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江区九曲河畔的街巷间,总能看到一位身着司法蓝的壮族女子行色匆匆——她是柳江区司法局进德司法所所长莫慧菊。她十二年如一日深耕社区矫正战线,用柔情与担当编织起迷途者重返社会的“安全网”。这位从机关主动请缨扎根基层的司法所所长,在刑事执行与人情冷暖的碰撞中,淬炼出刚柔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法,让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化作温暖的希望之光。
01从"法条搬运工"到"灵魂摆渡人":女所长的成长突围
2011年,莫慧菊怀揣着“用法律守护平安”的初心走进柳江区司法局。从办公室内勤到社区矫正业务骨干,她经历了从“法律条文搬运工”到“心灵摆渡人”的蜕变。新入职的她,像台精准的法律条文检索机,却始终解不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紧锁的心门。“我该死,我失误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已经痛不欲生,如今我还受法律的严惩,我真想一了百了随我女儿一起去……”面对这位因倒车撞倒自己女儿死亡而被判交通肇事罪的父亲的哭诉,她能切身感受到这位父亲的痛彻心扉,然而机械向他解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条款在这一刻却显得苍白无力。
这场尴尬成为她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她开始明白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背后都有着复杂的人生故事和独特的心理需求,她开始细心专研《犯罪心理学》,通过知、严、情,即因人施教、严格管理、人性感化的教育方法。在她的工作笔记本上记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情绪晴雨表”:李某每逢周五就情绪低落,张某对特定事物产生恐惧……这些细碎的观察,逐渐拼凑出她独特的社区矫正密码。
“以前总觉得对照着法律条文管人就行了,现在才明白要解开他们心里的枷锁。”如今的莫慧菊,在社区矫正工作室里能精准捕捉社区矫正对象语气里的颤音,在走访时能从墙角物品的摆放判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态。这种蜕变,印证了司法行政工作前辈的话:“社区矫正工作,是法理与人情的交响曲”。
02刚柔并济的“破壁术”:当司法女神遇上“问题少年”
2023年的夏天,一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17岁职校寄宿生梁某,在司法所微信群里写下:“我不想读书了,我要去闯江湖!”这条消息像颗炸弹,炸醒了莫慧菊的神经。为了能周末见到梁某,她牺牲休息时间,多次到家中找到他促膝相谈。她没有以管理者的身份严厉说教,犹如一位邻家大姐的轻松寒暄:“能跟我说你的江湖梦吗?”三个小时的倾谈后,少年第一次敞开心扉。她发现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背后藏着更深的伤痛——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对他无暇管教,难得周末见面也是换来父母的打压式说教,这个叛逆期的少年内心是灰暗绝望的,他找不到合适的突破口,一心只想挣开这枷锁,逃离父母和现状,自己去闯一片天。
她立即制定“三步走”计划:先修复家庭关系,再通过社区矫正中心心理辅导疗愈创伤,最后帮助他重拾学业。当梁某再次来到司法所汇报时,他说:“我愿意回到学校把剩下的学业完成,毕业后找份好工作。”看着梁某如释重负的样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闪闪发光的未来。这种“以柔化刚”的智慧,正如她笔记本扉页上抄写的话:“法律是尺子,但人心的刻度需要用温度丈量。”
03创新矩阵:构建“社区矫正+社会治理”新生态
她积极探索多样化社区矫正方式,将法治宣传融入社区矫正教育实践,将社区矫正对象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具实效性。
她以各种宣传活动为契机,让社区矫正对象担任“宣传志愿者”,使他们重新认识法律和社会规范,减少他们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在活动中,他们身着志愿者的马甲,手持法律宣传资料,走街串巷,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耐心地用自己的话语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易懂。他们还结合自己的社区矫正经历,以案释法,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后果。他们中有人曾因诈骗罪入刑,如今却身着耀眼的红马甲在街头巷尾提醒老人防范骗局。“过去别人叫我‘骗子’,现在大家叫我‘韦宣(传)’”。社区矫正对象韦某如是说。
韦某的经历是创新实效的一个缩影,也是莫慧菊创新理念的最佳注脚。这种“破茧重生”的蝶变效应,不仅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价值感和认同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积极回归融入社会,同时让广大群众更贴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犯罪后果,促使社会治理效果得到双赢的局面。
04以法为盾:守护弱者的公平与尊严
她秉持着积极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在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的原则。
社区矫正对象覃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缓刑。刚开始覃某性格顽固偏激,怨天尤人,对生活失去希望,对社会产生偏见。在日常监管中,莫慧菊总是会对他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耐心教导。在一次个别教育谈话中,覃某情绪激动向她倾诉苦楚:称自己辛苦两个月的工钱一直被包工头拖欠着,多次讨要都无果,生活十分拮据,内心非常绝望,甚至扬言要找到包工头同归于尽。针对覃某当时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莫慧菊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协同社区矫正中心给他做专业的心理辅导。经过疏导和安抚,覃某的情绪有所稳定,随后工作人员指引他通过正确的法律手段进行讨酬,引导他收集证据,给他合理的法律意见,并协助他与包工头沟通协调,给他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他成功讨回了12000多元的薪酬。
覃某拿到钱的那一刻,无比激动:“感谢莫所长,我一直以为我的人生就是失败的人生,在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我感受到了平等和尊重。”矫正社区对象这一特殊群体,曾经触碰过法律底线,如今正在社区矫正的道路上迷途知返,他们渴望被理解,更渴望在法律的阳光下,重新找回自己的位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所,正是那道照亮他们前行道路的光。
结语
春日的阳光洒在进德司法所的办公楼上,“十佳司法所”的荣誉牌匾熠熠生辉,墙上挂着的感谢锦旗光彩耀眼,文件柜里保存的各种荣誉琳琅满目。是她一路披荆斩棘脱变“大女主”的见证,也是她继续在司法行政工作这条道上深耕的底气。她深刻铭记着这样一段话:“真正的法治信仰,不是让所有人都成为完美的守法者,而是帮助每个跌倒的人找到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代,莫慧菊的故事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温暖的注脚。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司法的刚硬底线,需要用女性的柔韧智慧来守护;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正需要这样的“刚柔并济”来丈量。
在柳江区九曲河畔的街巷间,总能看到一位身着司法蓝的壮族女子行色匆匆——她是柳江区司法局进德司法所所长莫慧菊。她十二年如一日深耕社区矫正战线,用柔情与担当编织起迷途者重返社会的“安全网”。这位从机关主动请缨扎根基层的司法所所长,在刑事执行与人情冷暖的碰撞中,淬炼出刚柔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法,让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化作温暖的希望之光。
01从"法条搬运工"到"灵魂摆渡人":女所长的成长突围
2011年,莫慧菊怀揣着“用法律守护平安”的初心走进柳江区司法局。从办公室内勤到社区矫正业务骨干,她经历了从“法律条文搬运工”到“心灵摆渡人”的蜕变。新入职的她,像台精准的法律条文检索机,却始终解不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紧锁的心门。“我该死,我失误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已经痛不欲生,如今我还受法律的严惩,我真想一了百了随我女儿一起去……”面对这位因倒车撞倒自己女儿死亡而被判交通肇事罪的父亲的哭诉,她能切身感受到这位父亲的痛彻心扉,然而机械向他解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条款在这一刻却显得苍白无力。
这场尴尬成为她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她开始明白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背后都有着复杂的人生故事和独特的心理需求,她开始细心专研《犯罪心理学》,通过知、严、情,即因人施教、严格管理、人性感化的教育方法。在她的工作笔记本上记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情绪晴雨表”:李某每逢周五就情绪低落,张某对特定事物产生恐惧……这些细碎的观察,逐渐拼凑出她独特的社区矫正密码。
“以前总觉得对照着法律条文管人就行了,现在才明白要解开他们心里的枷锁。”如今的莫慧菊,在社区矫正工作室里能精准捕捉社区矫正对象语气里的颤音,在走访时能从墙角物品的摆放判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态。这种蜕变,印证了司法行政工作前辈的话:“社区矫正工作,是法理与人情的交响曲”。
02刚柔并济的“破壁术”:当司法女神遇上“问题少年”
2023年的夏天,一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17岁职校寄宿生梁某,在司法所微信群里写下:“我不想读书了,我要去闯江湖!”这条消息像颗炸弹,炸醒了莫慧菊的神经。为了能周末见到梁某,她牺牲休息时间,多次到家中找到他促膝相谈。她没有以管理者的身份严厉说教,犹如一位邻家大姐的轻松寒暄:“能跟我说你的江湖梦吗?”三个小时的倾谈后,少年第一次敞开心扉。她发现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背后藏着更深的伤痛——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对他无暇管教,难得周末见面也是换来父母的打压式说教,这个叛逆期的少年内心是灰暗绝望的,他找不到合适的突破口,一心只想挣开这枷锁,逃离父母和现状,自己去闯一片天。
她立即制定“三步走”计划:先修复家庭关系,再通过社区矫正中心心理辅导疗愈创伤,最后帮助他重拾学业。当梁某再次来到司法所汇报时,他说:“我愿意回到学校把剩下的学业完成,毕业后找份好工作。”看着梁某如释重负的样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闪闪发光的未来。这种“以柔化刚”的智慧,正如她笔记本扉页上抄写的话:“法律是尺子,但人心的刻度需要用温度丈量。”
03创新矩阵:构建“社区矫正+社会治理”新生态
她积极探索多样化社区矫正方式,将法治宣传融入社区矫正教育实践,将社区矫正对象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具实效性。
她以各种宣传活动为契机,让社区矫正对象担任“宣传志愿者”,使他们重新认识法律和社会规范,减少他们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在活动中,他们身着志愿者的马甲,手持法律宣传资料,走街串巷,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耐心地用自己的话语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易懂。他们还结合自己的社区矫正经历,以案释法,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后果。他们中有人曾因诈骗罪入刑,如今却身着耀眼的红马甲在街头巷尾提醒老人防范骗局。“过去别人叫我‘骗子’,现在大家叫我‘韦宣(传)’”。社区矫正对象韦某如是说。
韦某的经历是创新实效的一个缩影,也是莫慧菊创新理念的最佳注脚。这种“破茧重生”的蝶变效应,不仅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价值感和认同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积极回归融入社会,同时让广大群众更贴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犯罪后果,促使社会治理效果得到双赢的局面。
04以法为盾:守护弱者的公平与尊严
她秉持着积极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在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的原则。
社区矫正对象覃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缓刑。刚开始覃某性格顽固偏激,怨天尤人,对生活失去希望,对社会产生偏见。在日常监管中,莫慧菊总是会对他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耐心教导。在一次个别教育谈话中,覃某情绪激动向她倾诉苦楚:称自己辛苦两个月的工钱一直被包工头拖欠着,多次讨要都无果,生活十分拮据,内心非常绝望,甚至扬言要找到包工头同归于尽。针对覃某当时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莫慧菊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协同社区矫正中心给他做专业的心理辅导。经过疏导和安抚,覃某的情绪有所稳定,随后工作人员指引他通过正确的法律手段进行讨酬,引导他收集证据,给他合理的法律意见,并协助他与包工头沟通协调,给他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他成功讨回了12000多元的薪酬。
覃某拿到钱的那一刻,无比激动:“感谢莫所长,我一直以为我的人生就是失败的人生,在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我感受到了平等和尊重。”矫正社区对象这一特殊群体,曾经触碰过法律底线,如今正在社区矫正的道路上迷途知返,他们渴望被理解,更渴望在法律的阳光下,重新找回自己的位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所,正是那道照亮他们前行道路的光。
结语
春日的阳光洒在进德司法所的办公楼上,“十佳司法所”的荣誉牌匾熠熠生辉,墙上挂着的感谢锦旗光彩耀眼,文件柜里保存的各种荣誉琳琅满目。是她一路披荆斩棘脱变“大女主”的见证,也是她继续在司法行政工作这条道上深耕的底气。她深刻铭记着这样一段话:“真正的法治信仰,不是让所有人都成为完美的守法者,而是帮助每个跌倒的人找到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代,莫慧菊的故事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温暖的注脚。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司法的刚硬底线,需要用女性的柔韧智慧来守护;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正需要这样的“刚柔并济”来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