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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6-08-21 09:20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淼淼养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221MAE3XM4M0X,经营场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基隆开发区祥和南路79号,经营者:丁*杰):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笔录3份;3、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4、现场检查照片3份;5、法律文书送达信息确认书1份;6、证明1份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医疗卫生)》(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二)、(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应自觉守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现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卫医不罚〔2026〕02号)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卫医不罚〔2026〕02号)内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卫医不罚〔2026〕02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兴柳路南延长线进德卫生院西侧

联系电话:72228267222213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1日


行政执法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6-08-21 09:20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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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笔录3份;3、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4、现场检查照片3份;5、法律文书送达信息确认书1份;6、证明1份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医疗卫生)》(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二)、(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应自觉守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现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卫医不罚〔2026〕02号)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卫医不罚〔2026〕02号)内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卫医不罚〔2026〕02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兴柳路南延长线进德卫生院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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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