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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农字〔2023〕12号: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9 17:05   

江农字〔202312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519

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

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区0.14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25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柳江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镇的选择

2023年柳州市下达柳江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后,柳江区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8个辖区镇。

(二)补贴对象和资金使用

1.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建的示范点。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2. 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按规定申报2023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用于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

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实行补贴面积自愿申报部门核实制,以经本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抽查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依据。种植模式必须符合“春种复合间种”、“夏种倒茬复合套种”、“夏种复合间种”或者大豆玉米间套种“2+2”、“3+2”、“4+2”其中一种模式的田间布局。

(二)补贴标准

全(县)区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上级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地方抽查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不包括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柳江区具体执行统一补贴标准200/亩。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建的示范点补助

由(县)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镇人民政府、(县)区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贴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付补贴。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力争补贴资金于2023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按照制定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签订种植协议—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整理台账归档—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

项目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柳江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各镇实施方案于2023523日前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

各镇根据目标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并于2023525日前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

(三)签订种植协议

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生长情况、种植面积进行田间现场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

区、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县)区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区财政局审批。(县)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镇财政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

项目实施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于202312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梁海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秦朱海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钟永坤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覃春宁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覃柳盛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覃淑华区农业农村局信息与规划发展股股长

蓝启和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韦冬梅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补贴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秦朱海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项目实施所涉及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对种植情况抽查核验、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处理、材料收集及总结等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具体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县)区农业农村局切实抓好种植面积落实,做好种子、机具调度和农资市场管理,确保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杜绝“割青毁粮”现象出现,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

(县)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进展情况。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典型宣传

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519日印发


部门文件
江农字〔2023〕12号: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9 17:05   

江农字〔202312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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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

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区0.14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25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柳江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镇的选择

2023年柳州市下达柳江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后,柳江区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8个辖区镇。

(二)补贴对象和资金使用

1.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建的示范点。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2. 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按规定申报2023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用于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

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实行补贴面积自愿申报部门核实制,以经本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抽查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依据。种植模式必须符合“春种复合间种”、“夏种倒茬复合套种”、“夏种复合间种”或者大豆玉米间套种“2+2”、“3+2”、“4+2”其中一种模式的田间布局。

(二)补贴标准

全(县)区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上级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地方抽查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不包括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柳江区具体执行统一补贴标准200/亩。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建的示范点补助

由(县)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镇人民政府、(县)区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贴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付补贴。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力争补贴资金于2023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按照制定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签订种植协议—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整理台账归档—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

项目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柳江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各镇实施方案于2023523日前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

各镇根据目标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并于2023525日前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

(三)签订种植协议

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生长情况、种植面积进行田间现场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

区、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县)区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区财政局审批。(县)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镇财政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

项目实施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于202312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柳江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梁海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秦朱海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钟永坤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覃春宁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覃柳盛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覃淑华区农业农村局信息与规划发展股股长

蓝启和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韦冬梅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补贴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秦朱海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项目实施所涉及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对种植情况抽查核验、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处理、材料收集及总结等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具体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县)区农业农村局切实抓好种植面积落实,做好种子、机具调度和农资市场管理,确保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杜绝“割青毁粮”现象出现,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

(县)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进展情况。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做好典型宣传

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5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