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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委办〔2020〕33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2020-08-31 17:40   


江安委办202033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08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一饭店发生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全区范围内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事故。为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柳江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场所或场地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房屋建筑”),重点做好对以下三类房屋建筑安全的排查整治:一是利用原有建筑物(场所)或场地改建改用的房屋建筑,特别是沿街门面、宾馆、饭店、网吧、KTV等结构改造多发场所;二是人员聚集场所,包括学校、敬老院、商场(超市)、医院、剧院等;三是影响周边建筑的施工项目,包括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下穿建筑的隧道工程等。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930

三、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柳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实施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危险和危险点进行安全鉴定并解除危险。具体检查内容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并印发至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主要包括存在以下内容:

1.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设施、防火设施;

2.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3.在建成房屋下开挖、扩建地下室,或者降低底层室内标高;

4.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紧邻或者穿越房屋基础进行深基坑、地下工程等施工;

5.在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上增开孔洞;

6.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房屋共有部分;

7.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责任分工

按照“住建部门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村主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排查检查:

1.各镇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的村居内的住房、农家乐以及集镇酒楼等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酒店、饭店等经营性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3.区文体广旅局负责KTV、书店、网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和健身房、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4.区卫健局负责医院等医疗场所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

5.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等单位的教学楼、实验室、师生宿舍等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6.区民政局负责辖区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7.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房屋建筑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治,确保安全

各镇、各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疑似危险房屋建筑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清单,并及时抄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对针对排查发现的疑似危险房屋,组织专家逐一筛查鉴定房屋安全状况。对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将限期治理意见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并督促危房所有人和使用人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通过加固或修缮实施解危,无法解危或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履职,落实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治理。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负责人名单(831日下午下班前),阶段性进展情况和统计表(94日上午下班前),工作总结和统计表(930日上午下班前)报区安委办。

联系电话:7210711,邮箱ljaj7212258@126.com


附件:1.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

      2.柳江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830

附件1


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负责人名单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具体工作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附件2


柳江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已检查排查房屋建筑数(间)

其中:

检查发现存在疑似危险房屋数(间)

其中:

移交抄报住建部门的疑似危险房屋线索数(间)

住建部门组织核查、鉴定后确定的危险房屋建筑数(间)

其中:

对危险房屋建筑的整治、处置措施

完成整治数(间)

房屋建筑类型(文字描述)

隐患问题数(项)

重大危险房屋数(间)

封房(间)

加固修缮(间)

拆除(间)

其他

(文字描述)













1.灰色底纹部分由区住建局负责填写;

2.确定为危险房屋的需报送相关台账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830日印发

部门文件
江安委办〔2020〕33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2020-08-31 17:40   


江安委办202033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08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一饭店发生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全区范围内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事故。为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柳江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场所或场地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房屋建筑”),重点做好对以下三类房屋建筑安全的排查整治:一是利用原有建筑物(场所)或场地改建改用的房屋建筑,特别是沿街门面、宾馆、饭店、网吧、KTV等结构改造多发场所;二是人员聚集场所,包括学校、敬老院、商场(超市)、医院、剧院等;三是影响周边建筑的施工项目,包括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下穿建筑的隧道工程等。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930

三、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柳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实施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危险和危险点进行安全鉴定并解除危险。具体检查内容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并印发至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主要包括存在以下内容:

1.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设施、防火设施;

2.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3.在建成房屋下开挖、扩建地下室,或者降低底层室内标高;

4.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紧邻或者穿越房屋基础进行深基坑、地下工程等施工;

5.在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上增开孔洞;

6.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房屋共有部分;

7.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责任分工

按照“住建部门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村主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排查检查:

1.各镇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的村居内的住房、农家乐以及集镇酒楼等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酒店、饭店等经营性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3.区文体广旅局负责KTV、书店、网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和健身房、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4.区卫健局负责医院等医疗场所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

5.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等单位的教学楼、实验室、师生宿舍等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6.区民政局负责辖区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

7.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房屋建筑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治,确保安全

各镇、各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疑似危险房屋建筑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清单,并及时抄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对针对排查发现的疑似危险房屋,组织专家逐一筛查鉴定房屋安全状况。对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将限期治理意见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并督促危房所有人和使用人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通过加固或修缮实施解危,无法解危或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履职,落实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治理。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负责人名单(831日下午下班前),阶段性进展情况和统计表(94日上午下班前),工作总结和统计表(930日上午下班前)报区安委办。

联系电话:7210711,邮箱ljaj7212258@126.com


附件:1.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

      2.柳江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830

附件1


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负责人名单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具体工作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附件2


柳江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已检查排查房屋建筑数(间)

其中:

检查发现存在疑似危险房屋数(间)

其中:

移交抄报住建部门的疑似危险房屋线索数(间)

住建部门组织核查、鉴定后确定的危险房屋建筑数(间)

其中:

对危险房屋建筑的整治、处置措施

完成整治数(间)

房屋建筑类型(文字描述)

隐患问题数(项)

重大危险房屋数(间)

封房(间)

加固修缮(间)

拆除(间)

其他

(文字描述)













1.灰色底纹部分由区住建局负责填写;

2.确定为危险房屋的需报送相关台账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8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