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委办〔2021〕15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3项
工作二月份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区安委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报送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等3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2月份全区排查出一般隐患528项,已整改497项,整改率94.10%;排查重大隐患0项;行政处罚4次,累计处罚3.6万元;约谈警示7家,联合惩戒8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虽然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把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区分开来,排查隐患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一般隐患多重点隐患少,检查问题多行政处罚少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部门报送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报表等材料不及时或应付了事,如区住建局未报送2月份开展行动相关资料。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全区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续保持1-2月份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的良好形势,降低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柳州市“两会”召开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通知》和《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通知》(江安委办〔2021〕1号),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截至2月定底,各镇、各有关部门共组织明察暗访组89个,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35家次,其中暗查暗访199家次,发现一般隐患462项,已整改457项,停产停业1家,罚款11家、1.2万元;约谈警示1家,全区春节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统计报表和清单报送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的建立,有效落实整改,我办于1月26日发文要求各镇、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将本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或各专项行动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统计表和清单报送区安委办汇总,进德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按文件时间节点要求提供二月份相关工作开展数据情况。
请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需要报送的报表应按接到的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单位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特此通报。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区督考绩效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印发
江安委办〔2021〕15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3项
工作二月份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区安委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报送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等3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2月份全区排查出一般隐患528项,已整改497项,整改率94.10%;排查重大隐患0项;行政处罚4次,累计处罚3.6万元;约谈警示7家,联合惩戒8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虽然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把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区分开来,排查隐患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一般隐患多重点隐患少,检查问题多行政处罚少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部门报送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报表等材料不及时或应付了事,如区住建局未报送2月份开展行动相关资料。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全区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续保持1-2月份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的良好形势,降低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柳州市“两会”召开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通知》和《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通知》(江安委办〔2021〕1号),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截至2月定底,各镇、各有关部门共组织明察暗访组89个,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35家次,其中暗查暗访199家次,发现一般隐患462项,已整改457项,停产停业1家,罚款11家、1.2万元;约谈警示1家,全区春节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统计报表和清单报送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的建立,有效落实整改,我办于1月26日发文要求各镇、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将本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或各专项行动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统计表和清单报送区安委办汇总,进德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按文件时间节点要求提供二月份相关工作开展数据情况。
请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需要报送的报表应按接到的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单位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特此通报。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区督考绩效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印发