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委办〔2021〕7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1年度各级重点监督安全事故隐患
整治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4〕43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各级重点监督安全事故隐患整治项目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10号)要求,为切实加大重点监督隐患的整改力度,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安全隐患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排查,及时统计上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安委字〔2005〕28号)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清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内的隐患整治情况,将尚未完成整治的重点隐患,确定为2021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安全隐患项目:
(一)镇、村(社区)两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每个村(社区)按3个左右的基本要求确定村(社区)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每个镇按5个左右的基本要求确定镇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各镇要在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下达本辖区2020年度镇、村级重点监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通知,并将文件纸质、电子档同时报送至柳江区安委办备案。
(二)区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由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情况,从所掌握的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农机及其他需要列入区政府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中选列报送(请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上报4个项目、柳江消防救援大队上报4个项目、交通运输局上报2个项目、应急管理局上报2个项目、住建局上报1个项目,教育局上报1个项目,水利局上报1个项目、其他部门结合实际上报项目备选)。有关表格(附件)请于2月2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盖章)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于2月24日召开协调会从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讨论选定区级重点监督隐患整治项目,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列入柳州市、自治区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在区安委办统计收集区级隐患项目的基础上选列上报,由上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有关文件。
二、隐患项目整改时限要求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经排查所列隐患整改项目,应督促责任单位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相关整改情况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
附件:《柳江区2021年重点监督整改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表》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附件
柳江区2021年重点监督整改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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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故隐患 名 称 |
存在的主要安全 事故隐患情况 |
类别 |
整改要求 |
整改期限 (年月日) |
整改责任单 位 |
监管责任 单 位 |
督办责任单 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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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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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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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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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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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在备注中备注隐患级别(区级、镇级、村级),不够请自行加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委、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印发
江安委办〔2021〕7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1年度各级重点监督安全事故隐患
整治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4〕43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各级重点监督安全事故隐患整治项目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10号)要求,为切实加大重点监督隐患的整改力度,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安全隐患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排查,及时统计上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安委字〔2005〕28号)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清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内的隐患整治情况,将尚未完成整治的重点隐患,确定为2021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安全隐患项目:
(一)镇、村(社区)两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每个村(社区)按3个左右的基本要求确定村(社区)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每个镇按5个左右的基本要求确定镇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各镇要在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下达本辖区2020年度镇、村级重点监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通知,并将文件纸质、电子档同时报送至柳江区安委办备案。
(二)区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由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情况,从所掌握的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农机及其他需要列入区政府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中选列报送(请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上报4个项目、柳江消防救援大队上报4个项目、交通运输局上报2个项目、应急管理局上报2个项目、住建局上报1个项目,教育局上报1个项目,水利局上报1个项目、其他部门结合实际上报项目备选)。有关表格(附件)请于2月2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盖章)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于2月24日召开协调会从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讨论选定区级重点监督隐患整治项目,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列入柳州市、自治区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项目:在区安委办统计收集区级隐患项目的基础上选列上报,由上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有关文件。
二、隐患项目整改时限要求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经排查所列隐患整改项目,应督促责任单位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相关整改情况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
附件:《柳江区2021年重点监督整改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表》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附件
柳江区2021年重点监督整改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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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故隐患 名 称 |
存在的主要安全 事故隐患情况 |
类别 |
整改要求 |
整改期限 (年月日) |
整改责任单 位 |
监管责任 单 位 |
督办责任单 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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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在备注中备注隐患级别(区级、镇级、村级),不够请自行加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委、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