继续推进“三型”村庄建设,深入开展村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和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建设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积极争创自治区乡村振兴试点村,打造在自治区甚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塑造美丽乡村之“形”。2020年综合示范村项目要在5月底前全部完工,并组织验收。
八、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行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运用积分制助力乡村治理的做法,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加大对文物古迹、民族村寨、历史建筑等保护力度。加强乡村法制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建设,铸牢乡村文明之“魂”。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风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柳江文化带等公益宣传阵地和教育示范点,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办好农民丰收节和民族特色节庆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结合建党一百周年开展党史教育和乡村振兴等主题宣讲活动,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开展治理。
十、抓好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关于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制度,制定印发《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我区2021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真正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导向树起来。
十一、做好重要会议的筹备和重要文稿的起草报送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江乡振发〔2020〕3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安排需要,积极组织筹备年度农村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办公会以及乡村振兴工作专题会等“三农”工作重要会议。年底向柳州市党委、政府报告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十二、开展农业农村重点课题调研
围绕重点课题深入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做好全区“三农”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全区工作亮点,争取在自治区级以上主要媒体、内参期刊等刊发典型信息。
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以不同形式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实行领导挂点、单位(干部)包村、工作队驻村制度。配合做好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工作,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在年内举办2期全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三农”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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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1年6月2日印发 |
江委农办发〔2021〕4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乡村振兴办 柳江区委农办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柳江区乡村振兴办 柳江区委农办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柳江区乡村振兴办 柳江区委农办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更是推动柳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乡村振兴(“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区乡村振兴办、区委农办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县(区)、乡镇“三农”干部各类学习培训,加大宣讲、培训等工作力度,在全区上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强化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推进全区“三农”工作顺利开展。
二、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通常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出台我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推动相关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三、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出台我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为我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提供政策依据。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的工作部署和意见要求,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快推动组建柳江区乡村振兴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运转高效顺畅。指导各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活动。
四、持续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继续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前端抓科技支撑、中间抓生产组织、后端抓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发展思路,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菜篮子”供给、生猪生产恢复、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产业集群创建、品牌打造、科技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职业(培训)学校建设等,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持续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品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盈乡村产业之“实”,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九个一”工作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九个一”工作方案》(江乡振办发〔2020〕1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完善一套乡村规划,打造一支强有力队伍,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发展一批特色产业,推行一套治理模式,树立一批示范典型,落实一批改革举措,抓好一系列专项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各个“一”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
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按照自治区《设区市、区直机关落实〈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选好、创建好我区2021年度农村集成改革试点村,并做好相关上报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厅发〔2019〕130号)要求,继续统筹推进农村土地、乡村产业、农村金融、乡村治理四个主要领域的改革,打造自治区级和市级农村集成改革试点。
七、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田园综合体、农业示范区、特色小镇、生产示范基地、生产龙头企业建设。引进投资规模以上的重点项目。2021年,启动创建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强化建设管控,推进“乡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启动实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五年行动,继续推进“三型”村庄建设,深入开展村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和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建设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积极争创自治区乡村振兴试点村,打造在自治区甚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塑造美丽乡村之“形”。2020年综合示范村项目要在5月底前全部完工,并组织验收。
八、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行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运用积分制助力乡村治理的做法,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加大对文物古迹、民族村寨、历史建筑等保护力度。加强乡村法制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建设,铸牢乡村文明之“魂”。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风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柳江文化带等公益宣传阵地和教育示范点,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办好农民丰收节和民族特色节庆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结合建党一百周年开展党史教育和乡村振兴等主题宣讲活动,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开展治理。
十、抓好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关于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制度,制定印发《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我区2021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真正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导向树起来。
十一、做好重要会议的筹备和重要文稿的起草报送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江乡振发〔2020〕3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安排需要,积极组织筹备年度农村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办公会以及乡村振兴工作专题会等“三农”工作重要会议。年底向柳州市党委、政府报告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十二、开展农业农村重点课题调研
围绕重点课题深入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做好全区“三农”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全区工作亮点,争取在自治区级以上主要媒体、内参期刊等刊发典型信息。
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以不同形式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实行领导挂点、单位(干部)包村、工作队驻村制度。配合做好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工作,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在年内举办2期全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三农”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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