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二层单位:
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柳州区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
和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人民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有效管控我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总的要求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领域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时间
这次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结束。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非煤矿山企业以及重点工贸企业。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员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情况,开展风险研判和每日安全承诺公告情况及按时上报自治区、市级应急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情况。
2.工艺运行和规程执行情况。工艺操作规程按期修订及主要负责人签发情况;工艺指标的控制、异常工况及处置分析情况;试生产、开停车等重要环节安全条件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变更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来源,技术转让合同合规、安全可靠性论证情况;精细化工企业按照规范性文件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3.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罐区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情况;倒罐、清罐、切水、装卸等环节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罐区温度、液位、压力测量仪表设置和连锁情况。
4.“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安全联锁设置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进行辨识及开展安全评估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情况。
5.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特殊作业管理中作业票填写规范性和执行情况;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细化修订本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情况;动火作业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情况。
6.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各级监管部门检查通报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二)烟花爆竹方面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是否存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行为;
(3)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行为;
(4)是否存在超药量储存和库外储存行为;
(5)是否存在超量配送和向无证零售点配送行为;
(6)要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流向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和录入上传相关产品流向信息,如实登记烟花爆竹产品流向;
(7)是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法律法规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存在采购销售“稀炮”、“加装泡沫隔板组合烟花”等不符合产品质量产品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1)是否具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安全条件;
(2)是否存在“两关闭”、“三严禁”行为;
(3)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是否存在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5)是否存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
(三)非煤矿山方面
要求采石场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强化技术管理,按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要求,对各采场进行执法检查,严禁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鼓励采石场引进先进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在产的采石场企业在矿区内开采区、生产线、办公区、进入口等处设置摄像头,实施网络在线监控,并把企业的监管接入本局在线监测平台,实施在线监控监管。
(四)工贸行业方面
重点排查前期对金属冶炼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持续深化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工贸行业企业其他的隐患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四组赴辖区八个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并填写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2),其余行业领域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不划阶段、不分环节,由各责任股室按以下工作步骤,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一)企业排查整治。各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对每一个环节、重点部位和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将隐患台账、整改方案如实、准确、及时上报属区应急管理局。
(二)各股室督促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原则,各股室负责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各股室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按要求及时通报区政府,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对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有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行业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股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引导企业认真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任务较重或进度较慢的项目要重点监控。对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三)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和总结。请各股室分别于2月25日、3月2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办汇总后呈局班子。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组安排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组安排
|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负责乡镇 |
|
第一组 |
韦永军 |
覃 广、韦家群、韦电怀 |
穿山镇 |
|
第二组 |
温英文 |
韦志雀、韦 华、杨翼全 |
百朋镇 成团镇 进德镇 |
|
第三组 |
覃金尧 |
曾洪坚、莫凯华、覃学兴 |
土博镇 里高镇 |
|
第四组 |
黄培旺 |
韦洪泉、钟毅旺、韦 荣 |
三都镇 拉堡镇 |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
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是¨否 |
|
|
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是¨否 |
|
|
3 |
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是¨否 |
|
|
4 |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
¨是¨否 |
|
|
5 |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
¨是¨否 |
|
|
6 |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
¨是¨否 |
|
|
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
¨是¨否 |
|
|
8 |
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生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
¨是¨否 |
|
|
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是¨否 |
|
|
10 |
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
¨是¨否 |
|
|
其他情况 |
|||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股室: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行业领域 |
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检查人员 |
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
其中 |
排查出事故隐患 |
其中 |
责令限期整改 |
公开曝光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
罚款 |
罚款金额 | |
|
暗查暗访 |
重大事故隐患 | ||||||||||||
|
个 |
人次 |
家次 |
家次 |
项 |
项 |
份 |
家 |
家 |
个 |
家 |
家 |
万元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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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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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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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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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贸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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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印发
江应急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二层单位:
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柳州区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
和工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人民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有效管控我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总的要求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领域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时间
这次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结束。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非煤矿山企业以及重点工贸企业。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员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情况,开展风险研判和每日安全承诺公告情况及按时上报自治区、市级应急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情况。
2.工艺运行和规程执行情况。工艺操作规程按期修订及主要负责人签发情况;工艺指标的控制、异常工况及处置分析情况;试生产、开停车等重要环节安全条件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变更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来源,技术转让合同合规、安全可靠性论证情况;精细化工企业按照规范性文件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3.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罐区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情况;倒罐、清罐、切水、装卸等环节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罐区温度、液位、压力测量仪表设置和连锁情况。
4.“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安全联锁设置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进行辨识及开展安全评估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情况。
5.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特殊作业管理中作业票填写规范性和执行情况;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细化修订本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情况;动火作业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情况。
6.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各级监管部门检查通报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二)烟花爆竹方面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是否存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行为;
(3)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销售非法产品行为;
(4)是否存在超药量储存和库外储存行为;
(5)是否存在超量配送和向无证零售点配送行为;
(6)要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流向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和录入上传相关产品流向信息,如实登记烟花爆竹产品流向;
(7)是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法律法规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存在采购销售“稀炮”、“加装泡沫隔板组合烟花”等不符合产品质量产品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1)是否具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安全条件;
(2)是否存在“两关闭”、“三严禁”行为;
(3)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是否存在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5)是否存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
(三)非煤矿山方面
要求采石场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强化技术管理,按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要求,对各采场进行执法检查,严禁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鼓励采石场引进先进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在产的采石场企业在矿区内开采区、生产线、办公区、进入口等处设置摄像头,实施网络在线监控,并把企业的监管接入本局在线监测平台,实施在线监控监管。
(四)工贸行业方面
重点排查前期对金属冶炼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持续深化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工贸行业企业其他的隐患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四组赴辖区八个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并填写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2),其余行业领域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不划阶段、不分环节,由各责任股室按以下工作步骤,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一)企业排查整治。各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对每一个环节、重点部位和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将隐患台账、整改方案如实、准确、及时上报属区应急管理局。
(二)各股室督促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原则,各股室负责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各股室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按要求及时通报区政府,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对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有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行业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股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引导企业认真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任务较重或进度较慢的项目要重点监控。对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三)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和总结。请各股室分别于2月25日、3月2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办汇总后呈局班子。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组安排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春节期间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组安排
|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负责乡镇 |
|
第一组 |
韦永军 |
覃 广、韦家群、韦电怀 |
穿山镇 |
|
第二组 |
温英文 |
韦志雀、韦 华、杨翼全 |
百朋镇 成团镇 进德镇 |
|
第三组 |
覃金尧 |
曾洪坚、莫凯华、覃学兴 |
土博镇 里高镇 |
|
第四组 |
黄培旺 |
韦洪泉、钟毅旺、韦 荣 |
三都镇 拉堡镇 |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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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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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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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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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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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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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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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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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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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生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
¨是¨否 |
|
|
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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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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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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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股室: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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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
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检查人员 |
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
其中 |
排查出事故隐患 |
其中 |
责令限期整改 |
公开曝光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
罚款 |
罚款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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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查暗访 |
重大事故隐患 | ||||||||||||
|
个 |
人次 |
家次 |
家次 |
项 |
项 |
份 |
家 |
家 |
个 |
家 |
家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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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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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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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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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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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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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