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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工商质监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8 11:19   

柳 州 市 柳 江 区

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江工商质监发〔2019〕10号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计量所,本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25日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隐形变异吃喝歪风,扎实推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根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四次会议和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19年1月至7月,在全区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商质监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十九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的“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的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遏制“一桌餐”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净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着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桌餐”是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隐蔽聚会,是“四风”隐形变异的代名词,是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和以权谋私的温床,是形成圈子文化的主要场所,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背离,也是对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意规避。要深入贯彻国务院令第684号、国发〔2015〕62号及桂政办发〔2015〕1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隐藏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私人会所等场所,从事“一桌餐”“私房菜”等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治理,坚决查处非法经营单位,净化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

1.各级党组织要将“一桌餐”的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日常教育之中常抓不懈。通过深入学习教育,广泛动员本所、股、室、队干部职工一律不开设“一桌餐”餐饮点,一律不组织“一桌餐”聚餐,一律不参加“一桌餐”的宴请,始终牢记不该交往的人不交,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要在近期开展一期“一桌餐”专项整治专题教育,主要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一桌餐”相关宣传教育。全局要在2019年2月底前全面启动“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人事股)

2.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一桌餐”的危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营造整治氛围。特别要针对“一桌餐”隐蔽性强的特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集中整治 “一桌餐”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消保股、各工商所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

1.组织排查“一桌餐”等场所的注册经营情况。各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街道、住宅小区逐户调查,分类登记,对辖区内“一桌餐”、“私房菜”等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和造册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引导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等场所内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场股、各工商所)

2.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进行联合惩戒;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审批股、各工商所)

3.各单位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环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继续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配合区食药监局、区市容局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审批股、市场股、各工商所)

(三)分析总结、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7月)

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深刻剖析专项整治遇到的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定期联合巡查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行业监督和纪律监督的合力,使专项整治走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把“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局2019年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各工商所、计量所、股室、队负责人对本部门“一桌餐”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公开承诺机制。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作用,根据职责逐级签订承诺书,由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承诺书,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工商所、计量所、股室、队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紧压实责任。

2.建立通报曝光机制。通报曝光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党内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尤其对专项整治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

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采取约谈提醒、纪律处分的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四)务求工作实效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的作用, 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

(五)及时报送信息

一是各单位于每月14日、29日前将统计表和阶段性工作报告报送至局人事股。于7月18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二是各单位务必及时报送材料,对于重要问题线索,应当边处置边报告。

附件:1.“一桌餐”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诺书

附件1

一桌餐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负责人:


序号

   

计量单位

本次数量

累计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经营者户数

户次

3

其中

有照无证户数

户次

4

无证无照户数

户次

5

责令停止经营

6

责令停止提供经营场所

7

媒体播放、刊载公告

篇次

8

张贴公告

9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数

案件数

10

罚没款

万元

11

查处偷税漏税案件

案件数

12

罚没款

万元

13

追缴税款

万元

14

查处非法排污、环境污染案件

案件数

15

罚没款

万元

16

查处违法广告

案件数

17

罚没款

万元

18

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数

19

立案查处数

20

取缔违法经营者户数

21

兑现奖励


填表人:                       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2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桌餐”整治

承诺书

    柳江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一桌餐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一桌餐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承诺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市委、区委关于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的指示和一桌餐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将一桌餐的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日常教育提醒中常抓不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

三、严管班子、严带队伍,要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层层签订承诺书,要围绕一桌餐等违规吃喝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四、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对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违规参与一桌餐吃喝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五、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吃喝行为,配合上级组织的一桌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抓好检查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强化专项整治成果的运用。

六、带头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一桌餐专项整治的三个一律、五个不该、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的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签发承诺书机关:            承诺单位:

                                                 

签发人:                 承诺人:            

签订日期

2019                  2019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

部门文件
江工商质监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8 11:19   

柳 州 市 柳 江 区

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江工商质监发〔2019〕10号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计量所,本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25日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隐形变异吃喝歪风,扎实推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根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四次会议和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19年1月至7月,在全区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商质监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十九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的“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的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遏制“一桌餐”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净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着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桌餐”是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隐蔽聚会,是“四风”隐形变异的代名词,是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和以权谋私的温床,是形成圈子文化的主要场所,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背离,也是对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意规避。要深入贯彻国务院令第684号、国发〔2015〕62号及桂政办发〔2015〕1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隐藏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私人会所等场所,从事“一桌餐”“私房菜”等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治理,坚决查处非法经营单位,净化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

1.各级党组织要将“一桌餐”的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日常教育之中常抓不懈。通过深入学习教育,广泛动员本所、股、室、队干部职工一律不开设“一桌餐”餐饮点,一律不组织“一桌餐”聚餐,一律不参加“一桌餐”的宴请,始终牢记不该交往的人不交,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要在近期开展一期“一桌餐”专项整治专题教育,主要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一桌餐”相关宣传教育。全局要在2019年2月底前全面启动“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人事股)

2.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一桌餐”的危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营造整治氛围。特别要针对“一桌餐”隐蔽性强的特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集中整治 “一桌餐”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消保股、各工商所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

1.组织排查“一桌餐”等场所的注册经营情况。各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街道、住宅小区逐户调查,分类登记,对辖区内“一桌餐”、“私房菜”等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和造册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引导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等场所内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场股、各工商所)

2.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进行联合惩戒;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审批股、各工商所)

3.各单位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环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继续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配合区食药监局、区市容局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审批股、市场股、各工商所)

(三)分析总结、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7月)

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深刻剖析专项整治遇到的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定期联合巡查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行业监督和纪律监督的合力,使专项整治走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把“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局2019年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各工商所、计量所、股室、队负责人对本部门“一桌餐”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公开承诺机制。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作用,根据职责逐级签订承诺书,由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承诺书,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工商所、计量所、股室、队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紧压实责任。

2.建立通报曝光机制。通报曝光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党内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尤其对专项整治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

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采取约谈提醒、纪律处分的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四)务求工作实效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的作用, 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

(五)及时报送信息

一是各单位于每月14日、29日前将统计表和阶段性工作报告报送至局人事股。于7月18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二是各单位务必及时报送材料,对于重要问题线索,应当边处置边报告。

附件:1.“一桌餐”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诺书

附件1

一桌餐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负责人:


序号

   

计量单位

本次数量

累计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经营者户数

户次

3

其中

有照无证户数

户次

4

无证无照户数

户次

5

责令停止经营

6

责令停止提供经营场所

7

媒体播放、刊载公告

篇次

8

张贴公告

9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数

案件数

10

罚没款

万元

11

查处偷税漏税案件

案件数

12

罚没款

万元

13

追缴税款

万元

14

查处非法排污、环境污染案件

案件数

15

罚没款

万元

16

查处违法广告

案件数

17

罚没款

万元

18

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数

19

立案查处数

20

取缔违法经营者户数

21

兑现奖励


填表人:                       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2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桌餐”整治

承诺书

    柳江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一桌餐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一桌餐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承诺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市委、区委关于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的指示和一桌餐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将一桌餐的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日常教育提醒中常抓不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

三、严管班子、严带队伍,要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层层签订承诺书,要围绕一桌餐等违规吃喝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四、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对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违规参与一桌餐吃喝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五、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吃喝行为,配合上级组织的一桌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抓好检查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强化专项整治成果的运用。

六、带头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一桌餐专项整治的三个一律、五个不该、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的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签发承诺书机关:            承诺单位:

                                                 

签发人:                 承诺人:            

签订日期

2019                  2019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