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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人社发〔2020〕16号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4-22 15:52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柳组通字〔2020〕4号)及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柳江区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组通字〔2020〕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专项审核成果,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区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专项审核工作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分批实施。第一批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计划于2021年6月前完成;坚持从严从实,做到政策执行从严、审核程序从严、作风纪律从严,吃透政策、核准情况、查清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档案审核全面细致,信息认定统一标准,问题处理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把公平公正的要求贯穿专项审核工作始终;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审核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审核范围

此次审核范围为: 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区直属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工人、编外聘用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时间安排

此次审核总体时间安排为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

三、方法步骤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内容和步骤与2014年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基本一致。各单位必须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必须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奖惩等基本信息;仔细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一)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三)审核登记。每卷档案必须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经过初审和复审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上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区分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经审核认定,由组织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4);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存在材料涂改或涉嫌造假的,还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5)。经初审人和复审人审核签字,交干部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存入本人档案。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经查核认定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根据认定结果及时更新维护有关信息数据。

四、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

对2014年专项审核的遗留问题,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开展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进行集中清理。要建立专项审核遗留问题台账(见附件6),对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错审、漏审等的,详细登记并区别问题类型和性质,组织力量深入核查,该调查的抓紧调查,该核实的及时核实,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准确认定,限时彻底解决。

2020年11月底前,各单位须完成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并将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清单报送区委组织部。

五、配合做好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档案抽查和整改工作

把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等情况作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档案抽查工作。干部监督机构要积极跟进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点问题、重点案卷建立台账、量化管理,整改不完成不销账(见附件7)。干部监督机构、干部选任机构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进档案抽查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

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区直属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工人、编外聘用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韦定国柳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员:韦光乐区纪监察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鹏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股长

张若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唐培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股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副股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副股长

韦姣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股副股长

李艳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主任由苏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熊俊同志兼任。成员从人事、档案等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统筹开展我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注意保密,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此次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二)做好分工协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一名副职领导负责专项审核工作,服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安排,抽调精干力量,并在时间、经费上予以保障。各镇、各单位要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整理审核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中共党员,集中力量,按照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统筹开展本单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各镇、各单位请于3月18日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8),加盖公章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和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股(联系电话:7215975、邮箱:lj7215975@163.com),以便统筹安排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

要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政策执行从严、审核程序从严、作风纪律从严。要秉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深入、细致地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历史、客观地看待问题,切实做到情况核不准不放过,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政策吃不透不放过,决不能为了抢时间、赶进度而降低质量标准、放松质量要求,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确保审核认定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强化督查指导

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和与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要认真剖析、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严肃工作纪律

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对组织人事部门内部人员档案尤其是参与审核人员和管档人员的档案,要安排专人,提前专门进行审核,保证审档人员的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涉及审核本人、近亲属及其他有密切利害关系人员的档案要自动提出、主动回避。要强化保密意识。这次审核,涉及大量档案敏感信息,所有审核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表

2.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

7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干部人事档案抽查和整

改情况登记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登记表

9.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时间安排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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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人社发〔2020〕16号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4-22 15:52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柳组通字〔2020〕4号)及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柳江区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组通字〔2020〕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专项审核成果,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区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专项审核工作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分批实施。第一批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计划于2021年6月前完成;坚持从严从实,做到政策执行从严、审核程序从严、作风纪律从严,吃透政策、核准情况、查清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档案审核全面细致,信息认定统一标准,问题处理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把公平公正的要求贯穿专项审核工作始终;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审核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审核范围

此次审核范围为: 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区直属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工人、编外聘用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时间安排

此次审核总体时间安排为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

三、方法步骤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内容和步骤与2014年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基本一致。各单位必须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必须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奖惩等基本信息;仔细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一)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三)审核登记。每卷档案必须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经过初审和复审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上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区分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经审核认定,由组织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4);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存在材料涂改或涉嫌造假的,还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5)。经初审人和复审人审核签字,交干部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存入本人档案。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干部个人信息重新认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经查核认定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根据认定结果及时更新维护有关信息数据。

四、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

对2014年专项审核的遗留问题,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开展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进行集中清理。要建立专项审核遗留问题台账(见附件6),对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错审、漏审等的,详细登记并区别问题类型和性质,组织力量深入核查,该调查的抓紧调查,该核实的及时核实,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准确认定,限时彻底解决。

2020年11月底前,各单位须完成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并将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清单报送区委组织部。

五、配合做好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档案抽查和整改工作

把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等情况作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档案抽查工作。干部监督机构要积极跟进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点问题、重点案卷建立台账、量化管理,整改不完成不销账(见附件7)。干部监督机构、干部选任机构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进档案抽查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

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区直属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工人、编外聘用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韦定国柳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员:韦光乐区纪监察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鹏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股长

张若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唐培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股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副股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副股长

韦姣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股副股长

李艳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股。主任由苏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熊俊同志兼任。成员从人事、档案等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统筹开展我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注意保密,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此次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二)做好分工协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一名副职领导负责专项审核工作,服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安排,抽调精干力量,并在时间、经费上予以保障。各镇、各单位要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整理审核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中共党员,集中力量,按照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统筹开展本单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各镇、各单位请于3月18日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8),加盖公章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和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股(联系电话:7215975、邮箱:lj7215975@163.com),以便统筹安排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

要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政策执行从严、审核程序从严、作风纪律从严。要秉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深入、细致地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历史、客观地看待问题,切实做到情况核不准不放过,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政策吃不透不放过,决不能为了抢时间、赶进度而降低质量标准、放松质量要求,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确保审核认定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强化督查指导

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和与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要认真剖析、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严肃工作纪律

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对组织人事部门内部人员档案尤其是参与审核人员和管档人员的档案,要安排专人,提前专门进行审核,保证审档人员的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涉及审核本人、近亲属及其他有密切利害关系人员的档案要自动提出、主动回避。要强化保密意识。这次审核,涉及大量档案敏感信息,所有审核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表

2.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

7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干部人事档案抽查和整

改情况登记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登记表

9.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时间安排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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