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嵘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KXCP650):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钦燕、张雨轩、杨雨晨、张福尊、黄桂荣与被申请人1广西货元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2广西南天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柳江劳人仲字﹝2025﹞第329号),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追加你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关于公告送达时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关于送达方式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第三人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你公司在公告期内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四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柳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25号
联系电话:0772-7212147
广西森嵘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KXCP650):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钦燕、张雨轩、杨雨晨、张福尊、黄桂荣与被申请人1广西货元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2广西南天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柳江劳人仲字﹝2025﹞第329号),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追加你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关于公告送达时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关于送达方式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第三人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你公司在公告期内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四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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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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