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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委办〔2020〕40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4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来源: 柳江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2020-10-13 16:15   

江安委202040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4项

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区安委办于9月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4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进情况

各镇、各部门均已开展学习,但有些部门学习流于表面,未全面分析研判我区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未制定实施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办法,导致我区在国庆假日期间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拿出切实有力的工作成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辖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工贸行业等10家试点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已有7家基本已完成建设工作,3家新增试点企业正逐步建设中。按《柳江区进一步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方案》(江安委办〔202015号)文件要求,我区于9月底各行业企业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目前这一工作推进情况滞后,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力度不够,致使一些企业对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工作推进慢,管理人员存在不会、不懂的状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各相关企业深入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盯住关键隐患,抓风险预控、抓隐患排查治理,压实各层级安全责任,营造依法决策、照章管理和按规操作、遵章守纪的氛围,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各镇、各部门均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了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部门共开展检查2457家次,发现隐患1246项,已完成整改856项,处罚110家次,处罚金额129万余元,责令停工停产16家次,联合惩戒0家次。

虽然我区强监管严执法年行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部门对强监管严执法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行业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严,对监管行业企业检查存在的问题未作出整改或进行处罚,导致建筑行业领域事故频发,而主管部门均未采取责令停产停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等手段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是部分部门监管处罚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自相关部门职能转换后,部分职能部门移交行政处罚权后未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总以没有执法权放松对监管行业的要求,工作中不主动与被移交执法权的部门协调沟通,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缺位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下一步工作中,请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认识压实部门责任,厘清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区安委办将持续对各部门开展强监管严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及时反馈。继续加大排查检查力度,严肃对待查出的问题,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问题整改,跟踪整改效果,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6月24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柳江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后,各镇、各部门抓紧推进实施。全区各镇各部门均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排查出排查一般隐患579项,已整改535项,整改率92.40%;排查重大隐患0项;责令停产整顿1家,累计处罚444.5万元;开展约谈警示1,联合惩戒0家。

虽然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部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日常性安全工作和一般性安全检查,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下冷、政府热企业冷、应急部门热其他部门冷”现象,区交通局、区住建局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开展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均为0次

二是一些部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严不实,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一些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一发了之,牵头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工作推进缓慢;一些部门排查整治不认真,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浮于表面;各部门研究制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都比较少

三是一些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或应付了事。区住建局未提交9月份所牵头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数据和进展情况;拉堡镇未总结各社区数据;一些部门所对报送的数据未认真甄别、核对,有的把一般隐患当作重大隐患。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作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清醒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强监管、严执法”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健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例会、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协作推动机制,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按照《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41号)的要求按时、高质量的报送有关数据和进展情况。

特此通报。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区督考绩效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12日印发


部门文件
江安委办〔2020〕40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4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来源: 柳江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2020-10-13 16:15   

江安委202040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4项

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区安委办于9月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4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进情况

各镇、各部门均已开展学习,但有些部门学习流于表面,未全面分析研判我区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未制定实施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办法,导致我区在国庆假日期间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拿出切实有力的工作成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辖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工贸行业等10家试点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已有7家基本已完成建设工作,3家新增试点企业正逐步建设中。按《柳江区进一步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方案》(江安委办〔202015号)文件要求,我区于9月底各行业企业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目前这一工作推进情况滞后,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力度不够,致使一些企业对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工作推进慢,管理人员存在不会、不懂的状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各相关企业深入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盯住关键隐患,抓风险预控、抓隐患排查治理,压实各层级安全责任,营造依法决策、照章管理和按规操作、遵章守纪的氛围,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各镇、各部门均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了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部门共开展检查2457家次,发现隐患1246项,已完成整改856项,处罚110家次,处罚金额129万余元,责令停工停产16家次,联合惩戒0家次。

虽然我区强监管严执法年行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部门对强监管严执法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行业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严,对监管行业企业检查存在的问题未作出整改或进行处罚,导致建筑行业领域事故频发,而主管部门均未采取责令停产停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等手段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是部分部门监管处罚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自相关部门职能转换后,部分职能部门移交行政处罚权后未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总以没有执法权放松对监管行业的要求,工作中不主动与被移交执法权的部门协调沟通,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缺位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下一步工作中,请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认识压实部门责任,厘清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区安委办将持续对各部门开展强监管严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及时反馈。继续加大排查检查力度,严肃对待查出的问题,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问题整改,跟踪整改效果,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6月24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柳江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后,各镇、各部门抓紧推进实施。全区各镇各部门均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排查出排查一般隐患579项,已整改535项,整改率92.40%;排查重大隐患0项;责令停产整顿1家,累计处罚444.5万元;开展约谈警示1,联合惩戒0家。

虽然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部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日常性安全工作和一般性安全检查,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下冷、政府热企业冷、应急部门热其他部门冷”现象,区交通局、区住建局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开展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均为0次

二是一些部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严不实,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一些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一发了之,牵头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工作推进缓慢;一些部门排查整治不认真,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浮于表面;各部门研究制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都比较少

三是一些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或应付了事。区住建局未提交9月份所牵头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数据和进展情况;拉堡镇未总结各社区数据;一些部门所对报送的数据未认真甄别、核对,有的把一般隐患当作重大隐患。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作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清醒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强监管、严执法”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健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例会、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协作推动机制,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按照《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41号)的要求按时、高质量的报送有关数据和进展情况。

特此通报。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区督考绩效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