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认定与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传承人、示范基地申报及组织专家实地核实评估,拟对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基地予以认定。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柳江区级非遗传承人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名单附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74号
联系电话:0772-7262919
附件:柳江区级非遗传承人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柳江区级非遗传承人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一、传承人
1. “柳江酸笋制作技艺”传承人 颜茜茜
2. “客家花灯制作技艺”传承人 曾德祥
3. “柳江曾家拳”传承人 曾令夫
4. “柳江客家醒狮”传承人 曾令科
5. “客家上花灯”传承人 曾小权
6. “牛车接亲”传承人 韦尚烈
二、传承基地
1.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保护传承示范基地(柳州市柳江区机关幼儿园)。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柳江客家醒狮”传承基地(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北与东二路十字交叉路口东西地块A23—A26号)。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认定与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传承人、示范基地申报及组织专家实地核实评估,拟对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基地予以认定。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柳江区级非遗传承人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名单附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74号
联系电话:0772-7262919
附件:柳江区级非遗传承人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柳江区级非遗传承人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一、传承人
1. “柳江酸笋制作技艺”传承人 颜茜茜
2. “客家花灯制作技艺”传承人 曾德祥
3. “柳江曾家拳”传承人 曾令夫
4. “柳江客家醒狮”传承人 曾令科
5. “客家上花灯”传承人 曾小权
6. “牛车接亲”传承人 韦尚烈
二、传承基地
1.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保护传承示范基地(柳州市柳江区机关幼儿园)。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柳江客家醒狮”传承基地(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北与东二路十字交叉路口东西地块A23—A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