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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柳江食药监办〔2019〕11号

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基隆工作站,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春节刚过,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切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节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我局决定开展“两会”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使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检查范围
辖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小作坊、小摊贩、餐饮经营户、集中用餐单位等与食品相关的经营企业。
三、职责分工、检查重点和治理措施
(一)职责分工。
1.各镇所、基隆站要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区投诉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大队)主要做好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分流、转办等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和线索呈报相关领导,并移送相关股室和稽查大队处理。
3.稽查大队主要做好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举报投诉案件落实到位、查处到位、反馈到位。
4.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化妆品监管股、综合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相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二)检查重点。
根据我区近年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的具体情况,结合我区食品产业发展现状,确定我区今年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区域为集贸市场、农村偏远地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重点品种为肉制品(非洲猪瘟)、食用盐、食用植物油、柳州螺蛳粉、饮用纯净水、糕点、鲜湿米粉等。检查的重点为上述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许可资质、食品生产销售场所环境卫生、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等方面内容,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治理成效。
(三)治理措施。
对排查出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方案“四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1.下达整改意见。各部门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估,针对性地提出全面、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下达整改意见。
2.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情况复杂、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施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3.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验,增加抽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高的产品品种和生产经营者,要针对性地开展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扩大和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
4.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虚假标注标签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工作步骤
本次工作分为排查治理、整改复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治理阶段(即日起至“两会”)。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并责令限期治理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排查治理整改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中旬)。
对限期整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复查,落实整改成效,确保治理效果,对高风险生产经营者严加整治和监控,切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总结阶段(3月19日前)。
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的长效机制。3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总结及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至局办公室。
联系人:苏汉,联系电话:7213982,电子邮箱:ljsyj7213982@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本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排查风险、治理风险、解决问题。
(二)各部门要及时开展复查工作,督促经营者落实相关整改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对发现的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效。
(三)各部门要做好总结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提高对各自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的认识水平,为今后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经验和依据。
附件:全国“两会”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督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
全国“两会”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督导检查发现
隐患问题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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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的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名称、文号 |
共督导检查企业或经营单位(家) |
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项) |
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项) |
暂未完成整改隐患问题(项) |
行政执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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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执法文书(份) |
罚款(家) |
罚款总额(万元) |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家) |
其他(文字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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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隐患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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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隐患问题清单(明细) |
是否已完成整改(已完成的请“√”) |
对未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求的完成整改期限(×月×日前) |
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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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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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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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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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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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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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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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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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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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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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对该隐患清单表进行调整、自行加行、加页等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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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柳江区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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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9年2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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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柳州市柳江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柳江食药监办〔2019〕11号

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基隆工作站,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春节刚过,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切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节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我局决定开展“两会”和节后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使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检查范围
辖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小作坊、小摊贩、餐饮经营户、集中用餐单位等与食品相关的经营企业。
三、职责分工、检查重点和治理措施
(一)职责分工。
1.各镇所、基隆站要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区投诉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大队)主要做好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分流、转办等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和线索呈报相关领导,并移送相关股室和稽查大队处理。
3.稽查大队主要做好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举报投诉案件落实到位、查处到位、反馈到位。
4.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化妆品监管股、综合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相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二)检查重点。
根据我区近年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的具体情况,结合我区食品产业发展现状,确定我区今年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区域为集贸市场、农村偏远地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重点品种为肉制品(非洲猪瘟)、食用盐、食用植物油、柳州螺蛳粉、饮用纯净水、糕点、鲜湿米粉等。检查的重点为上述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许可资质、食品生产销售场所环境卫生、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等方面内容,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治理成效。
(三)治理措施。
对排查出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方案“四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1.下达整改意见。各部门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估,针对性地提出全面、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下达整改意见。
2.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情况复杂、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施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3.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验,增加抽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高的产品品种和生产经营者,要针对性地开展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扩大和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
4.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虚假标注标签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工作步骤
本次工作分为排查治理、整改复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治理阶段(即日起至“两会”)。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并责令限期治理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排查治理整改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中旬)。
对限期整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复查,落实整改成效,确保治理效果,对高风险生产经营者严加整治和监控,切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总结阶段(3月19日前)。
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的长效机制。3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总结及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至局办公室。
联系人:苏汉,联系电话:7213982,电子邮箱:ljsyj7213982@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本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排查风险、治理风险、解决问题。
(二)各部门要及时开展复查工作,督促经营者落实相关整改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对发现的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效。
(三)各部门要做好总结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提高对各自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的认识水平,为今后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经验和依据。
附件:全国“两会”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督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
全国“两会”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督导检查发现
隐患问题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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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的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名称、文号 |
共督导检查企业或经营单位(家) |
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项) |
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项) |
暂未完成整改隐患问题(项) |
行政执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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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执法文书(份) |
罚款(家) |
罚款总额(万元) |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家) |
其他(文字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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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隐患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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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隐患问题清单(明细) |
是否已完成整改(已完成的请“√”) |
对未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求的完成整改期限(×月×日前) |
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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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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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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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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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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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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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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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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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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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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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对该隐患清单表进行调整、自行加行、加页等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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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柳江区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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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9年2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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