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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12-31 09:25    |  作者: 局办公室


2020年,柳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厅、柳州市司法局和柳江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治建设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将柳江区司法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主题教育,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各股室、各司法所、二层机构各负其、干部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一是我局党组从严治党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及反腐工作,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2020年党风廉政及反腐工作计划。二是及时调整了《柳江区司法局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真抓实干、廉洁高效,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1.认真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工作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2.根据上级要求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到百朋家风家训基地、三都镇卞山“清风园”参观学习加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二是组织观看电影《秀美人生》,学习黄文秀同志及疫情英雄梁小霞同志的先进事迹。三是精心策划柳江区司法局党总支庆祝建党99周年红色经典集体朗诵比赛。

3.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业务交流、案例分析、岗位轮换等方式让每个干部熟悉司法行政业务。今年以来,我局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我局以高度的使命感及责任感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4月30日下午,我局召开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的动员会。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张秋明对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安排,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内容,方法措施及具体工作要求并强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三)抓党建常规工作,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

1.着重抓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局党组书记层面,制作“一名册两台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一是2020年我局选拔调整工作岗位干部22名,其中调整中层干部7名,一般干部15人二是柳江公证处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5人,其中管理岗2人,专技岗3人,在公示阶段。三是在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公开面试招聘柳江区人民调解员19名。

(四)抓廉政防控风险制度

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范权力清单,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加快简政放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及“流程清晰、程序合法、权责明确、操作简便”的原则,对股室、司法所、二层机构和个人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服务窗口,制作公示牌,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

二、全面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度化,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研究出台文件《柳江区关于做好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江法办通〔2020〕6号),要求各部门对照执法服务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年度具体任务措施,落实普法责任。

2、根据我区实际,出台《2020年柳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江法办通〔2020〕5号),指导我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积极推动旁听庭审活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制定柳江区《关于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并列入2020年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4、多种形式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下发《柳江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给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送一本民法典书籍,完成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法学会联合举办“柳江区2020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民法典专场报告会工作,利用法治柳江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有奖答题活动。

5、布置我区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布置我区开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工作,对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管理、解决学习考试相关问题。

6、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努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取得新成效,深化“法律六进”,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成我区“七五”普法验收组织工作,收集2016-2020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材料,完成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台帐,撰写我区“七五”普法验收总结,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2020年全区共开展法治宣传82场次,接待群众16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34000份,群众法治宣传活动知晓率达到95%以上,掀起了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热潮。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的契机,组织柳江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柳江法治广场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广泛宣传宪法,让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人心。

7、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利用海报、LED电子屏和法治柳江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权威官微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类报道,及时向大众普及防疫知识、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法律知识,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进一步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念信心。共转发和发布疫情信息42篇。

8、积极开展禁毒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禁毒承诺书》,已签订88份;二是积极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禁毒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共发布禁毒信息22篇;三是订制40套禁毒马甲和帽子,布置各司法所开展禁毒巡查和宣传工作;四是制订我局2020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五是制订我局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开展6.26禁毒宣传工作。

9、完成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0、法治柳江微信公众号稿件的审核、日常维护与更新工作。今年共转发、发布各类法治信息235篇。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督促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主体信息、行政职权信息、执法人员的关联、2019年执法案件的录入工作。

2.布置开展我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下发文件到各执法单位,收集各执法单位材料汇总上报。

3、积极组织本城区各单位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本城区2020第一、二次培训考试215人报名参加考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209人。

4、开展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补证工作。

5、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柳江分会场)。

6、完成我区全面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工作。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为深入推进《柳州市柳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研究制定了《2020年柳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工作的落实。

2、5月28日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到我局参加全市法治建设培训视频会(柳江分会场),并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作相关部署和要求。

3、布置我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验收工作,撰写我区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工作总结,收集各责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展示相关材料形成台账,顺利通过柳州市法治建设督察。

三、夯实基层,打造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一)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

继续指导各司法所按照司法部“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原有的人民调解室不被挪用、占用或撤销。到新兴、拉堡镇新成立的6个社区指导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这6个调委会定制各种调解制度标识牌,完成调解室各种上墙制度和标识的制作,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目前我区镇、村调委会建设覆盖率已达100%,共建128个人调解委员会,其中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18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抓保障落实,促进调解工作上新台阶。

落实经费保障。今年区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大大增加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投入。为此我们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进行了适当提高调整,制定了《柳江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案件补贴根据调解案件的简易和复杂疑难程度由原来每件最低10元至最高100元的标准提到了现在的每件最低50至最高780元的标准,这大大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同意给全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目前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区招聘了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争取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推动柳江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做好矛盾风险防控化解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在春节、春耕、清明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各镇、各调委会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清明节期间,利用微信群组织各调委会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每周一排查活动。针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落地的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扎实细致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各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 1921起,调解成功1862起,成功率96.9%。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得到有效化解,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了构建和谐的作用,为我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加强与柳江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商,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共商如何做好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今年全区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件。做好“三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1、积极开展排查稳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调处办关于做好春耕、清明期间“三大纠纷”隐患排查和风险稳控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工作动员会,督促指导各镇、各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春耕、清明期间“三大纠纷”纠纷隐患排查和风险稳控工作。

2、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三大纠纷”稳控和化解工作。对于一些纠纷容易激化的案件,及时协调组织林业、国土、水利、镇政府等相关办案人员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制止矛盾扩大和激化。2020年全区共立案调处“三大纠纷” 71起,调结67起。一年来,我区在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春耕、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我区无因民间纠纷、“三大纠纷”激化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认真做好纠纷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问题,对重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上访,单位领导亲自接待,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68人次;转办案件2件;办理柳州市政府热线1件。

4、做好重大“三大纠纷”个案协调处理工作。今年组织协调处理了新兴农场与鱼峰区里雍镇广实村岩冲一屯722亩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新兴农场与穿山镇根伦村暖水屯和龙榜屯120亩土地权属纠纷案;配合柳江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调处广西露塘监狱与柳南区洛满镇洛河村中段屯、福建屯关于马岭冲水库一带2111亩土地权属纠纷;组织召开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宜步屯与新兴农场848亩林地权属纠纷案件研讨会和下文处理了该案。

(四)认真协助市局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督察员管理工作。8月份完成了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柳江区分配5个人名额)报名、审核等选任工作。

四、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柳江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8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88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460人。

(一)全力维护2020年“春节”、“五一”假期、全国“两会”期间、国庆和中秋假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1、做好应对预案。根据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多重手段抓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1)开展排查走访,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常态化。结合每个月的走访活动,注重加强对涉黑涉恶、涉邪教、涉恐涉爆、涉重大敏感案件、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感染以及吸毒社区矫正对象的摸排。

2)严控外出。严格审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如遇有特殊个案,“零延迟”汇报。对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的申请严格把关。

3)利用定位系统和通信平台加强管控。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各司法所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两次以上的定位巡查,随时进行电话抽查,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社区矫正工作小组联系,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去向。

4)规范报告制度。按照各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告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报告时间向司法所汇报个人生活、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汇报时间和内容做好台账记录,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确保当前在矫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

(二)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线索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各司法所结合每个月的走访工作,在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每周开展社区矫正领域涉黑涉恶涉伞涉乱线索“三个一遍”专项排查,共进行走访3910次,排查线索2160余次。通过走访排查统计,摸清社区矫正对象的底细,摸清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治与防范。全区在册涉黑罪名社区矫正对象0人,涉恶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涉恶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非法拘禁罪2人,故意毁坏财物罪7人,聚众斗殴罪1人,开设赌场罪5人,强迫交易罪1人,寻衅滋事罪3人)。

(三)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

截止12月31日,全区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57人,累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为0。

1、迅速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对安置帮教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了《柳江区安置帮教疫情防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抓好防控各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加强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的联系,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加强与相关监狱的联系,就近期释放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做好准备。与刑满释放人员户籍地党委、政府、村(社区)做好对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无缝对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矫正股根据接到区内、外省监狱的电话、传真、信函,按刑释人员的户籍信息,要求各司法所做好人员信息排查,安排交接事宜。

3、全面落实帮扶责任。积极与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联系,对于符合帮扶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应帮尽帮。据统计,柳江区刑满人员未有“三无”人员、“三假”人员。

五、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规范化性文件审查工作。

(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件,受理80件,不受理5件。目前已审结74件(其中维持30件,驳回33件,撤销8件,撤回申请2件)不存在超期结案及历史积案现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做到依法受理,对重大复杂案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现场勘查、实地调查、调解等手段,通过加大行政案件的纠错、调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二)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审查职能,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运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27号)《柳江区人民政府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办法》(江政2013〕26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规范性文件报送要求及时向柳州市人民政府和柳江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区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

(三)积极参与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有力维护政府权益,降低政府合同风险。参加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四)认真完成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11

六、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在全区各村委和社区挂牌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涵盖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四大职能,人员由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兼任。至此柳江区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级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级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今年8月6日得到了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组的好评。

2、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区财政局联合向自治区财政厅打报告,申请68.4万元经费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正常运行,群众随时随地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都可获得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服务的监督,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

1、完成了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年审和日常业务工作。辖区内参加年审的律师事务所7所,执业律师58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所,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年审。办理注销律师证书申请3名,新申请律师执业登记2名。

2、认真履职,不定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今年以来,我股室不定期地分别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了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个别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口头进行了警告,纠正了不当竞争行为。对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的53名执业律师信息进行梳理

3、开展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排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我区的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进行排查。经过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没有发现公务员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

(三)组织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扎实开展 “服务惠民”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村(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民生发展目标,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村级法律服务制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区所有118个村(社区)都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让这些村(社区)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20年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委和群众审查合同256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讲座70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41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98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75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发挥法律援助社会效益及法律效益不断提高。

2020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来访群众1193人次,接待来电咨询209人次,其中“12348”专线咨询157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74件(刑事68件,民事106件),受今年疫情影响,案件数量有较大下降。

(一)区法律援助联络站三级网络继续发挥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全区法律援助的推介、初审等环节,村委、社区联络站的联络员基本能做到知晓、清晰,指导群众申请援助到位,镇、村级法律援助网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日益提高,为网络继续发挥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援助案件的审查、办理,做到应援尽援。严格按程序和条件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规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程序,对符合援助的案件,及时做出援助决定并做出适当的指派,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回访落实。

(三)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好坏是法律援助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法律援助今后工作的主要方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2020年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以促进法律援助质量的提高,如按案件类型做好合理指派,对群体性案件做好专人跟踪了解,对敏感性案件提前与所主任沟通后直接指派到承办个人而不是指派到所,组织有关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庭审开展旁听评分的方式促进承办人员认真办案,切实维护援助对象的权益。

八、发挥公证职能,为社会提供体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公证处全年共接待当事人两千人次以上,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50件。在办理公证案件时,我们依法办案,认真细致审核相关材料,保证了案件质量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和区公证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做到廉洁执业、热情服务、诚信为民,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把“提高公证质量和维护公证信誉”作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开展公证业务,不超出法定的公证业务范围办证,不超越法定的公证职能办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办证,不违背公证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办证

九、做好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一)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派出单位四位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新农村指导员,并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基层农村工作。积极帮助本单位所挂点和联系的村委改善办公环境和实际困难,为土博定山村村委解决帮扶工作经费2.5万元,为土博梅里村委解决帮扶工作经费0.6万元及办公设施一批。我局共有46名干部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共帮扶64名帮扶对象,我局帮扶人认真履行帮扶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帮扶任务。

(二)今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局迅速响应,严格落实单位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抽调1人到柳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人到柳州白莲机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3名驻村指导员提前返岗,全力投入挂点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下沉拉堡镇祥和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并肩抗疫,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监测、排查工作,全局累计参与疫情防控230人次。同时开展慰问工作,为帮扶挂点村、驻村指导员、结对共建社区送去慰问物资和资金。

(三)完成司法厅“智慧司法”项目建设,使我局办公智能化、程序化上了一个新台阶。

十、特色工作和创新争优情况

2020916,柳江区司法局获“柳江新区建设发展特别(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202039日,获2019年度全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优秀等次。            

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培训,关心、重视结对共建社区(祥和社区)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三、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布置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对公证、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的三项改革进行重点突破。

四、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工作,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五、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七、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切实抓好疫情特殊时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防控工作,避免发生漏管、脱管和失控现象,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八、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精神病人、艾滋病人、吸毒人员“三类”人员)的防控工作。及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减少问题存在给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带来负面影响而引发再犯罪的情况发生。                            

九、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健全完善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好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十、认真做好全区“三大纠纷”的督查指导各项工作和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三大纠纷”案件、和其他职能部门不便开展调处的重大“三大纠纷”案件。

十一、协助市局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工作任务。

十二、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最大限度地让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注重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办理,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

十四、严格案件的受理、指派工作,重点加强农民工工薪、工伤案件及重点人群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加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审查及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按文件要求刑事案件全覆盖,为符合援助条例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办案情况发生。

十五、对公证体制改革后,对新入聘的公证员及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尽快进入角色,使公证业务更好地服务社会。

十六、开展好司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充分调动挂村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积极下到最基层,让最基层的老百姓得到最实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十七、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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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和计划
柳江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12-31 09:25    |  作者: 局办公室


2020年,柳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厅、柳州市司法局和柳江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治建设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将柳江区司法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主题教育,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各股室、各司法所、二层机构各负其、干部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一是我局党组从严治党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及反腐工作,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2020年党风廉政及反腐工作计划。二是及时调整了《柳江区司法局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真抓实干、廉洁高效,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1.认真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工作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2.根据上级要求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到百朋家风家训基地、三都镇卞山“清风园”参观学习加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二是组织观看电影《秀美人生》,学习黄文秀同志及疫情英雄梁小霞同志的先进事迹。三是精心策划柳江区司法局党总支庆祝建党99周年红色经典集体朗诵比赛。

3.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业务交流、案例分析、岗位轮换等方式让每个干部熟悉司法行政业务。今年以来,我局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我局以高度的使命感及责任感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4月30日下午,我局召开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的动员会。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张秋明对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安排,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内容,方法措施及具体工作要求并强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三)抓党建常规工作,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

1.着重抓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局党组书记层面,制作“一名册两台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一是2020年我局选拔调整工作岗位干部22名,其中调整中层干部7名,一般干部15人二是柳江公证处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5人,其中管理岗2人,专技岗3人,在公示阶段。三是在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公开面试招聘柳江区人民调解员19名。

(四)抓廉政防控风险制度

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范权力清单,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加快简政放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及“流程清晰、程序合法、权责明确、操作简便”的原则,对股室、司法所、二层机构和个人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服务窗口,制作公示牌,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

二、全面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度化,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研究出台文件《柳江区关于做好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江法办通〔2020〕6号),要求各部门对照执法服务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年度具体任务措施,落实普法责任。

2、根据我区实际,出台《2020年柳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江法办通〔2020〕5号),指导我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积极推动旁听庭审活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制定柳江区《关于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并列入2020年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4、多种形式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下发《柳江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给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送一本民法典书籍,完成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法学会联合举办“柳江区2020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民法典专场报告会工作,利用法治柳江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有奖答题活动。

5、布置我区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布置我区开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工作,对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管理、解决学习考试相关问题。

6、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努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取得新成效,深化“法律六进”,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成我区“七五”普法验收组织工作,收集2016-2020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材料,完成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台帐,撰写我区“七五”普法验收总结,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2020年全区共开展法治宣传82场次,接待群众16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34000份,群众法治宣传活动知晓率达到95%以上,掀起了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热潮。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的契机,组织柳江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柳江法治广场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广泛宣传宪法,让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人心。

7、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利用海报、LED电子屏和法治柳江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权威官微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类报道,及时向大众普及防疫知识、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法律知识,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进一步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念信心。共转发和发布疫情信息42篇。

8、积极开展禁毒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禁毒承诺书》,已签订88份;二是积极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禁毒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共发布禁毒信息22篇;三是订制40套禁毒马甲和帽子,布置各司法所开展禁毒巡查和宣传工作;四是制订我局2020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五是制订我局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开展6.26禁毒宣传工作。

9、完成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0、法治柳江微信公众号稿件的审核、日常维护与更新工作。今年共转发、发布各类法治信息235篇。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督促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主体信息、行政职权信息、执法人员的关联、2019年执法案件的录入工作。

2.布置开展我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下发文件到各执法单位,收集各执法单位材料汇总上报。

3、积极组织本城区各单位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本城区2020第一、二次培训考试215人报名参加考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209人。

4、开展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补证工作。

5、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柳江分会场)。

6、完成我区全面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工作。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为深入推进《柳州市柳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研究制定了《2020年柳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工作的落实。

2、5月28日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到我局参加全市法治建设培训视频会(柳江分会场),并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作相关部署和要求。

3、布置我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验收工作,撰写我区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工作总结,收集各责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展示相关材料形成台账,顺利通过柳州市法治建设督察。

三、夯实基层,打造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一)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

继续指导各司法所按照司法部“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原有的人民调解室不被挪用、占用或撤销。到新兴、拉堡镇新成立的6个社区指导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这6个调委会定制各种调解制度标识牌,完成调解室各种上墙制度和标识的制作,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目前我区镇、村调委会建设覆盖率已达100%,共建128个人调解委员会,其中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18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抓保障落实,促进调解工作上新台阶。

落实经费保障。今年区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大大增加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投入。为此我们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进行了适当提高调整,制定了《柳江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案件补贴根据调解案件的简易和复杂疑难程度由原来每件最低10元至最高100元的标准提到了现在的每件最低50至最高780元的标准,这大大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同意给全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目前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区招聘了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争取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推动柳江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做好矛盾风险防控化解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在春节、春耕、清明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各镇、各调委会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清明节期间,利用微信群组织各调委会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每周一排查活动。针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落地的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扎实细致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各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 1921起,调解成功1862起,成功率96.9%。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得到有效化解,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了构建和谐的作用,为我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加强与柳江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商,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共商如何做好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今年全区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件。做好“三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1、积极开展排查稳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调处办关于做好春耕、清明期间“三大纠纷”隐患排查和风险稳控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工作动员会,督促指导各镇、各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春耕、清明期间“三大纠纷”纠纷隐患排查和风险稳控工作。

2、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三大纠纷”稳控和化解工作。对于一些纠纷容易激化的案件,及时协调组织林业、国土、水利、镇政府等相关办案人员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制止矛盾扩大和激化。2020年全区共立案调处“三大纠纷” 71起,调结67起。一年来,我区在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春耕、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我区无因民间纠纷、“三大纠纷”激化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认真做好纠纷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问题,对重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上访,单位领导亲自接待,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68人次;转办案件2件;办理柳州市政府热线1件。

4、做好重大“三大纠纷”个案协调处理工作。今年组织协调处理了新兴农场与鱼峰区里雍镇广实村岩冲一屯722亩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新兴农场与穿山镇根伦村暖水屯和龙榜屯120亩土地权属纠纷案;配合柳江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调处广西露塘监狱与柳南区洛满镇洛河村中段屯、福建屯关于马岭冲水库一带2111亩土地权属纠纷;组织召开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宜步屯与新兴农场848亩林地权属纠纷案件研讨会和下文处理了该案。

(四)认真协助市局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督察员管理工作。8月份完成了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柳江区分配5个人名额)报名、审核等选任工作。

四、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柳江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8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88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460人。

(一)全力维护2020年“春节”、“五一”假期、全国“两会”期间、国庆和中秋假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1、做好应对预案。根据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多重手段抓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1)开展排查走访,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常态化。结合每个月的走访活动,注重加强对涉黑涉恶、涉邪教、涉恐涉爆、涉重大敏感案件、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感染以及吸毒社区矫正对象的摸排。

2)严控外出。严格审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如遇有特殊个案,“零延迟”汇报。对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的申请严格把关。

3)利用定位系统和通信平台加强管控。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各司法所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两次以上的定位巡查,随时进行电话抽查,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社区矫正工作小组联系,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去向。

4)规范报告制度。按照各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告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报告时间向司法所汇报个人生活、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汇报时间和内容做好台账记录,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确保当前在矫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

(二)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线索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各司法所结合每个月的走访工作,在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每周开展社区矫正领域涉黑涉恶涉伞涉乱线索“三个一遍”专项排查,共进行走访3910次,排查线索2160余次。通过走访排查统计,摸清社区矫正对象的底细,摸清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治与防范。全区在册涉黑罪名社区矫正对象0人,涉恶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涉恶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非法拘禁罪2人,故意毁坏财物罪7人,聚众斗殴罪1人,开设赌场罪5人,强迫交易罪1人,寻衅滋事罪3人)。

(三)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

截止12月31日,全区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57人,累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为0。

1、迅速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对安置帮教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了《柳江区安置帮教疫情防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抓好防控各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加强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的联系,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加强与相关监狱的联系,就近期释放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做好准备。与刑满释放人员户籍地党委、政府、村(社区)做好对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无缝对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矫正股根据接到区内、外省监狱的电话、传真、信函,按刑释人员的户籍信息,要求各司法所做好人员信息排查,安排交接事宜。

3、全面落实帮扶责任。积极与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联系,对于符合帮扶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应帮尽帮。据统计,柳江区刑满人员未有“三无”人员、“三假”人员。

五、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规范化性文件审查工作。

(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件,受理80件,不受理5件。目前已审结74件(其中维持30件,驳回33件,撤销8件,撤回申请2件)不存在超期结案及历史积案现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做到依法受理,对重大复杂案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现场勘查、实地调查、调解等手段,通过加大行政案件的纠错、调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二)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审查职能,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运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27号)《柳江区人民政府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办法》(江政2013〕26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规范性文件报送要求及时向柳州市人民政府和柳江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区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

(三)积极参与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有力维护政府权益,降低政府合同风险。参加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四)认真完成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11

六、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在全区各村委和社区挂牌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涵盖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四大职能,人员由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兼任。至此柳江区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级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级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今年8月6日得到了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组的好评。

2、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区财政局联合向自治区财政厅打报告,申请68.4万元经费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正常运行,群众随时随地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都可获得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服务的监督,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

1、完成了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年审和日常业务工作。辖区内参加年审的律师事务所7所,执业律师58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所,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年审。办理注销律师证书申请3名,新申请律师执业登记2名。

2、认真履职,不定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今年以来,我股室不定期地分别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了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个别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口头进行了警告,纠正了不当竞争行为。对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的53名执业律师信息进行梳理

3、开展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排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我区的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进行排查。经过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没有发现公务员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

(三)组织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扎实开展 “服务惠民”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村(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民生发展目标,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村级法律服务制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区所有118个村(社区)都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让这些村(社区)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20年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委和群众审查合同256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讲座70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41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98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75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发挥法律援助社会效益及法律效益不断提高。

2020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来访群众1193人次,接待来电咨询209人次,其中“12348”专线咨询157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74件(刑事68件,民事106件),受今年疫情影响,案件数量有较大下降。

(一)区法律援助联络站三级网络继续发挥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全区法律援助的推介、初审等环节,村委、社区联络站的联络员基本能做到知晓、清晰,指导群众申请援助到位,镇、村级法律援助网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日益提高,为网络继续发挥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援助案件的审查、办理,做到应援尽援。严格按程序和条件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规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程序,对符合援助的案件,及时做出援助决定并做出适当的指派,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回访落实。

(三)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好坏是法律援助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法律援助今后工作的主要方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2020年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以促进法律援助质量的提高,如按案件类型做好合理指派,对群体性案件做好专人跟踪了解,对敏感性案件提前与所主任沟通后直接指派到承办个人而不是指派到所,组织有关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庭审开展旁听评分的方式促进承办人员认真办案,切实维护援助对象的权益。

八、发挥公证职能,为社会提供体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公证处全年共接待当事人两千人次以上,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50件。在办理公证案件时,我们依法办案,认真细致审核相关材料,保证了案件质量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和区公证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做到廉洁执业、热情服务、诚信为民,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把“提高公证质量和维护公证信誉”作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开展公证业务,不超出法定的公证业务范围办证,不超越法定的公证职能办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办证,不违背公证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办证

九、做好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一)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派出单位四位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新农村指导员,并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基层农村工作。积极帮助本单位所挂点和联系的村委改善办公环境和实际困难,为土博定山村村委解决帮扶工作经费2.5万元,为土博梅里村委解决帮扶工作经费0.6万元及办公设施一批。我局共有46名干部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共帮扶64名帮扶对象,我局帮扶人认真履行帮扶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帮扶任务。

(二)今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局迅速响应,严格落实单位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抽调1人到柳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人到柳州白莲机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3名驻村指导员提前返岗,全力投入挂点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下沉拉堡镇祥和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并肩抗疫,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监测、排查工作,全局累计参与疫情防控230人次。同时开展慰问工作,为帮扶挂点村、驻村指导员、结对共建社区送去慰问物资和资金。

(三)完成司法厅“智慧司法”项目建设,使我局办公智能化、程序化上了一个新台阶。

十、特色工作和创新争优情况

2020916,柳江区司法局获“柳江新区建设发展特别(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202039日,获2019年度全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优秀等次。            

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培训,关心、重视结对共建社区(祥和社区)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三、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布置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对公证、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的三项改革进行重点突破。

四、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工作,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五、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七、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切实抓好疫情特殊时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防控工作,避免发生漏管、脱管和失控现象,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八、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精神病人、艾滋病人、吸毒人员“三类”人员)的防控工作。及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减少问题存在给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带来负面影响而引发再犯罪的情况发生。                            

九、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健全完善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好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十、认真做好全区“三大纠纷”的督查指导各项工作和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三大纠纷”案件、和其他职能部门不便开展调处的重大“三大纠纷”案件。

十一、协助市局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工作任务。

十二、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最大限度地让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注重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办理,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

十四、严格案件的受理、指派工作,重点加强农民工工薪、工伤案件及重点人群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加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审查及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按文件要求刑事案件全覆盖,为符合援助条例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办案情况发生。

十五、对公证体制改革后,对新入聘的公证员及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尽快进入角色,使公证业务更好地服务社会。

十六、开展好司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充分调动挂村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积极下到最基层,让最基层的老百姓得到最实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十七、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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