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和核心课程,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场,参与干部500余人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农业农村政策制定、执法监管、纠纷化解、服务农民全过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政务服务和履职尽责能力。全面梳理并公布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强化涉农事务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职能履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制定程序,全年完成1件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清理工作。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上级立法调研,提出符合我区实际的立法建议。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制度规定与法律法规、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属重大涉农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项。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复杂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增强。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应用,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严格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渔政执法、农机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35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起。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执法社会效果不断提升。
(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修订完善《区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涵盖重大动植物疫情、农业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领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1次。强化监测预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对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的早期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行政调解机制,重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资消费纠纷等的调解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农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全年有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60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2万元。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安排、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九)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升级完善智慧农业平台,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业监管效能;推动部分涉农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安全有序推进。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属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将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力支持法治工作机构依法履职,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自觉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与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涉农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尚需提升;
四是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略显薄弱。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的深化需要持续过程,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需进一步磨合,普法宣传方式方法需不断创新,法治队伍建设需长期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优化政府职能履行。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三)提升决策法治水平。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强化规范文明执法。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七)推进数字赋能法治。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八)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面向农村基层的精准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机制。
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和核心课程,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场,参与干部500余人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农业农村政策制定、执法监管、纠纷化解、服务农民全过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政务服务和履职尽责能力。全面梳理并公布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强化涉农事务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职能履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制定程序,全年完成1件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清理工作。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上级立法调研,提出符合我区实际的立法建议。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制度规定与法律法规、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属重大涉农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项。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复杂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增强。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应用,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严格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渔政执法、农机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35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起。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执法社会效果不断提升。
(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修订完善《区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涵盖重大动植物疫情、农业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领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1次。强化监测预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对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的早期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行政调解机制,重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资消费纠纷等的调解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农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全年有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60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2万元。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安排、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九)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升级完善智慧农业平台,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业监管效能;推动部分涉农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安全有序推进。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属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将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力支持法治工作机构依法履职,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自觉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与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涉农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尚需提升;
四是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略显薄弱。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的深化需要持续过程,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需进一步磨合,普法宣传方式方法需不断创新,法治队伍建设需长期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优化政府职能履行。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三)提升决策法治水平。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强化规范文明执法。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七)推进数字赋能法治。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八)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面向农村基层的精准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机制。
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