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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人社发〔2019〕27号 柳州市柳江区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19-07-05 17:03   

江人社发2019〕27号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柳江区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开透明、重信守诺、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8〕52号)及《柳州市柳江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柳州市柳江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要求,把握新环境下新特征,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税费及人力资源等环境建设,增强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规范化和优化涉企社会保险费费用减负专项行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宣传落实柳州市人才引进和人才分类认定激励措施积极落实柳州市、柳江区有关人才引进有关购房补助、租房补贴落户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加强技能培训力度,改善和优化结构,实施“工匠”培育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力流动限制和成本。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规范和优化涉企保险费减负专项行动。

1.继续对企业实行降费率政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的精神,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政策,对全区所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继续执行桂人社发〔2011〕72号文,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和其他园区企业,其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

2.继续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6号)和《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柳社保发〔2018〕3号)文件精神,准许企业降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3.继续贯彻落实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88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贯彻落实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4.继续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根据我区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降低我区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园区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蓝领产业工人四大群体能力提升计划,为服务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1.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贯彻落实好柳州市高层次人才津贴激励办法,对不同等级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园区津贴。纳入柳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企业,参照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管理办法给予鼓励。对符合鼓励引进范围内的企业引进上述人才,柳江区人才分类认定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奖励标准详见《柳江区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柳江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聚集的若干措施》购房补助、租房补贴、落户、社保、医疗等政策。实施选才激励,让引进人才“价值提升”,开展柳江区各行业拔尖人才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我区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统筹解决引进人才子女教育问题,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柳江区工作或创业,为其子女读书提供便利条件,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以下特殊优惠办法。

2.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人才培养工作,实施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在职攻读学位奖励等工程,较快人才小高地等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力度,支持柳州-职校柳江校区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

加强对企业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奖励。设立“突出贡献奖”,对取得国际、国内领先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发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且业绩卓越、贡献杰出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奖励,每年评选一次,给与奖励。

3.增加技能培训和就业补助“因需制宜”设计培训内容,促进人岗需求精准对接,提高培训毕业即就业的成功率。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为刘柳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由本级财政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培训和就业补贴。对新开发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本级政府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引导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对农民择业心理的疏导和调适,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为参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申请职业资格证书。

4.实施蓝领促进和创客圆梦计划

鼓励支持技能人才学习提升,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与辖区企事业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参照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标准确定)。对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的个人,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奖励。创办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吸纳一人就业给予连续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责任单位:

柳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与分工,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明确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本部门相关工作,全力推动柳江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实现“三个率先,两个建成”战略目标和建成柳江新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17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9年617印发

部门文件
江人社发〔2019〕27号 柳州市柳江区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19-07-05 17:03   

江人社发2019〕27号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柳江区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开透明、重信守诺、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8〕52号)及《柳州市柳江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柳州市柳江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要求,把握新环境下新特征,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税费及人力资源等环境建设,增强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规范化和优化涉企社会保险费费用减负专项行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宣传落实柳州市人才引进和人才分类认定激励措施积极落实柳州市、柳江区有关人才引进有关购房补助、租房补贴落户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加强技能培训力度,改善和优化结构,实施“工匠”培育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力流动限制和成本。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规范和优化涉企保险费减负专项行动。

1.继续对企业实行降费率政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的精神,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政策,对全区所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继续执行桂人社发〔2011〕72号文,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和其他园区企业,其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

2.继续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6号)和《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柳社保发〔2018〕3号)文件精神,准许企业降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3.继续贯彻落实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88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贯彻落实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4.继续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根据我区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降低我区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园区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蓝领产业工人四大群体能力提升计划,为服务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1.鼓励企业引进优秀人才。贯彻落实好柳州市高层次人才津贴激励办法,对不同等级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园区津贴。纳入柳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企业,参照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管理办法给予鼓励。对符合鼓励引进范围内的企业引进上述人才,柳江区人才分类认定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奖励标准详见《柳江区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柳江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聚集的若干措施》购房补助、租房补贴、落户、社保、医疗等政策。实施选才激励,让引进人才“价值提升”,开展柳江区各行业拔尖人才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我区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统筹解决引进人才子女教育问题,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柳江区工作或创业,为其子女读书提供便利条件,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以下特殊优惠办法。

2.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人才培养工作,实施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在职攻读学位奖励等工程,较快人才小高地等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力度,支持柳州-职校柳江校区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

加强对企业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奖励。设立“突出贡献奖”,对取得国际、国内领先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发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且业绩卓越、贡献杰出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奖励,每年评选一次,给与奖励。

3.增加技能培训和就业补助“因需制宜”设计培训内容,促进人岗需求精准对接,提高培训毕业即就业的成功率。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为刘柳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由本级财政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培训和就业补贴。对新开发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本级政府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引导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对农民择业心理的疏导和调适,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为参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申请职业资格证书。

4.实施蓝领促进和创客圆梦计划

鼓励支持技能人才学习提升,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与辖区企事业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参照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标准确定)。对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的个人,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奖励。创办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吸纳一人就业给予连续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责任单位:

柳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与分工,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明确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本部门相关工作,全力推动柳江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实现“三个率先,两个建成”战略目标和建成柳江新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17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9年6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