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气发〔2025〕9号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关于开展防雷
重点监管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柳江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避免雷击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2025年防雷安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防雷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分阶段、逐步对重点场所进行防雷安全检查,年内责令所有尚未整改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于二次检查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开展进一步执法工作。
二、检查时间
(一)防雷专项检查:2025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25年9月-11月,具体抽查时间待定,后续电话通知被抽到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主要对防雷安全管理情况,场所雷电灾害风险性,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安装运行状况,防雷安全档案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开展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
2.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防雷安全管理员;
3.是否有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和《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4.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5.定期检测是否合格;
6.是否按定期检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7.是否有日常维护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8.是否每年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教育;
9.是否将防雷安全纳入应急管理并开展年度演练;
10.是否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11.是否建立有效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12.是否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平台上注册并上报信息
工作要求:
(一)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二)被抽查到的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归档备查。
四、相关内容
(一)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请各有关企业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气发〔2025〕9号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关于开展防雷
重点监管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柳江区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避免雷击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2025年防雷安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防雷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分阶段、逐步对重点场所进行防雷安全检查,年内责令所有尚未整改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于二次检查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开展进一步执法工作。
二、检查时间
(一)防雷专项检查:2025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25年9月-11月,具体抽查时间待定,后续电话通知被抽到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主要对防雷安全管理情况,场所雷电灾害风险性,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安装运行状况,防雷安全档案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开展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
2.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防雷安全管理员;
3.是否有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和《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4.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5.定期检测是否合格;
6.是否按定期检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7.是否有日常维护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8.是否每年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教育;
9.是否将防雷安全纳入应急管理并开展年度演练;
10.是否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11.是否建立有效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12.是否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平台上注册并上报信息
工作要求:
(一)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二)被抽查到的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归档备查。
四、相关内容
(一)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请各有关企业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柳州市柳江区气象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